大冒險
高中時,他與老師玩捉迷藏,在課堂上偷偷寫小說。畢業後,小說出版,題為《河畔風景》。標題看似寧靜安詳,讓人想到楊柳與拱橋。但是,實際上,「河」是一條洩洪渠,兩岸築有混凝土河堤,寸草不生。他筆下所謂「風景」,則是洩洪渠中一具擱淺的裸屍。《河》內容怪異,引來不少爭議。有人認爲,作者才華出眾,題材劍走偏鋒。但也有人反對。那些人說,他只會以獵奇題材引人注意。其文字本身,則是完全不值一提。
評論版中的這些爭論,與報上其他新聞事件一樣,不過多久,便盡數銷聲匿跡。作者本人亦是如此。《河》出版後,他十多年沒再寫小說。傳聞他於高中畢業後入職一所發電廠,工作繁忙,無暇寫作。又說他遠行打雜工,下過礦井,搬過大包。一次受傷之後,無法再幹重活,方纔重拾鋼筆,以寫作維生。照片裡,他面色黑潤,剃了光頭,一雙大手捧著剛剛獲大獎的《小雨轉中雨》。看上去,他的手指有些不知所措。與《河畔風景》一樣,《小》的主角是一位高中生。小說開頭一段話裡,他寫道,此君「沒有什麼地方與眾不同」,但又「終歸是與眾不同的」。讀過小說,便知道,此君之所以與眾不同,乃是因為他死了,而別人還活著。在小說結尾,他與同學相約出遊。前往車站時,他們突遇暴雨。幾位青年一路狂奔,唯有他腿腳不穩,在小橋上行走不慎。一步踏空,跌入洩洪渠中,葬身於暴洪。對此結尾,評論家要麼大加批判,認為作家才華不濟,要麼感到遺憾,認為故事還能繼續,不必如此慌忙結束。某文學獎評委多是「遺憾」一派。對小說其餘部分,他們頗為欣賞。於是,他輕鬆獲得大獎。頒獎詞是:一部刻畫學生生活的佳作。作者語言凌厲,故事真實,平和。最後幾頁除外。
某雜誌上,除去這段話,還刊有一小段訪談,小說節選,以及先前提到的那副照片。我那時被暴雨困在車站。為打發時間,在書店閒翻雜誌,翻到這一本。雨一停,我就急匆匆趕去書店,成為了他的讀者。八個月後,他出版第三本小說,題為《走音》。主角試圖在高中建校慶典上演奏竹笛,遭人恥笑,便於慶典當日翻牆逃學,帶著笛子,躲入一處廢棄房屋。小屋搖搖欲墜,四壁透風,但有笛聲相伴,他倒也怡然自得。於是烏雲來襲,屋頂為疾風捲走。慌亂逃生時,主角不幸為水捲走,再一次葬身洩洪渠。《走音》評價不差,但沒獲獎。雖然評論者少有言明,但不難看出,人們已經對洩洪渠抱以警惕。他下一部小說《和藹可親》出版時,警惕便化作攻勢,變成評論中層出不窮的嘲諷之言,從雜誌上噴湧而出,撲在了他身上。《和藹可親》的主角,當然又是高中生。故事大體亦是高中生活。小說結尾,他為保護同學免受羞辱,抄起木尺,暴打一位恃強凌弱的高年級學生。校長找他談話,怒斥其暴力行為。他敲案而起,抄起校長的公文包,將之拋出窗外。在這裡,作者用去一整頁文字,描寫碎玻璃如何落在房間各處,如何掉在盆栽葉子與地球儀上,如何藏進了學生資料之中,還有如何劃傷了主角的眼角。校長大怒,命令主角馬上撿回公文包,否則開除學籍。主角照辦。尋找公文包時,他不負眾望,來到學校外一條洩洪渠中。暴雨如期而至。小說結束於校長痛失公文包後的哭聲之中。這一結尾並不出乎人們意料,其反響亦不出乎人們意料。追隨者大感失望,反對者則喜出望外。他們大肆撰寫文章,批評他不思進取,原地繞圈。他們指出,就算除去結尾,這些小說中亦有不少雷同之處。高中生,考試,校園暴力,以及對師長愚蠢的淺薄描寫。初看尚覺新鮮,多看兩本,卻只感覺一切都似曾相識,甚至於,某段劇情某位人物究竟屬於哪一本書,讀者都全然無法分清。對於洩洪渠,人們普遍認同了這樣一種觀點:現在看來,此人小說中的每一行字,最終都流到了洩洪渠裡。
讀者於是發現,主角正盡著一切努力,讓自己遠離洩洪渠,遠離預言中自己的葬身之地。上學路上,他不惜多走兩里路,好繞開洩洪渠上一座小橋。他繪製地圖,標記出沒有洩洪渠經過之地。他甚至計劃成為海員。他說,縱然也有無數人淹死海中,但至少,大海上,絕不可能有洩洪渠。
他於夢中登上一艘貨輪,隨波濤搖晃。陽光強烈。皮膚很快變得黑潤。夢裡,大洋正中上,他以為洩洪渠已經離他而去。但事與願違。一場急病將他撂倒。他躺在硬板牀上,用皮帶固定自己。暴風襲來,水滴透過窗子,重重砸在他臉上。他大叫一聲,發現自己正直直坐在牀上。在小說結尾,他用去五六頁篇幅,描寫烏雲是如何在主角頭頂跳舞轉圈,雷聲是如何蓋住他的叫喊,還有,他是如何掙扎,纔能不被自己腳下洩洪渠中奔湧的泥水沖倒在地。出版商那時還未有拋棄他。評論者中,亦有那麼幾位,依然對其作品抱有希望。且摘抄兩段評論:主角依然活著。因此,我們應該暫且相信,他依然有活過這場暴洪的可能。
從《大冒險》第一卷出版到第二卷付梓,中間只隔了短短三個月。書店中,看見第二卷時,書架前有兩人竊竊私語,說,人還沒死。只要作者在描寫主角的鬥爭的時候,用上和他描寫暴雨的時候一樣的漂亮的精妙筆調,那麼主角就一定能夠逃出生天。
聽到「沒死」,我倍感欣喜。買來書,走在路上,卻愈發為那個「還」字而感到不安。「人還沒死」。第二卷讀完,我便知道,這種不安並不是沒有理由。
主角的確還沒死。他在洩洪渠中奔走,幾次近乎摔倒。他手腳並用,嘗試攀爬洩洪渠的陡峭側壁,當然,沒有成功。對混凝土觸感之描寫佔去十五頁篇幅。間有不少聯想,從教室中久未擦拭的黑板,一路滑坡,聯想到烈日下,浸滿汗水的運動服。主角好像被置於顯微鏡下,一切細節都遭到多倍放大。一次跳過五頁十頁,主角也不會挪動半步。我於是直接跳到書末。主角正緊緊抓住一根生鏽水管。如此看來,至少,在第二卷結束之前,他還活著。我把《大冒險》前兩卷與他其餘書籍放在一起。我未曾想到,為了這部《大冒險》,我以後得專門購置一整個書架。沒過多久,我讀到了第三卷。「人還活著」。這句話可以概括整本小說。每十句話裡,大概有半句在描寫激流。另外九句半,則都是主角的內心活動。他回想自己為何會在洩洪渠中。他回想自己前日所作所為。細細分析之後,猛然發現,正是為了躲開洩洪渠,他纔會於不自覺間,為洩洪渠關入牢房。經過一番思考,推理,恐慌與盲從,第三卷結尾時,他斷定一點,即,一切試圖離開洩洪渠之行為,都是徒勞無功。不過他還沒有鬆開水管。他說手指好像已經不屬於自己。每個寫作人都在後半夜大概有過這種感覺。我猜。一邊等第四卷出版,我一邊把他先前所著幾本書又讀過一遍。結局不再讓我感到奇怪。讀到「洩洪渠」三字時,甚至會倍感安心。評論者對他徹底失去信心,認為他業已瘋狂,應該「儘快尋求專業醫療救助」。從這時起,他的名字再也沒在報紙的文學評論版上出現過。雖然書店中還能買到《河畔風景》,以及他其餘幾本書,但《大冒險》第四卷始終未有出現。我一度以為他已經歸西,或是如高中畢業時一樣,拋下筆桿,低頭遠行。但是,我卻又覺得,他不可能停止寫作。主角尚未死在洩洪渠中。我篤定,《大冒險》還沒結束,他還在繼續寫,還會一直往下寫。果然,一年多後,我買到了《大冒險》的第四,第五,第六與第七卷。某沒名氣的雜誌上,一家沒名氣的小印社刊登廣告,出售「月球攝影集,催眠工具書」以及「《大冒險》第四卷及後來諸卷」。我按照說明匯去書款。一個月後,一個厚重包裹抵達我家,裡面裝著那四卷《大冒險》。紙質和印刷均大不如前。但至少足以證明,我的猜想沒有錯誤。水位正在上升。在第七卷中段終於夠到他下巴。水流越來越湍急,雷聲越來越緊湊,水中泥沙也越來越濃厚。到第六卷時,甚至沖來一整根竹竿,打在他身上。但他還是抓緊水管,沒有鬆手。我想他永遠也不會鬆手了。後來也的確如此。被困洩洪渠中,主角無處可去,只能於記憶叢林裡原地轉圈。他回想到前日晚上吃的炸雞,於是看見炸雞店老闆於深夜向洩洪渠傾倒廢油。回想到日暮時與同學道別,於是看見同學回到處於洩洪渠側的家中。從第四卷到第六卷,內容大致如此。第七卷首,簡略描述水流情況之後,他用一句似曾相識的話,總結了四,五,六三卷中他所作的思考:
「現在看來,我世界裡的每一個原子,最終都流進了洩洪渠。」他繼而提問:「那麼,這世界上,是否還有堅強的東西,可以逆流而上,不讓自己最終泯滅在那汙水之中呢?」主角花去整個第七卷來回答這一問題。當然,直到卷末,他也沒能得到結果。他不放過世界上任何一樣東西。他詳細描寫家中某個衣櫃,衣櫃中某件大衣,大衣上某個釦子,釦子上某個釦眼,工廠裡鑽出這一釦眼的鑽頭,製造鑽頭的金屬,冶煉金屬的工廠,被投進高爐的礦石,運輸礦石的火車,挖掘礦石的鐵礦,以及被礦渣染成古怪顏色的洩洪渠。細細追究之後,他發現,世間諸色事物,均和洩洪渠藕斷絲連。第七卷就這樣結束於失望之中。但主角還沒鬆手。按照雜誌廣告所寫,每卷《大冒險》要價一百六十元,郵費四十元。我將一千元現金寄給印社,附有一封簡訊,說,日後《大冒險》出版時,望能速速送至我住處。數日後,印社回信,信封內夾有一張百元鈔票。不知何時起,讀《大冒險》成了一種特殊的閱讀。並不為消遣,也不為學習,僅僅是一項例行公事,因為要讀,所以要讀。第八卷往後,故事情節不再出現,或者可算是被忘記。他似乎也不再關心受困洩洪渠的主角。我們心照不宣,都知道,人還活著。在那些書中,他不厭其煩,用大網捉來一摞雞毛,再用小刀切開,將其殘片置於顯微鏡下。若看不見洩洪渠,就再切一刀,直到看見為止。他這般文思,大概是要「萬世不竭」的。我想。第十七卷,他發現大海中縱然沒有洩洪渠,但也有天然洋流,「功能與洩洪渠相近」。二十一卷和二十二卷,他躲入小學時去過的圖書館。在所有有關太空冒險之書籍中,都發現了洩洪渠的隱喻。第三十五卷提到一本書,講述主角與洩洪渠鬥爭之故事,然後他便將整本書抄在第三十六卷中,間以各種評論,幾乎在每一行字下都挖出一條洩洪渠。雖也擔心這種抄書行為為他帶來麻煩,但我多慮了。不久,三十七卷,三十八卷與三十九卷最終還是到了我手上。我打了一個新書架,約能放五十卷《大冒險》。書架被我放在儲物間而非書房中。我不太敢靠近那個書架。讀過四十多卷《大冒險》後,我覺得,我已經學會了一萬種讓自己死在洩洪渠裡的方法。
讀完第四十九卷,我開始期盼起第五十卷《大冒險》。我希望他快快出版,好讓我將書架填滿。可是,就在這時候,他死了。一個月前,一場夜雨後的早上,有人路過洩洪渠,發現一具擱淺的屍體。很瘦,與那張照片上的壯實人物判若兩人。警察說他腹部有三處刀傷。但他們又說,他的確是溺死的。在他肺裡,堆滿了陳年積攢的泥沙。幾天前,兇手被抓捕歸案。根據其供詞,某日報嘗試復現了那晚的情景。現摘抄至此,為《大冒險》做一了結:***一篇舊作,曾在別處公開過。覺得有些意思,便發到這裡來。兇手搶劫時遭其反抗,拔刀傷人。以為他已死,便取走錢包,將其拖到河邊,準備拋屍河中。不料,他一息尚存,懇求兇手多捅兩刀。兇手不知所措,飛起一腳,將其踹進了泄洪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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