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法律講堂|舉例證明,委託代理的法律風險
04-02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六十五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的委託代理,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口頭形式。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當用書面形式。書面委託代理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許可權和期間,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案例一 主張未經授權的無權代理糾紛 贛隴公司是甘肅稀土公司與另一公司為聯合開發稀土資源設立的企業,根據聯營協議,經理由甘肅稀土公司委派。贛隴公司經理於某向加工廠口頭表示甘肅稀土公司急需購進30噸富銪稀土,隨後以甘肅稀土公司名義與加工廠簽訂購銷合同,合同簽訂後,贛隴公司以電報將合同的主要條款及時告訴甘肅稀土公司。而甘肅稀土公司除提出價格偏高暫不要發貨外,對贛隴公司以自己名義簽訂的合同沒有提出異議。隨後因市場變化,甘肅稀土公司通過贛隴公司向加工廠表示不需貨物,加工廠因該行為損失60餘萬,遂起訴要求甘肅稀土公司承擔違約責任,甘肅稀土公司反駁稱只是讓贛隴公司去了解行情,並未委託其代簽本案合同且其未取得甘肅稀土公司的授權委託書或介紹信;甘肅稀土公司事後也未追認,合同也未履行; 贛隴公司超越代理許可權簽訂本案合同的行為,應由其自己承擔責任。 案例二 超越代理權範圍的無權代理 2001年9月,原告王某某與北京某建築裝飾公司設計院劉曉、曲春學簽訂施工合同,約定房屋裝修事宜,工程價款總計344400元。合同之外劉、曲二人又提交一份安裝家用中央空調的工程報價單給原告,原告依約履行支付價款義務。2002年4月,劉曉、曲春學離開裝飾公司。2002年10月,原告以裝飾公司為其安裝的中央空調製冷、制熱效果較差,達不到使用空調的目的為由訴至法院,要求裝飾公司為其重新安裝中央空調,並對拆裝過程中必然發生的牆面破損負責恢復原狀。裝飾公司辯稱:其只是給原告裝修房屋,未給其安裝中央空調,給原告安裝中央空調系其單位設計員劉曉、曲春學的個人行為,其對此不承擔法律責任。 案例三 表見代理的法律風險 2008年10月20日,劉夏梅(乙方)與恆溪公司(甲方)就甲方授權乙方為「凱特貝娜」品牌廣州天河區域加盟店事宜簽訂了一份《加盟合同書》。恆溪公司(甲方)委託其市場部經理陳榮華作為代表簽訂該合同。合同第1條第2款約定劉夏梅簽訂加盟合同的同時必需向恆溪公司一次性付清加盟金額 12800元。另外,陳榮華還曾以恆溪公司代表名義向劉夏梅出具6800元加盟合同金收條。劉夏梅交付加盟費用後因合理原因要求確認其所簽加盟合同無效並要求恆溪公司返還12800元加盟費。恆溪公司辯稱陳榮華為無權代理人,劉夏梅將加盟金交付給無權代理人,屬於履行合同不當,應由其自身承擔責任。綜合以上分析,在委託代理行為中,為避免法律風險、減少訴累,希仁律師就授權委託事項予以法律風險提示: (1) 務必出具書面的授權委託書,情況緊急無法當即出具授權委託書的,簽字人必須附上身份證、工作證等身份、職務證明文件,並承諾系公司委託代理人,如發生糾紛,承擔一切法律後果。 (2) 授權代理內容明確。具體可包括授權其可以做什麼,不包括什麼,哪些事項需要進行徵詢等等,並註明「本委託書未做說明的,不具有相應的代理許可權」,以防止被判承擔法律責任的被動境地。 (3) 授權代理相關手續與程序必須嚴格規範,主要包括:授權委託書/委託代理書上除加蓋單位公章外,單位法定代表人必須簽章確認;受委託人必須簽章或簽字按手印確認;授權委託書/委託代理書需隨附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 (4) 授權委託必須有期限。沒有期限的限制很容易發生代理許可權終止後對方仍然進行代理的現象,該行為屬於無權代理,但是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5) 授權委託人發生變更的,必須進行函征(通過函件通知、徵求對方意見,必要時可採取律師函的方式)。因為在合同往來、業務往來過程中,函來函往是最常見的溝通措施,函件的意思表示比較明確,不容易失真、反悔。電話、且函件從法律意義上說屬於書證,書證是最有效、直接、完整、真實的證據,能夠直接證明案件事實,證明力較高。想了解更多產品優惠、會員分享,盡在服務號~
想獲得更多互動、諮詢、法律資訊,盡在訂閱號~ 4008908677 2924696130 lvxianfeng2106 律先鋒推薦閱讀:
TAG:距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