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起案發在1996年1月19日的懸案碎片
第一部分:為了營造一個良好的和諧社會環境,歡迎大家積極討論!
作者:黑彌撒 提交日期:2008-6-19 21:49:00 案件背景: 1996年1月19日,南京發生了一起轟動一時的兇殺案:被害者是南京大學的一名大一女生,其屍體被發現時,已被切成了1000多塊,而且內臟和頭顱也有被煮過的痕迹。案件發生後,南京警方投入了大量警力、物力來偵破此案。但是,12年過去了 [搬者註:08年的帖子,96年的案子,今年16年,已經過去整整20年了] ,案件還是未破。 關於南大碎屍案的一點想法 首先聲明,我不是警察,之所以又談起這樁懸了十幾年的無頭案,完全是出於個人對這起案件的一點興趣。之前也看過網上關於這起案件的一些討論,但說實話,其中大多是在講故事,基本沒什麼有價值的線索。因而在這種情況下,我也只能憑藉自己的猜測胡亂髮表一些看法,目的和大多數人一樣,都希望真兇早日歸案,被害人的冤魂能早日得到安息。也歡迎各位一起來討論。 就目前來看,網上爭論最多的,無非是犯罪嫌疑人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人,或者說,從事什麼職業。有醫生說、屠夫說、廚師說,等等等等,理由不外乎「刀功精湛」。對於嫌疑人的職業,我先不談自己的觀點,單就目前所知的情況,被害人的屍體被切成一千多片,內臟被煮過,並被整齊地疊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齊地疊好,可見嫌疑人很強的心理素質,同時可能懂得醫學知識。如此看來,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較高,應當受過高等教育,至少其個人素質要高於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試想,一個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憑藉什麼能吸引一個在校女大學生的注意?且又有什麼能力做到殺人後冷靜地分屍?所以我認為,嫌疑人是屠夫、廚師,或者鍋爐工的可能性都很小,因為這幾種職業的從業人員文化程度及素質普遍不高;至於醫生,只能說有可能性,因為目前還沒有任何可用於推理的證據。 但問題是,嫌疑人的作案手法真的與職業有關嗎?我們不妨做一個大膽的假設:嫌疑人所從事的職業根本與「切肉」無關,但他又具備相關的知識,比方說,利用業餘時間自習了解剖學,香港電影《羔羊醫生》很多人都看過吧?電影的情節就取材於曾經發生的「雨夜屠夫」案,其案犯林過雲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我個人認為,這種假設的可能性比較大。 犯罪嫌疑人是怎樣把被害人殺害並分屍的呢?是在街上偶遇被害人並將其強行帶回住所再實施作案?不可能,因為這種情況,嫌疑人與被害人之間並不熟悉,被害人必然會激烈反抗,即便是成功將其帶回住所,殺人後再分屍,也沒有必要將屍體切成一千多片,甚至連內臟和衣物都整齊地疊放好,或者說,沒有一種原因會導致嫌疑人這樣做,所以,偶遇的說法基本可以排除。既然不是偶遇,那麼嫌疑人與被害人之間應當是熟悉的,至少是認識的。是什麼能夠使兩人認識並熟悉呢?我的觀點是——相同的愛好。被害人性格孤僻,平時很少與同學交流,但這並不代表她就沒有愛好。或許正是由於被害人的愛好與大多數人不同,才會導致她不與同學交流,而當被害人遇到一個與她愛好相同的人之後,她的心情會是怎樣?一定是非常高興,並且很樂於對這個人敞開心扉,對於嫌疑人來說,被害人身上也必然有能夠吸引他的地方,這些應當是使兩人互相熟悉的主要原因。那麼究竟是什麼樣的愛好呢?我先不說,來說點別的。 南大周圍,包括小粉橋、青島路、陶谷新村、甚至延伸到漢口西路、陰陽營一帶,集中了我市的三所名牌大學——南大、南師大、河海。我一直認為,這裡是南京文化氣息最濃的地方,不知道各位是否有同感?這裡的一切都顯得那麼地有品味,包括那些做生意的商人,南京最早賣打口碟的就在這裡。這裡的種種完全不同於城南或下關的市井小巷,也不同於新街口等商業區,這裡之所以有它獨特的地方,主要就是因為文化。這樣一個充滿文化氣息的地方,那些受過高等教育的人當然願意在此居住,也包括犯罪嫌疑人。接著我想說說打口碟,這種CD的內容多是一些國內不常見的歐美流行音樂、鄉村音樂,更多的則是搖滾樂、重金屬,甚至那些極端音樂。很多人有一個誤區,認為聽搖滾樂或重金屬甚至極端音樂的人,個性一定十分張揚,裝扮也一定奇形怪狀,其實不然,聽這類音樂的人,恰恰多是那種比較內向,不愛說話,外表也很普通很低調的,尤其是聽重金屬和極端音樂的。這類人現在仍然比較少,在當時恐怕就更少了。想想看,96年的時候大多數人在聽什麼?又有幾個人明白什麼叫死亡、哥特?也許有人會問:你說的共同愛好就是指音樂?沒錯,可能性非常大。我們不妨再做個假設,需要說明的是,由於沒有任何線索,因此以下只是我的主觀猜測,如果各位覺得我是在胡說八道,那就權當聽故事好了:被害人剛入學不久,一次在校門口逛街的時候偶然接觸到了打口碟,她立刻就被那些以前從未聽過的音樂所吸引了,但在當時,CD還比較少見,而一款普通的CD隨身聽對於她這個窮學生來說也是奢侈品,用現在的話說,她很鬱悶。就在這個時候,犯罪嫌疑人出現了,他主動向被害人介紹這些音樂,當他了解到被害人沒有聽這些CD的條件後,更是主動地邀請被害人去他的住處,因為在他家裡,也許有一款效果非常好的音響。嫌疑人成熟穩重的外表、文質彬彬的氣質、優雅的談吐,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於是,他們認識了,並很快成為了朋友,他們經常出入嫌疑人的住所,他們聽音樂,談心得,幾乎無所不聊。在嫌疑人的面前,被害人表現出了前所未有的健談,她覺得自己喜歡這個男人,而嫌疑人似乎也被這個女孩身上的某種東西所吸引。後來發生的事,我不敢妄加猜測,也許他們相愛了,甚至發生了性關係。但是被害人並不知道,她已經離死不遠了。也許是她的外表,或是氣質、又或是穿著打扮勾起了嫌疑人對往事的回憶,一段發生在童年或少年時期的並不美好的回憶,激起了他隱藏在內心深處的一個念頭——殺死被害人。他覺得只有這樣,才能將心愛的女人永遠留在身邊,儘管他可能已經不是第一次這樣做了,他覺得被害人太像童年時的「她」了,她們的共同之處太多太多,有時他甚至會覺得她就是「她」。嫌疑人開始不可自拔。每當與被害人相處的時候,嫌疑人總是能夠回憶起「她」,回憶起「她」給他帶來的快樂,當然,也有傷痛。
根據以往的變態犯罪的案例,這類犯罪嫌疑人的童年或少年時期基本上都經歷過一件或數件對他們身體乃至心理造成傷害的事件,這類事件則在他們心靈上留下了陰影,從而導致了後來的犯罪。本案中嫌疑人過去究竟發生了些什麼,我們無從查證,但有一點,事件本身一定對他的傷害很大,且主要是心理上。 對於嫌疑人來說,被害人像極了「她」,他愛被害人,所以要把她永遠地留在身邊,但首先,他要為她「贖罪」。 作案過程我無法做出具體描述,但可以肯定的是,嫌疑人在這個過程中獲得了生理和心理上的快感。看著被害人的身體像切羊肉似的被切成了一片一片,嫌疑人感到,她的罪贖清了,但這肉體依然污穢,必須丟棄,只有靈魂,才是永遠潔凈的,只要被害人的靈魂能和他在一起,他就滿足了。 現在,我們可以給嫌疑人簡單地畫個像:犯罪嫌疑人,男性,案發時年齡在30歲至40歲之間,亦有可能在30歲以下,相貌端正,氣質成熟穩重,性格內向,為人謙和,單身,受過高等教育,文化素質較高,喜歡聽音樂,亦有可能愛好文學,住在南大附近,獨居,懂得一些醫學方面的知識,但沒有人知道。 最後再強調一下,以上分析,只是基於沒有任何線索的情況下做出的主觀猜測,僅代表我個人觀點。如果各位覺得我說得不對,歡迎做出更正和補充,如果公安機關一直沒有停止對此案的調查,也希望這些能夠對他們的偵查工作提供一點點幫助。第二部分:貼主「asdf薩特」的推理: 我懂一些心理學,最近才知道了這個案子。由於出於對心理分析的興趣,以及心中一點使命感的驅使,花了很長時間,將網路上的大部分能找到的關於此案的信息都瀏覽了一遍,尤其是黑彌撒的這個帖子,我是精讀過的。以我的心理分析,兇手很可能已經在這個帖子上留言。而且,也許並不驚奇,我懷疑其中的一個發言人很可能是兇手,或者兇手之一。 網上的很多離奇的分析都會涉及一些奇怪而詭異的推理,心理學上講,很可能只是因為人們對事件故事性的一種不自覺的渴望,一些人喜歡自己的推理能「引起注意,製造轟動,引人入勝,帶來追捧」,而正是這些離奇的故事,受到了大眾的選擇性注意,並受到了追捧。實際上,生活和電影和小說比起來,總是很令人失望的,真實的生活總是很平庸。我再不是很嚴格地從統計學的觀點來印證一下。我特別查過新聞,百度新聞翻了幾十頁,看過近幾年警方破獲的碎屍案,約摸95%以上是單人作案,只有極少數的有單人以上作案。如果我沒記漏,就只有3個案子是單人以上作案的:雲南大學的張超案,一對夫婦在自己住處肢解了10個女孩卻只為劫財(這個已經很轟動了,但也只是為了劫財),還有一個是深圳一宗黑社會仇殺。在中國,估計大家和我一樣,從未聽說過有一宗已破獲的殺人案是和神秘的宗教團體有關,或者是因為某種迷信的儀式,某個變態的團體,某種思想上的東西。所以這個案子的真相,很可能沒有很強的故事性。 如果兇手是兩個人或以上,那麼這兩個以上的人必須擁有共同的殺人目標,受害人沒錢,社會關係簡單,姿色一般。可以適用於受害者的動機很可能為劫色,情殺,變態殺人。我不能排除多人作案的可能性,但這種可能性涉及到共同目標問題,從統計上說,很少。而現在再來看,我為什麼分析到兇手很可能會在這個帖子上留言。我來還原一下兇手的人格(或其中一個兇手的人格)。96年的碎屍案,屍體被整齊地切成2000多片,內臟被煮熟並整齊地放好,腸子被整齊地疊放,衣物也被疊起放好,頭被整齊地切割。從以上事實,得到以下的推斷:
1. 兇手是一個細心而冷靜的人。 2. 兇手對血腥情景的心理承受能力極強,又或者,兇手在慌張了一陣之後冷靜下來,然後用理智強迫自己極其地沉穩地進行分屍(時間是足夠的)。 3. 兇手能細緻分屍,不顯急躁,自我控制能力很強。 4. 兇手起碼具有比較好的邏輯思維,有一定文化的可能很大,學生時代很可能學習理工科。 由以上的人格推斷,兇手幾乎不可能是一時控制不住的情緒殺人,因為根據我分析的兇手性格,兇手是冷靜的。推斷: 5. 兇手很可能是故意殺害了受害人。至少,殺人這個行為是經過考慮的。當然,萬一兇手是情緒殺人,心理會經過一段恍惚期,但在過後,與我之後的分析也不矛盾。 一個人主動殺人以後有兩種考慮:1.不想活,殺完人後就求死,或自首或自殺。2.想活,並自信自己能逃過警察的調查。顯然,兇手屬於第二種。 6. 兇手自信地認為自己殺了人以後,能處理好後續工作,不會暴露自己。 這個推斷很好地呼應了為什麼兇手處理屍體如此地一絲不苟,如此地淡定。同樣地,在我看過的幾十頁上百起的碎屍案中,凡是有報道兇手被捕前心理狀態的案件,兇手幾乎都是覺得自己的處理手法很高明,自信自己不會被捕的。很新鮮的例子,合肥碎屍案的兇手,在警方大肆搜查自己所在小區事依然淡定,被捕時正在看電視喝酒吃花生米。然後結果怎麼樣呢,結果是,兇手真的逃過了警方的調查,警察並不能抓到他。而這個事實,會加強兇手的兩種心理:
7. 兇手對自己所作所為有優越感,自認為高明,而會將自己的行為賦予一定的意義,根據其對屍體的處理,我認為藝術化是一個很可能的意義。 8. 兇手對自己更有自信,尤其是提起這個案子的時候,甚至以此為樂。 這種心理,就是未歸案的案犯很喜歡回到自己的作案現場,關注自己的案件報道的心理學原因。這種行為能揚起案犯心裡的興奮,優越和自豪,因而會主動追求這種樂趣。實際上,很多未歸案的案犯將自己的罪行看做是作品(masterpiece)。舉個例子,一般人如果寫了一篇自認為很好的文章,都會忍不住多讀幾遍,尤其是這篇文章得到了外界的認可。 說了這麼長,說明兇手很可能在黑彌撒的這個帖子里發過言,因為這個帖子在當時的關注率最高,人氣最旺,在這上面發言的興奮度最大,並會產生一種自虐式地坐過山車式的快感——將自己置於一定的險地,看有沒有人把自己抓出來。當然,雖然這個可能性非常小,但兇手因為興奮和自信,卻會低估這種可能性。 為了嚴謹,那麼兇手有沒有可能已經改過自新了?有,畢竟事情過去十幾年,兇手身上發生了什麼事我們無從估計,改邪歸正的可能性不能杜絕,而我剛才的分析,針對的也只是兇手在案發時和案發後一段時間裡的心理分析,長期的話,我不能保證,只能說兇手改正心態的可能性偏少,所謂稟性難移,要發生令兇手品性大變的事件,可能性不大。 按當時的兇手的犯案條件,我們知道: 9. 兇手有獨立的住所。相對的封閉,才能讓兇手放心將作案時間拖至一個多星期,並且細心地切割屍體。 10. 由此推論,兇手至少當時18歲以上,已獨立,但根據前面分析的心理特徵,那麼在統計學上說,18歲就是異常值。所以更準確地猜測是,兇手在25歲以上。 所以,幾乎可以肯定,兇手在當時的心智已經成熟,日後品性更改的可能性很小。說到改過自新的問題,這裡穿插一段關於雪衣女的分析。雪衣女自稱自己是兇手,並說自己已經在懺愧,多做善事,並改過自新。表面上看,沒什麼問題。但仔細分析,她有很大破綻。也就是,她說她一直將受害者的遺骨藏於床底。我一看到這一句話,立馬就判斷她是假的兇手。因為:一,如果她已經懺悔,覺得對不起受害者,她應該安葬受害者的遺骨(所謂入土為安);二,更重要的一點是,如果她已經懺悔並覺得良心不安而要不斷做善事來化解的話,她根本不可能將遺骨留在身邊,更不可能在床下!因為床是人最私密的空間之一,遺骨意味著它提醒你犯下的事情,令你良心更不安,你不可能安睡。所以,雪衣女是假的,只不過是一個想吸引注意力的人,而雪衣女這個名字,很可能是看了其中一種說法而有意改的。而且還有一點,一個乞求別人放過自己的人是不會改這種引起別人懷疑的名字的。
好了,既然從心理上,我們分析出兇手很可能已經在黑彌撒的帖子上留言,那麼他的留言應該是怎麼樣的呢?首先來總結一下,看帖子的人大概有哪幾種心理:1.旁觀者心理(看客);2.參與者心理(推理案情,提出假設);3.糾錯者心理(對一些發言的錯誤忍不住糾正);4.表演者心理(借題寫小說,詩詞或片段);5.知情者心理(知道當年一些情況的人)。上面我分析過兇手的人格特徵和性情變化,大家不難推測,兇手極可能以4.(表演者心理)的姿態出現,其次以糾錯者的姿態出現,再次以知情者的姿態出現。其他的兩種姿態應該說對兇手的心理吸引力不大。那麼,兇手最可能發幾貼呢?一貼。因為:1.兇手是不想暴露的,而且是個細心謹慎的人;2.兇手發帖旨在滿足自己的心理興奮點,達到目的即止,並無興趣版聊;3.言多必失,以兇手之謹慎,應該避免;4.兇手會以馬甲發言。 嗯,說了這麼些特徵,一些沒什麼可疑的人物可以排除了。首先我說說,黑彌撒和很多的。我為了方便,將他們兩放在一起說。黑彌撒發這篇帖子,與其說他是在推理,還不如說他在講故事。他加入了太多個人的想像——很多的隨後很快地指了出來,並推斷他很可能就是兇手。而後面的討論基本圍繞著黑是兇手來進行的。縱觀懷疑黑的觀點,有如下幾個理由:1.黑突然提起了一件久已無人關注的事件。2.黑描述得太仔細,太真實。3.黑的名字和空間灰暗。這幾點,在我分析完黑的性格後,也許一點都不奇怪。首先,黑彌撒在遭到懷疑後公開了自己的qq,並聲稱可以視頻,我看到這就認為他並不是兇手。如果他是兇手,這種行為等同自殺,因為暴露私人信息尤其是相貌是逃犯的一個大忌,而且後面事實證明了,黑果然被警察帶走了調查。 我對黑彌撒的性格分析:在後頁里看到黑和另一個網友的對話,具體的內容大家可以在原帖裡面第三頁找到,我就不貼了。大家注意到,黑的q名叫獨行俠,這可謂很好地概括了黑的性格。空間灰暗,關注沒人關注的灰暗事件,而且在對話和發帖中語言簡練,從來都是陳述語氣,給人一種酷的感覺。這正是「獨行」。關注一件陳年案,想為冤魂盡自己一點努力,這正是「俠」。所以對黑的懷疑1和懷疑3就應該可以解釋了。再來看看懷疑2,即很多的對黑的文本分析。很多的分析的非常精彩,過程完全沒錯,但是結論忽略了一點:這樣過於故事化的推理,除了可能是因為作者就是參與者以外,還有另一種可能,就是作者為了更仔細的進行推理,一般會以自己來代入角色,黑把自己帶入了兇手的角色,便不自覺地把自己的一些個人的東西帶進了推理結果——搖滾樂,神秘團體等等作者自己愛好和關注的東西。而這也就是解釋了為什麼黑彌撒在對兇手性格的描寫上毫無貶義,因為他可能更多的在描寫自己。總的來說,黑彌撒的投射推理犯了一個錯誤:過度代入角色,沒有在分析時跳出來保持客觀,以致推理變成了過度的個人發揮。其實站在今天這個時點,也沒必要對黑進行這麼一番分析來辟除他的嫌疑,因為警察已經找過他了。 好了,我再來分析一下很多的。很多的出現在黑髮帖不久,在帖子靠前的位置就寫出了幾千字邏輯嚴謹的評論,很有水平。所說內容大家可以去看原帖第一頁,具體概括見上一段的內容。很多的,他基本也不可能是兇手。第一,他的發言很靠前,我們可以理解為,回帖靠前的人基本都是由於偶爾路過而進入帖子的,其中就有兇手的可能性太少,兇手的發言,應該會在這個帖子受到關注之後。第二,如果很多的是兇手,其發言並不會對其帶來多少心理上的興奮,以很多的的邏輯,除了想嫁禍給黑,沒有更多的動機將自己暴露在第一頁。第三,如果很多的是想嫁禍給黑,他根本犯不著這麼做——黑的推理離奇離譜,對破案沒有什麼幫助。第四,如果他真的要這麼做,他應該以馬甲發言,而他似乎沒有。所以我們可以將很多的發言動機理解為:一種表現自身知識和剎那思維火花的慾望(這就是很多的最後自稱的無聊)。我聲明一下,可能有人質疑我的推理的可靠性,我只能說,我基於心理和人性的推理會比根據網上的一些或真或假的線索的推理來的可靠。因為,人性總是相似的。時代在快速的變化,人性還是那樣,沒有多大的改變。人都怕死,人都需要性,人都趨利而避害,這些都是亘古不變的真理。我不能保證我的推理都正確,但我認為這樣的推理是一個網友想接近真相的最好方法。 有些人問我,可能兇手根本就不會上網。兇手在2008年的時候很可能已經是個40歲左右的人,也許兇手根本連上網都不會。 關於這個疑點,我首先的承認兇手有不會上網的可能性。但馬上,出於我對心理學的了解,我有足夠的理由推斷兇手是個會上網的人,並且,很可能經常上網。 事實表明,兇手性格上有一定程度的扭曲。兇手細心,謹慎,且性格上有不能告人的一面。也就是說,兇手性格有兩種可能性:1.性格古怪,不為周圍人接受,朋友較少,喜歡獨處(這個喜歡也許是環境所迫,心理的自我正當化)。2.人前性格正常,人後才將其性格陰暗面顯露出來。其實無論哪一種,其性格扭曲的一面總得想辦法釋放,要不人格得不到施展,內心會很痛苦的。那麼,釋放這種人格最好的方式是什麼呢?沒錯,就是上網。匿名,真假難辨,五花八門,安全,這正是兇手最恰當最有效的人格釋放途徑。在這裡,他不僅可以就自己扭曲的一面找到一些志同道合的人,還可以關注自己犯下案件的討論,甚至可以發表一些人前根本無法說出口的話。這也意味著,黑彌撒的帖子,對兇手的心理而言是一頓豐盛的大餐。 之前我說過,兇手很可能接受過高等教育,而且在2008年,互聯網也已經興起了7,8年之久,以當時兇手40歲左右的年紀,較深的文化水平,很難說不會上網。而且在互聯網剛興起的時候,兇手正是30出頭的青壯年,很難說這樣一個人竟然不去接觸網路。好了,既然我認為兇手很可能會在黑的帖子上發言,於是我瀏覽了帖子上每一個回帖。在看帖子之前,我的內心帶著三個期望:第一,兇手極可能以表演者心理的姿態出現,其次以糾錯者的姿態出現,再次以知情者的姿態出現。第二,兇手的發言很可能不會太靠前。第三,因為兇手的發言必然會引起轟動效應,使自己成為眾人懷疑的目標,所以,他很可能會保證自己只是眾人懷疑的目標之一。也就是說,兇手的發言,最可能在已經出現了其它被懷疑者並沸沸揚揚之後,再發出。看到這裡,也許有些壇友已經看出來我說的人是誰了。沒錯,事情的真相很可能是不會很新奇的,我找到的最吻合的發言人就是wcat666,他很有可能是兇手。為什麼我加了個「很」字來提高可能性?也許顯得不太嚴謹吧。但是,如果你看完我的倒後推理過程,也許你並不會覺得奇怪了。
當對一個缺乏證據的事件進行推理的時候,最好採用一種方法,就是代入答案法。如果一味地從題設出發,進行正向推理,就會分叉過多,工作量龐大,而且很容易偏離了軌道。因此,就像挖隧道一樣,最好兩頭挖,正逆向推理同時進行。我在找到了可疑的答案之後,馬上進入了逆向推理過程。 首先,我談談我是怎麼確定wcat666就是我要找的疑兇的。這個確定步驟,暫時還屬於正向推理過程。Wcat666在他帖子的第一句話就讓我對他產生了懷疑(在原帖第四頁): Wcat666:「為什麼要切成1000多片?為什麼要把內臟和衣服疊得整整齊齊?很多人問過這個問題。只能說你們想得太複雜了。」 為什麼我要懷疑這一句話呢?因為,在wcat666發言之前,帖子上根本沒有人問過為什麼要切成1000多片,為什麼要把內臟和衣服疊得整整齊齊。這說明了,一,帖主並不是想回答問題,其實,他只是想快點說出接下來的話,以致自己竟然無意識地編造了一個不合理的理由;二,帖主回答的問題應該是帖主在網上其他地方看到的,說明帖主對這個案件的關心;三,這句話本身就是一種對公眾的挑釁,帖主也由此獲得了心理上的滿足。但更大的滿足還在於後面的話: 「很簡單,因為享受啊,享受的就是這個過程。正如讀最喜歡的小說,捨得一口氣讀完嗎?正如吃最愛吃的雪菜肉絲麵,捨得一口氣吃飯嗎?整個過程,那氣味,帶著 一絲絲血腥,一絲絲涼風,有點點腥,還有點點甜。那燈光,因為前兩天日光燈壞了一根還沒有修好,只剩了一根,那一根用的時間也很久了,燈絲總是暗暗的。另外一根或許是接觸不好,忽明忽暗的,總發出絲絲聲,讓每個手勢都被放大了。雖然帶來的陰影不那麼方便操作,但是卻增加了另一種快感。潮潮濕濕的地方,沒有 看時間,很久都沒有戴錶的習慣了。但是室外寧靜和黑暗,偶爾晃過的人影,正是有點點的興奮。 一片片地切,沒有戴手套,這樣才最真實地感覺到整個過程。每一刀的力度,斜度都需要和肉質的狀況緊密配合。因此永遠沒有最完美的那一刀。每一刀都差一點, 因為每塊肉,即使是同一個部位,也都因為組織結構,血液濃度,骨脈走勢而不同。所以每一刀也不同,不能讓血水噴出,不能讓沫留在刀上,不能破壞了整體的經脈結構,否則,就再也不完美。每一刀下去,都有一些遺憾,因此總想在下一刀彌補。也不知過了多久,切了多久,只是越來越找到那種感覺,運力,手腕。不可抑制。眼睛已經不用再看,只是大腦里還在不斷對比那浮現過若干次的情景。那個晚上的情景,一直緊緊抓住了這顆心。多少次夢中比較,分析,尋找最合適的位置與力度,尋找那種感覺。直到今時今日才是最清晰而深刻的感覺,一切都恰到好處。 幾個月前遇到她,當時卻並沒有在心中有清晰的考慮及計劃,只是潛在的。或許不需要去考慮,但潛意識裡,已經知道怎麼去做。所有的一切,引導的只是冥冥之中的安排,如此完美,只能跟隨。。。。。」 當然,這樣的描述,也有可能只是一個無聊的人用來嘩眾取寵而編造出來的。但是,這樣細緻的描述如果是一個人編造的,他下了相當的功夫:他耗費相當的腦力來編造情景。那麼,我們就要懷疑,一個普通人發這樣一個貼而得到的滿足感是比不上兇手的,但付出的努力確比熊市後更多。這樣做的動機就不太充分了,因為如果只是嘩眾取寵,這樣的描寫顯得過於費力。並且,為了獲得更多的收益,他應該繼續發言,而帖主並沒有繼續。 進一步讓我對他產生更大懷疑的,是這句話:「那燈光,【因為前兩天日光燈壞了一根還沒有修好,】只剩了一根,那一根用的時間也很久了,燈絲總是暗暗的。」
這一句話,怎麼讀怎麼拗口,怎麼讀怎麼覺得和片段的整體的陰沉,詭異,猶如惡魔之笑的風格格格不入。這種風格的片段,怎麼會如此突兀地像一個做錯了事而向讀者說明理由的人那樣陳述日光燈剩下一根的原因呢,因為,剩一根就剩一根,解釋了也沒有讓片段更詭異。如果作者儘是一般人,他不會去寫這麼一句話的;寫這麼一句話的人,我大膽猜測他是兇手。這一句話,對整個片段來說是一句過度陳述,破壞了片段的整體語言風格。那麼,這一句話被提起的原因,很可能,它是真相。如果是兇手,在寫這段話的時候,肯定在拚命回憶當時的情景,他回憶的很細,並且也想寫得盡量的細緻,因為這樣會引起更大的轟動效果,心理的滿足感更大。在儘力回憶當時場景的時候,兇手犯下了一個錯誤,即一味地追求寫出細節,不自覺地把與行文風格不相關的細節也添加了進去。這個細節,就是【】裡面的那句話,這個過度細節,是一般嘩眾取寵者所不應該寫進去的。 在wcat666發言之前,至少已經有另外三個嫌疑人在原帖中出現,他們分別是「黑彌撒」,「很多的」,「我是流氓我怕誰」,如果算上網上其他地方被懷疑者,則可能更多。因此wcat666不是唯一被懷疑者,而是四個之一,而且前面用真身發言的被懷疑者足夠多,網友樂此不彼地發掘他們的博客,成了最熱門人選。而w,他用的是當時剛註冊不久的馬甲,裡面空無一物,看客即便是好奇也似乎查不出什麼有用的線索,故根據大眾心理哪裡有娛樂哪裡去的原則,蹦蹦跳跳地去八卦其他嫌疑人去了。 由此,我的正向推理結束,早已被人懷疑wcat666是我這篇文章的主角。在下面,逆向推理開始。 假設wcat666真的是兇手,那麼,突破點在於,這個賬號能留下關於他的一些個人信息么?似乎沒有,這是一個純粹的馬甲。但我注意到,此人馬甲在2008年6月22日註冊,是在黑彌撒6月19日的3天之後,時間上符合帖子變火——》兇手得知然後註冊馬甲的邏輯。兇手在6月23日出現並發言,沒有馬上就發,符合兇手謹慎的性格特徵。兇手在發言之後,沒有馬上棄用馬甲,而在6月27日以後,在討論朱令事件的帖子上留下了一句話: 「朱令無辜,孫維何罪?」 說下這句話的作用有:首先,朱和刁都是惡性事件的含冤者,這很可能是作者的心聲(自我正當化)。其次,這表明w在受到懷疑以後沒有棄用賬號並繼續發表變態言論,給人一種「其實我就是變態點,但是我不是兇手。」的錯覺,因為當時的黑彌撒和很多的也沒有棄用賬號,單就自己棄用顯得嫌疑很重,所以這樣也減輕了自己被懷疑的程度。自從6月27日以後,w很長時間沒有用賬號發過言,為什麼呢?因為6月27日以後,黑彌撒的原帖被天涯封了。兇手覺得這事情可能會告一段落,於是沒必要繼續裝坦蕩,因為言多必失,言多也引起更多人的關注,自己危險了,所以他選擇了淡出事件;然後,他再一次的發言已經到了2009年的9月10日了,那時候不僅事件平息,而且黑彌撒的帖子已經2度被封,並且已經不允許回復了。也許,當初發言的時候他就沒想到事情會鬧得那麼大(這就是我剛才推斷過的,兇手因為興奮和自信,會低估被人揭穿的這種可能性。),也許他也會後怕。當然,這些都是我猜的了,不是很嚴謹。 然後,我們來看看有沒有辦法找到wcat666的個人信息。空間里空無一物,發言沒有任何個人信息,這都是我意料中事了。唯一可切入的,是w的這個名字:wcat666。這時,我們要打一個賭:要麼,兇手極其謹慎,這只是一串毫無意義的字元,或者臨時想到的名字;要麼,兇手由於註冊當時過於興奮或者由於對事件轟動性的低谷,註冊時用到了自己常用的字元,則這樣的或者類似這樣的組合是兇手常用的用戶名或者昵稱。如果是第二種情況,那麼就印證了上述我猜想出來的兇手為掩蓋事實而做的一些努力,因為如果是一個隨機的名號,則似乎直接棄用即可了。 當然,如果我的猜測不對,兇手確實是隨機取名,那麼我的推理可以說只能到此為止了。但是我當然仍然要賭一回第二種可能性,於是我去發掘了當年網友人肉wcat666的一些結果。至此,我的搬運到此結束,字數實在太多了,我估計能看到這兒的,也是真的被吸引的,實在找不著地址的,再在下面問我吧,我想辦法告訴你們。有幾個大神問鏈接,我實在不會私信他們,斗膽發在文中吧,版主大人求您手下留情:
原始貼:http://bbs.tianya.cn/post-free-1311521-1.shtml(這就是網友發現兇手的原始帖,大約在貼主黑彌撒發帖後第三天開始出現的)黑彌撒貼主磚開的討論帖:http://bbs.tianya.cn/post-free-1320479-1.shtml(此貼幾經波折,已經不能再跟帖評論了)比較有名的一個分析貼:http://bbs.tianya.cn/post-free-2325591-1.shtml(推薦點「只看樓主」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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