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到底是一種怎樣的存在?
明明知道我們之間再也不可能,卻還是忘不掉。
第一次見到他是在補習班的教室,就是那一個背影,讓我怦然心動。之後的日子一直在默默關注著他,像朋友一般跟他相處。可能是第一次喜歡人吧,經驗不足,想要給他留一個女神印象,卻總是弄巧成拙,在他面前出糗,給他留了一個很蠢的印象。蠢歸蠢,但我們還是心照不宣的在一起了。後來,我們就再也沒有後來。
從13歲的懵懂,到17歲的雨季,他陪我度過了整個青春的年少時光。雖然我們沒有走到最後,也沒有再聯繫過,但我希望他一切都好。回憶中的哪個人吧
可能不會再給任何人說起,就在別人說起的時候,也會當成曾經只是陌生人,只會在自己深夜中,自己獨孤的時候,會想起他吧,他只是我回憶的一部分,是我青春的一部分,不論當時我們分手的時候說過多麼重的話,說過一輩子也不會原諒他,但是他在我的記憶中是永遠存在的
我和我的前任也是我的初戀,就差最後一步就要走入婚姻的了,可能上輩子我們欠對方的還不夠,他只是為我蓋衣服的哪個人而不是把我掩埋的哪個人吧,我們的緣分也就只在進入婚姻前就斷了
我們是大學的同學,有的時候緣分就是哪樣的奇妙,前期沒有任何交集的人,就是在哪樣的一個午後,我無緣無故的摔倒了你的懷裡,就哪樣兩個人開始有了交集,你的一起打球的好朋友居然是我的高中同學,就哪樣我們正式的認識了,後來知道了我們也是老鄉,我們還有那麼多相同的興趣,後來發現我們倆的性格這麼像,後來你來追求我,我躲避,到後來我真的到了你的懷抱了,哪個時候我們以為我們可能都在等彼此的到來,哪個時候我們能夠為彼此做好多好多事情,現在想像自己當時是不是中邪了,現在回憶起來,才知道那才是青春,在青春裡面誰沒做過傻的事情呀。到後來我們畢業了,到後來我們工作了,到後來我們訂婚了,到後來我們分手了,就是哪樣我們一直以為自己不會分手的時候,我們分手了,就哪樣分手了.
再也會不去了,如果還有來生我們是不是還是沒有緣分在一起,因為今生你也只是給我蓋衣服哪個人,而不是把我掩埋的哪個人呀。
人生在世二十年,早就過了青春時期那種情犢初開,少女心炸裂的年紀,我有過兩段感情,第二段現在還保持著,我傾心於現世的溫暖,可是對於我的前任,我只想用遇人不淑,看人不準來形容我自己,他真的是無賴一樣的存在。
我和前任是在高二的時候在一起的,他是插班生,而我也算班裡長得漂亮的女生之一,我們陰差陽錯的做在一起當同桌,這個感情也就隨之默默升溫,那時的他還是陽光可愛喜歡逗我笑的男孩子,他還會含羞的拉著我的手跟我表白,但是我一開始沒同意,因為我父母常常告誡我要以學業為重,可是任何一個女生都阻擋不住糖衣炮彈的追勢,我們理所當然的在一起的。我之所以說我自己遇人不淑看人不準,是因為在我們好了沒事多長時間以後他就告訴我喜歡上了別的女生要去追那個女生,向我提出了分手好吧,我當時是很傷心,但是我恨他的感情完全超越了傷心,我刪光了所有的聯繫方式,並告訴我身邊的朋友同學,這個人的名字我都不願意再聽一遍,說起來我也算是恨透了他。之所以說他無賴,是因為在分手後的第三天,就在QQ上加我為好友,理由是分手了也可以做好朋友,我去他媽的,什麼玩意兒,我當即回了個不要臉回去,那時我還玩英雄聯盟是玩的他的小號,我從0級玩到滿級,他說改密碼就改密碼了,一點兒也不顧及我的辛苦,我跟認識到他的無賴,最無賴的還在後面。我上了大學以後,他關注了我的微博,有天給我發私信,說詛咒我永遠不要我幸福,隔了一天又過來說真的那我當朋友,問我如何追某個女生,大哥真的你要和我分手的,你這麼恬不知恥的過來問我怎樣去追另一個女生,我可能會和你說一個字嗎,我這人就是分手了連路人都不要做,就做仇人就好了,死生不復相見。拿聯盟號威脅我同意你的好友請求,還是拿不要臉的態度來請求我,只會讓我更加後悔當初選擇跟你在一起的決定,我不想再與前任有任何的瓜葛。這就是我的觀點。
所以我感覺我現在的男朋友比那個不要臉的前任不知道好了多少倍,正因為前任才讓我學會更加珍惜眼前的幸福與感動。我認為前任對每個人來說,都是意味著一段回憶,不管這段記憶是美好,還是痛苦,他總是你生命中曾經來過的那個人,即使他只是匆匆而過。對於有些人來說,前任是難以言喻的痛,因為太喜歡了,以致於分手時都是不甘與難過,那麼前任在自己心中留下的痕迹也就更深了。而對於另一部份人來說,前任是青澀美好的過去,我們彼此喜歡,也留下許多美好的回憶,縱使分手,心裡也不會太難過,更多的還是一種祝願吧。對於我來說,我並沒有轟轟烈烈、刻骨銘心的曾經,與前任分手也是和平分手的。前任於我而言,現在也只是普通朋友。或許是曾經有那段情誼,再見面,再聊天,也無法做到很自如了。不過我覺得既然當初選擇了結束那段感情,那就應該好好放下,不管對自己還是對他而言,都是一種解脫。所以每每我看到有一方在分手後,仍苦苦哀求對方重新與自己在一起的事情時,總是莫名的感慨,當初說好攜手同行的人兒,怎麼轉眼就變成這樣了呢?我不會糾纏,也不想藕斷絲連,前任既然是前任,那他就已經是過去式了,何必再執著於過去,越不舍越諷刺。所以呀,好好的放下他吧,不管曾經多麼喜歡,又有多麼不舍,既然已經分離,那麼就讓這段感情在你心底塵封,每個人來到自己的生命中,都是一種不可多得的緣分,但不是所有人都會在你心裡永駐,自己也總會遇見那個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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