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兩男子穿日本軍裝在南京抗戰遺址前擺拍被拘?

有何法律依據?求科普。


李森楠,四川樂山人,1996.3.18。峨眉二中,就讀於四川大學錦城學院 李玥睿,四川成都人,重慶理工大學工商管理學院碩士 楊曾,四川成都人,成都川大附中。 唐梓艦,四川達州人,曾就讀於達州一中,成都理工大

以上人等,屢次以此種小丑的形象挑戰國人底線。每次公安均以拘留幾日處罰。幾個學生為什麼敢如此頂風作案,冒天下之大不韙?

事出反常必有妖,有沒有什麼組織暗中支持?這種表演有沒有國外公司事後獎勵?


這事剛冒出來幾日,我很氣憤,現在對此沒什麼感覺了。

有本事你穿著北洋都督的將服在雲南講武堂門口來一張?


應該不只這幾隻,調取它們的通話記錄,往來賬目,看看能不能挖一串出來。


誒我覺得吧……

不管是喜歡日本或者是向往日本都好

沒有人強迫你說不能喜歡除自己以外的別的國家

但是至少 要給我們的英雄一些起碼的尊重啊


對於這種行為,尋釁滋事罪不大恰當。

我覺得叛國罪妥妥的。


當年日本人根本沒打到四川,數百萬川軍主動請纓戰死疆場,如果知道他們要保護的是這樣的人,會怎樣想呢?


不可否認,再怎麼開放的社會總有些p事你是不能幹的。


在民族大義面前,這是對死難者以及為戰爭獻身的革命烈士們的不尊重。也是抹黑中國人民的民族榮譽感。送進去接受中國政府的再教育。


尋釁滋事啊,還需要科普?明知道做了會引起公憤的事還要去做,導致嚴重後果又不明顯觸犯法律的一般都是以「尋釁滋事」為由抓起來。


謝邀

其實吧沒什麼想法。人家喜歡日本完全可以送他們去嘛。就是有點氣吧。沒逼你喜歡中國。但是你別侮辱中國好嗎


中國十三多億的人不出幾個傻逼你以為是在天堂么…


如果這兩個傢伙穿著納粹軍服在奧斯維辛集中營門口照相,能活著回來算他命大!


幾百萬個細胞里都會有變異,別說幾億人了,總有變異成功的。


犯了傻逼罪,打死都不多


應該讓他們好好複習一下八榮八恥


看評論說都是大學生,建議查查他們的老師,現在有不少傳播反動思想的大學老師。


討厭中國 日本是他們的國家 為什麼不回日本 還要在中國待著


不過是小懲了一下而已。那些人活該,打戰必當漢奸。


1,自作自受,活該。

2,為這事洗地叫嚷無法可依的,壞。

3,人肉舉報者的,尤其是體制內的,其心可誅。


第一眼粗看成擺拍成狗,覺得沒什麼不對啊你們為什麼要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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