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帶骨灰住店遭索賠7萬,店主是敲詐嗎?
酒店要求賠償7萬元精神損失費,咋看上去確實有些過分,但考慮到實際情況,這位客人帶骨灰盒進店,並在酒店房間設置靈堂的做法也確實有些太自私了。
第一,入鄉隨俗是對一個人最基本的要求,尤其是對於這種骨灰盒和花圈之類的人人忌諱的事情更是如此。
85歲高齡的山西省民俗協會理事申雙魚老人表示,按照上黨地區的民俗習慣,骨灰盒一般是不允許帶到公共場所的。
並且,雖然目前我國並無禁止或限制攜帶、運輸骨灰的規定。但一般講,非親屬對他人骨灰是有避諱的,該客人直接在酒店房間臨時設置靈堂做法更是欠妥。
如果想帶著骨灰盒進酒店,也應該先徵得店主人的同意。
第二,店主人象徵性地要求賠償點精神損失費也並不為過,但數額的多少並沒有統一衡量的標準,但索賠方式應合理合法。
帶骨灰盒進店並設置靈堂,不僅會影響本地客人的入住,如果傳出去,外地客人也會忌諱。肯定會對酒店的生意有很大的影響。所以酒店索要一定的賠償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如果索要數額巨大,並且通過圍追堵截的方式,不讓對方離開,這確實有些趁人之危了。家家有老人,人人都會老,每個人都有生命盡頭的那一天,都想葉落歸,入土為安。無論是處於對生命的尊重,還是對死者的敬重,都不應該得理不饒人。
當然,站在店主的角度,這種巨大的心理陰影也是很難用金錢來彌補的。
總之,人嘛,還是應該多站在對方的角度想一下,不能只考慮自己的利益。凡事都應該推己及人,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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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這算是敲詐吧。雖然索賠這麼多錢有些不妥,不過店家的憤怒是能理解的。
酒店是做生意的,不是自己家裡,你帶著骨灰盒住進去,要是被別人知道了,以後還有誰敢在這一間房子住,想想都覺的慎得慌。
我們來算一下酒店的損失,一間房子最低一百,一個月三千,一年就得將近四萬。入住率按百分之五十算,一年這件房子不住人也得損失兩萬。
這件事情想要被大家遺忘,怎麼也得一年半載的吧。就是說這一年多,這間房子甚至這間房子的隔壁都可能沒人敢住。店家索賠也在情理之中,不過七萬確實有點多了,索賠兩三萬還可以。
不要覺得帶骨灰盒住進去無所謂,酒店最忌諱的就是這些,要不然酒店四樓房間的門牌號為什麼都不寫4而是寫著6或是8呢?這可不是一個酒店的做法,全國大小的酒店都是這樣做的。他們連一個普通的數字都很忌諱不能接受,更何況是骨灰盒呢?
誰見過火葬場旁邊有酒店的嗎?沒有吧。所以對於店家的索賠我還是能理解的,只不過他要的數額有些太多了。本來店家還有些站理,現在完全被動了,成了無理敲詐別人。
兩個月前,祖籍山西長治潞城市東邑鄉神泉村的秦先生,從陝西省寶雞市攜全家老小三代一行11人驅車回到闊別多年的家鄉,準備安葬去世一年的母親骨灰欲與父親合墓。當他將母親的骨灰盒帶到下榻的潞城市一酒店後被店主發現,店主提出十萬元的索賠,後經多方協商達成了七萬元的精神補償。
於店主來說,這件事情很可能會導致生意慘淡,的確是很難賠償。但是此事爆出來對酒店的影響更大,可能更得不償失了。
於秦先生來說,好好的要賠七萬的確讓人難以接受。但是於情於理,這件事不該發生在酒店,並且沒與酒店擁有者商量,並且已經寫了欠條,付款書,把錢要回來的幾率倒不是很大了。
男子帶骨灰住店遭索賠7萬,店主並不是敲詐。店主是做酒店生意的,如果被人拿骨灰盒住店,那麼對酒店的名聲會有很大的影響,會影響酒店的生意。如果人家知道酒店被人拿骨灰住過,誰還敢在這家酒店住呢?
我想我要是知道這家酒店有這樣的事情,我肯定是不會去住的。店家要7萬的賠償,也是基於自己酒店的生意受到的損失來計算的。除了那幾間被住過的房間會沒有人肯住外,還會影響到酒店是整體生意。
最主要的是男子帶骨灰住店,是很忌諱的。店主除了要求賠償,還要求男子寫道歉書,就像店主說的,賠償也解決不了他心理上的傷害。所以,我覺得店主並不是敲詐。
帶骨灰盒住店被要求賠償7萬,我覺得店主這就是敲詐啊。
事情原由:兩個月前,秦先生攜全家老小驅車回家鄉安葬去世母親的骨灰。他將骨灰盒帶到下榻的酒店時被店主發現,店主很氣憤,秦先生表示不了解當地風俗,向店主賠禮道歉,並提出退房,住房押金600元也不要了。而店主這邊表示,酒店是公共場所,「這個東西」是大忌諱,甚至說房間已報廢,損失較大,堅持認為必須要賠償,並且扣車,提出要求10萬元補償,否則不讓其離開,後經協商成7萬元。
據當地習俗,骨灰盒一般是不允許帶到公共場所的。秦先生不打招呼直接把骨灰盒帶到酒店,確實有不妥,被發現後店主很生氣也是人之常情,所以秦先生賠償店主也沒毛病,畢竟是他理虧。
店主是在秦先生搬行李的時候發現的骨灰盒,就是說客人只是辦好了手續準備入住還沒住,雖然部分行李(包括花圈)已經搬到房間了,此時發現後如果拒絕客人入住,再適當的要求補償,是完全合理的。
但店主私自扣車的行為就有欠考慮了,並且這10萬元的精神損失費是不是也應該有個依據,需要多少補償豈能店主自己隨便開口要價。店主不依不饒,直接扣車不讓走,強行索要賠償,這不就是脅迫加敲詐嗎?(求法律相關人士科普)
把問題分解下來解析:
1.男子帶骨灰住店這件事本身不妥。從新聞反饋的信息來看,該男子住店時並未明確表示帶的東西是骨灰,因此店家就同意其入住。骨灰放進了房間是當地風俗不允許的,雖然說男子不熟悉當地風俗,但後來還拿了小花環甚至想在酒店設靈堂,這樣顯然就很難讓人理解了。所以酒店方氣憤也是情有可原。
雖然說男子不算是觸犯了法律,但從情理上來說,的確做得特別不妥,適當給予酒店賠禮道歉也是應該的。
2.酒店索賠7萬,單就數額來看,顯然太高了,因此被該男子認為有欺詐之嫌,也在情理之中。另外,酒店方還用脅迫手段逼迫男子付錢,原來要價10萬,後來降至8萬,再後來同意退一步變成7萬。如果真的損失那麼多,為何還能討價還價?店家可能後續會遭受一定損失,但是這個數額不是張口就來,而應當有一定的依據才能得到的。因此,這樣一會兒十萬一會兒八萬討價還價後還能降至七萬的,明顯有敲詐的嫌疑。
建議雙方彼此坐下來,商議下,對後續酒店可能產生的經濟損失以及酒店主人因此事造成的一些精神上的困擾給予一定的補償。
其實骨灰這東西,多少有點忌諱,有的人還會認為不幹凈,膽子小的人,看到會害怕。骨灰本來就不是什麼吉利的東西,帶著骨灰住店,店主知道了當然是不樂意,如果沒有事先跟酒店說明,事後知道酒店肯定會要求索賠的。但是客人一般都不敢告訴酒店的人,因為怕酒店裡的人知道了,會不讓住。
但作者認為,說實情不讓住,總比最後高額的賠償好。其實問題中男子帶骨灰住店遭索賠7萬,店主不算敲詐。畢竟大家畢竟忌諱這些,如果聽到哪個客人帶骨灰住店,被其他客人知道後,往往不願意再住這家酒店,因為客人會認為酒店不幹凈,住了怕運氣不好,什麼的。
店主跟房客索賠7萬,不算高,因為房客帶骨灰住店,會造成該酒店未知分險,也有可能因為該房客導致酒店沒人住店倒閉,那樣損失就不止7萬這簡單。作為一名客戶還是要有道德和素質,不然認為花了錢,啥都可以,一定要尊重他人,給自己留個好運氣。
男子帶骨灰住店澡索賠7萬,是由於男子在沒有事前通知店主的情況下,將母親的骨灰盒好兩個直徑50裡面的花圈搬進了旅館房間裡面。店主父子發現後,指出這是非常不符合當地風俗的行為。
男子立即表達了賠償意願,店主要求10萬元賠償。但是雙方無法達成一致,店主扣留男子隨行人員的三輛車,並報警。警察認為是民事糾紛。於是雙方從10萬元談到8萬元。最後店主勉強讓步。商議為7萬元。
在談判過程中,男子根本沒有辦法離開旅館,同時該旅館被當地人大量圍觀。
據此,店主認為顧客主要是當地人,發生這種事情後以後營業會受影響,因此要求7萬。
客觀來說,不經過店主同意就帶骨灰住店確實是不厚道,男子也提出了賠償。但是最終的7萬賠償也是數額巨大。店主即使沒有敲詐的惡意,趁機敲竹杠的心理也是有的。
因此,如果實在談不妥,可以通過法院進行民事判決。
男子去住店是人家的一個選擇,給店家支付一點的現金,然後來換取一件房子的暫時使用權,住店是可以攜帶自己的物品的,但是像這樣的男子住店帶著骨灰就要索賠7萬,
店主有哪些損失那,相信店主可能會說你這樣來住店是會影響到來著住的客人的,骨灰會對我的店有很大的影響,這樣的行為我們都知道是不對的,
甚至是一種敲詐,為什麼店主這樣想,誰也不知道,遇到這樣的事情,當事人是可以有權利選擇拒絕的,這是傷害自己的一種行為,店主的行為也是侵犯了公民的權利,可以不讓男子進入,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了,有必要可以報警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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