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敘往事
一
2001年中考結束後,我跑到一個電腦培訓學校去學習C語言,學費300。
2001年的300塊錢不是一個小數目,當時一碗牛油麵才不過1塊錢。老師是一個帶著深度近視眼鏡的中年男人,見面後隨口問我:考計算機二級?
我搖搖頭,我問他:這東西可以寫遊戲嗎?像《星際爭霸》這樣的。他饒有興趣的說:可以。於是,我滿懷期待的憧憬自己可以在上高中前做出一個《星際》一樣的遊戲。
大概2個星期課程就結束了。《星際》當然是做不出來的,在我旁邊清一色的都是學五筆打字的,怎麼可能做出遊戲來。
這麼多年無論工作再如何繁忙,偷空還是會打幾局星際。在韓國,星際的地位和圍棋一樣,很多爸爸都會在下班後和自己的孩子打幾局星際。星際如棋,棋如人生,只是它過於短暫。
看看星際2那慘淡的光景,你就知道它只能是屬於80那一代人的記憶。
二
初中時買的最貴的物件應該是一個sony的walkman,也叫隨身聽,型號是WM-EX5,售價大概1000元。當時沒有數字音樂,連CD都沒有,更加不會有MP3。手機聽音樂?抱歉,那個時候只有BB機,連小靈通都沒普及。喬布斯90年代被一腳提出了Apple,iPhone是那時候做夢也想不到的高科技。
那個年代,音樂都被存儲在卡帶上,10元一張。每個學校的外面都會有一家印象店,美卡和索尼是最為知名的發行商,佔據了音像店的半壁江山。初中時,男孩子最愛的是劉德華和台灣的那個鄰家小妹孟庭葦,女孩子最愛的是王菲、梁詠琪還有張信哲。我們不愛搖滾,我們只聽情歌。
那時候我們認為我們很懂愛情,就像歌詞里唱的那樣,擁有愛情就能在陽光燦爛的日子裡開懷大笑。可十幾年過去了,我們卻發現,原來我們真的不懂愛情。
是時代變了,還是愛情變了?
三
初中時,學校出門左轉300米有個小巷子。巷子深處有一家裝滿了漫畫和武俠小說的書鋪。書鋪只租書,不賣書,1本書兩毛錢1天。因為不要押金,所以生意很好。那個年代沒有互聯網,我們的精神生活全都寄托在這些漫畫與小說上。
《七龍珠》、《聖鬥士》、《灌籃高手》每一套漫畫我和我的朋友都看過無數遍。
看完《七龍珠》我們會去討論「孫悟空與貝吉塔」誰的戰鬥力數值更高。
看完《聖鬥士》,我們會極其討厭雅典娜,覺得這個女人真是事兒媽。
當然,我們不會去討論櫻木和流川誰更帥,那是女人才去討論的問題。很明顯,櫻木的性格更討喜,三井明顯是最拉風的。
12年時我搬家,無意間翻出了童年時收藏的很多漫畫。這些漫畫雖保存完好,但難掩歲月的痕迹,紙張已脆的像冬天的落葉,彷彿我每翻動一頁,這一頁就要碎掉一般。
小時候看漫畫總覺得正邪不兩立,一定要分出個好人壞人。我們一定要認為星矢就是正義而教皇就是邪惡,可一輝又是什麼? 世間不是只有黑和白,還有灰色。
我們都有一個陽光的自己和一個自私的自己。我們在他人面前總是會展現出自己陽光的一面,但在暗地裡卻會做出一些自私的事情。
所以誰是好人,誰是壞人?誰是聖人,誰又是小人呢?
四
初中時,我也很愛足球。不,應該是我們全年級的男孩子都愛足球。一周一期的《足球報》和《體壇周報》是必買的,周四晚上的《足球之夜》也是第二天我們津津樂道的話題。
傍晚放學後,撿起四塊兒磚頭,擺起兩扇「球門」,我們就踢起球來。甭管每隊幾個人,哪怕就3個,也得分給前鋒後衛,還必須得有個守門員。上下半場各20分鐘,輸的一隊要請贏的那隊喝汽水。十幾個人一個足球就讓不大的校園裡滿是飛揚的青春。
踢完球後,我們會直挺挺的躺在水泥地上,看著夕陽從長滿苔蘚的牆後一點點的消失,聊著隔壁班的那個長的很漂亮的女孩子,開著彼此的玩笑。隨後,在漸漸暗沉的夜色中,騎著自行車三三兩兩的離開校園。
第二天,我們還會再相見。
我總覺得那時候的快樂和友誼都非常的純真,不是現在KTV聚會上那種陌生的友誼,也不是酒桌上的逢場作戲。
十幾年後,曾經一起踢球的人早已不知道去向。可如果我們再相聚,還能找回當時一起踢球時的那中真摯嗎?
怕是不能了。那種真摯與熱烈必定只屬於那段時光,這和人無關,只和時間有關。
五
高中時,我媽為了讓我好好學英語給我買了一個文曲星。
可高中那會兒我對英語一點興趣都沒有,文曲星就是吃灰利器。但很快,我發現這他喵的文曲星居然能玩遊戲,還不是小遊戲,是RPG!
文曲星上的《英雄壇說》極其簡陋,沒有顏色,像素級別的畫質,但在我看來,這簡直就是消磨無聊時間的神器。也不知道當年哪兒有那麼多時間消磨,也許青春就是不知道何為時間珍貴,就像每次踢完足球後的汗水,恣意的讓它流淌,浸濕了整個衣衫。
在把這個遊戲通關十幾次後,我又發現了下一個即將佔據我高中大部分上課時間的功能,這東西居然可以編程,準確的說可以使用解釋型的語言GVBaisic!
當時互聯網還沒有那麼普及,即使有時間去網吧,也是沉迷在陳天橋的《傳奇》里,不能自拔,哪兒有時間上網學編程?編程這種事兒,當然是放在那百無聊賴的課堂上,自己研究文曲星內置的編程手冊。
我花了大概3天的時間,先編寫了一個小的動畫,又花了大概一個月的時間把我熱愛的《仙劍奇俠傳》的前三章搬到了文曲星上。
那時候程序員多幸福啊,不用設計師,自己搗鼓下就能做出個像素塊兒遊戲。沒有3D,連2.5D都沒有。RPG遊戲的樂趣從來都不在畫質,而在於遊戲的劇情,武器裝備、等級設計的科學性和合理性,還有遊戲內經濟系統的平衡性。
很懷念那段溫暖的編程歲月,不是為生存編程,不是為名利編程,只為興趣編程。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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