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婚姻有持續幸福感秘訣----令人開心的事
專家都說不要試圖改變對方,以免讓婚姻惡化。
的確,強要改變對方的配偶往往自取煩惱。有時讓另一半備受折磨。這樣自不量力有失尊嚴,難怪身心疲憊、信心與性趣大減。
剛結婚時,心裡的石頭一個一個落下;總算嫁給自己喜歡的人。過了兩年、三年後,發現一個石頭接著一個石頭浮上浮下,這個人的「癖」不少;每日相處有時難以消受,有時差強人意,但是也有像拔河一樣充滿了興奮。
我曾經受不了他的癖,企圖改變他的癖,但是履戰履敗而更不可能。而我的大而化之,想必夠我的另一半頭疼了。我不知道他是否有改變我的「散漫」的念頭。我們兩個的「癖」的確不相容。
幸好,當初沒什麼征服的野心。相安無事並不意味著我們已改變了對方。其實,不知是因為水乳交融的關係,還有水準降低了。我們兩個人居然越來越里外不是人,他有點兒隨和,有時會說︰「哎呀、隨便啦!可以就好了!」我有點兒神經質、敏感,連自己都很意外,受不了別人的大而化之。
我們都忘了自己還有什麼「執迷不悟」的事,在個性上、在習慣上,似乎家庭生活已把這兩極化的產物融合成陰陽調合的個體。
您知道嗎?當夫妻臉越來越多、越來越普遍時,能夠在「不改變對方」的情況下,引導雙方建立共同的生活品味,並且支持雙方以促進思想觀念的交流,的確是「令人開心的事。」
佳偶雖未必天成,但是能在婚姻的家庭生活中提升自己、改善自己,則真是「惜良緣、造福緣」的最好註腳。
呂麗絲老師是台灣第一個獲得美國家庭教育協會「合格家庭生活教育家」證書的人,從1988年開始,在台灣推廣家庭生活教育,創辦了台北市家庭生活教育推廣協會,並擔任創會理事長,現任台灣國際家庭生活教育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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