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機真的不可取么

——論投資與投機

當今資本市場,幾乎沒有人會認為自己的行為是投機。無論是以隔壁鄰居兒子所謂小道消息而入市的大爺大媽,還是在看到可能利好新聞就激動地買入股票的工薪族大叔,抑或每周執著買入同一隻彩票的普通學生,他們都認為自己進行著投資。從廣義上來說,這的確是一種投資,他們以一種非消費性的方式來投入錢財,並期望未來獲得超出本金的收益。但這種意義上的投資僅僅是代表著與消費對立的一種支出,並非我們所探討的投資,

我們所要探討的投資,是與所謂投機相對立的,是作為增長個人財富的一種理財方式。說到投機,我們總不免想到「投機倒把」這個詞,這也是大家普遍存在的偏見,認為投機是一種惡劣的行為,是那些賭徒的專屬品。因此,即使我們許多行為實質上就是投機,我們也有默契地將其美化為投資,另一方面,我們也並沒有清楚的認識到投資和投機根本的差異。

我們雖不能很好的解釋何為投資,卻常常擁有辨別他們的能力。比如存到銀行或是餘額寶里的利息,我們能很明確的回答那是投資;買國債或是公債,也是投資;貸款買房,房價很快就上漲,也是投資;給小孩報補習班,送他去昂貴的私立小學,我們也會覺得是投資。

從以上幾個例子,我們大概可以勾勒出投資的一些特徵:前期投入,未來回報,資產價格上漲。但對於投資股市,炒房地產,炒黃金,炒外匯,這些還能算作投資么,我們的心裡不免打了鼓。這些常常被我們歸為投機之類避而遠之的行為,其實也同樣符合我們歸納的特徵,先期投入,未來回報,資產上漲。

對於投資的主流解釋來自巴菲特的老師,價值投資之父格雷厄姆:投資是保證本金安全的基礎上謀求收益的行為。在這句話中重點當然是本金安全,這也可以說是整個格雷厄姆學派的核心理念。巴菲特的雪球就是在雪球不碎的情況下慢慢滾起來,越滾越大,只要滾上很久,哪怕每次只能黏上薄薄的一層,也終究可以積累難以想像的財富。正如愛因斯坦所說,複利是人類最偉大的發明,然而指數爆炸的前提就是絕對不能出現不可挽回的損失。常在河邊走,終究會濕鞋,如果我們不能想辦法保住已有的資產,一次大意,失去的就不僅僅是荊州了。

據此我們可以看出,投資與投機的根本不同在於風險,或者說幾率。投資是高勝率的遊戲,投機是低勝率的遊戲。在某種意義上說,對於中國隊對巴西隊的足球比賽,押中國就是投機,押巴西就是投資。無論我們做過怎樣詳盡的考察,或是思考推論得出的行為,只要獲勝是個低概率事件,就可以被稱為投機。當然,對於巴西輸就會血本無歸這一點來看,可能會顯得有點不像投資,而更傾向於賭博。但被我們認為絕對投資的存入銀行。或者購買國家債券,即使概率極低,也同樣有違約和不能得到償付的可能,至少在通貨膨脹等情況,會受到損失。在這種意義上來說,存銀行更像投資的原因僅僅是因為其勝率更高而已,但同時也獲得更低的收益,本質上與押巴西沒有任何差別。

我們常常會誤以為,風險與收益是伴隨而出現的,賣白粉的就不該賺賣白菜的錢,高收益必然意味著高風險,所謂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就是這些人最直白的內心寫照。然而如果世界真是如此,未免過於野蠻和粗暴。然而真正的富人,所謂old money而非那些暴發戶,這樣的心理終究是不行的,我們不能指望做那個投硬幣猜中了一百次的猴子,格雷厄姆-多德村的猴子,當然不是靠運氣就能發家致富的。

格雷厄姆認為:所謂超額收益真正的來源,是對你仔細的研究和熟練的技巧的報償。

投資和投機的行為就好像是射箭,投資就是靠得較近得靶子,投機就是靠得較遠的靶子。較遠的靶子更難射中,收益也更高,但決定一個人真正收益的,不在於你選擇近靶還是遠靶,而在於你的射箭技術如何。射箭技術更高超的人,瞄的時間越長的人,自然更有可能射中靶心。射箭途中的風,身體狀況,箭和弓都是影響因素,也有許多所謂不可抗力存在,因此任何投資都不可能完全規避風險,再神的箭手也不可避免地會脫靶,但總體來說,越是對身體,天氣,靶位分析地認真的人,相比抬起手就隨便亂射的人,更有理由獲得更好的分數。

投機的原詞是speculation,也就是預測。因此投機的根本就是對未來的預期,在某種意義上,投資也是如此,我們是認為未來某樣東西會獲得更高的價格,比如房子,比如股票。但投資的預測是更謹慎的(在此我所謂的投資僅意指價值投資),擁有更大的安全邊際,正如我們預測一年後銀行不會倒閉,國家不會違約,一家原本價值50元的股票在售價為五元時更有可能上漲。而投機的預測則更為大膽,比如預測股票將會在五天內上漲,或者因為巴薩的球員負傷而可能輸給皇馬,但總體來說,預測speculation是危險的,因為這世界上有著太多不可抗力,政治,經濟,市場,每天都在發生變化,需要考慮的方面太多太多,任何一個絕世的天才最終都落得了傾家蕩產的地步,最著名的就是牛頓「我可以計算出星體的引力,卻無法計算出人的貪婪程度」,也是在這個意義上,投機才被我們劃入了黑名單。

但是不是說投機就是錯誤的,是不可取的,我覺得脫離了具體環境的探討沒有任何意義。金融課的老師問過我們一個問題:「100%獲得一百萬和50%獲得一個億,你會選擇哪一個?」,絕大多數人都選擇了一個億,我相信即使是厭惡風險巴菲特也會毫不猶豫的選擇後者。從概念上來說,前者就是投資,後者就是徹頭徹尾的投機,但這種情況下我們卻傾向於後者,因為後者的數學期望比前者高了太多。如果我們能找來10個人,大家一起選擇後者,並約定將總收益平分,也就是分散地投機,那麼我們就極有可能獲得比前者更高的收益。我並不是說應當選擇數學期望高的一組,但當其中一組明顯高於另一組時,或許投資也並不是最好的選擇。

因為按定義來說,投資並不涉及回報,存銀行3%地利率叫投資,彼得林奇年複利29%地基金也叫投資。但是,我們考慮理財行為地時候,不可能不考慮收益。如果是100%安全而只給1%利息,即使是普通人也不會願意,或者是國債3-4%地利率,也不會被專業地投資者接受,這樣看來,我們所追求的終究不是本金安全,而是回報,追求本金安全不過是滾雪球的條件罷了,其最終目的還是雪球的大小。

對於不同的人,有著不同的風險偏好,20%傾家蕩產的風險對於巴菲特來說毫無疑問是不可接受的,而對於一個有著大把時間的年輕人來說似乎也算不上過分。對於已買了車房的中產階級和家中有老人孩子要養的底層上班族,風險的承受也是不同的。因此投機還是投資,針對不同的對象也有著不同的解釋。

同樣的行為,有些人是投機,有些人則是投資。比如對古董一竅不通的我去買古玩字畫,無疑是賭博;而對於潘家園摸爬滾打的金大牙,或許真的是投資。從這種意義上來說,投資是一種心理行為而不是一種實際行為,同樣是買一家公司的股票,有的人是真正分析了市場,分析了公司狀況,研究透徹了經濟態勢,而有的人是仍飛鏢扔出來的,有的是聽隔壁小張的妹夫的同事有內幕消息而買的,那麼雖然三人收益可能相同,但其潛在的風險絕不相同,而這種收益的差別只能在長期才能體現出來,這也是為什麼投資界已成敗論英雄是多麼愚蠢,正如巴菲特所說「只有當潮水退去,才知道誰是在裸泳」

格雷厄姆認為再高的收益都不能彌補風險。我卻並不認同這個觀點,正如之前的那個遊戲,100倍的收益可以覆蓋50%的風險。格雷厄姆所擔心的,無疑是本金受到致命性打擊,但只要不全倉,就可以達到與投資相同的效果。假設我們所能承受的最大損失僅為10%,我們就只將10%的資產配置為投機資產,只要其綜合收益高於投資資產,投機就完全是可取的。比如兩種一個老虎機,一種是投入十塊錢,有90%可能獲得10.5,10%只剩9塊,我們稱之為投資,另一種是投入一塊有50%獲得10塊,50%損失全部,那麼我們如果近在第二張投入一塊,就相當於投入10塊,有50概率獲得20,有50%概率獲得9塊的投資了。因此,只要不全倉,當投機的期望遠高於投資時,投機並不是完全不可取的做法。

我想說的是,風險絕不應該是我們害怕的理由,只要我們有足夠的能力,付出足夠的努力,在任何收益水平下,我們的風險都將是最低的,在同等的風險下,我們的收益都是最高的。與其將靶子經可能擺近,不如磨礪自己的箭術,箭術高超了,別人所謂的投機在你這也會成為投資。但是如果脫靶的代價是生命,那麼還是近點的好。

投機並不是不可取,只是,不可全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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