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劉鑫遞刀」的假消息成為你對江歌案的最後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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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江歌案在日本開庭,直至今日已經是第四天了。雖然這個案子每天都會更新一些新的內容,但作為媒體從業者,我們深知事件的關注度會隨著時間被逐漸消耗,到最後,大家只記得第一天發生的事情或者那些並非真相的噱頭事件。

所以,在庭審即將進入下一個階段的時候,我們先幫大家畫個重點,快速全面的了解一下這些天究竟都發生了什麼,一方面不要被一些只求噱頭的無良媒體誤導,另一方面也算是繼續我們#那些不應該被遺忘的事#的話題吧。

首先,我們來看一下這幾天庭審的大致安排:

12月11日

檢方與陳世峰方對案情的關鍵部分進行陳述和辯護

檢方進行舉證說明

12月12日

江母陳述時間,包括與江歌生前最後一次通話內容等

警方播放劉鑫報警錄音

陳世峰律師對江母進行提問

12月13日

相關證人出庭

劉鑫出庭作證,回答檢方以及陳世峰律師的問題

陳世峰方證人因遭恐嚇未出庭

12月14日

陳世峰接受律師、檢方以及法庭的提問。

12月15日

法庭質證辯論

12月18日

法庭全天評議

12月19日

法庭全天評議

12月20日

法庭宣判

>江歌案法庭模擬圖

>圖片來自鳳凰衛視

接下來再讓我們來仔細看看這幾天內所發生的重點事件:

12月11日 開庭首日

陳世峰及律師方面:

①陳世峰承認恐嚇罪,不承認故意殺人,表示自己是殺人未遂;否認自己攜帶刀具前往,同時表示自己捅江歌的第一刀不是故意的,是奪刀時造成的。

②陳世峰的律師表示:劉鑫把門鎖住了,並且遞給了江歌水果刀;江歌曾經用手肘按門鈴,劉鑫沒有給江歌開門。劉鑫曾經在門裡對江歌說:三叔,怎麼了?三叔,你接著(刀),我害怕。同時在警方的報警錄音里,也錄到了劉鑫所說的「把門鎖了,你不要罵了。」

③通過陳世峰攜帶了衣服和酒,其律師認為陳世峰不是蓄意殺人,衣服是要拿去洗衣店洗的,酒則是想要和劉鑫一起談心時喝的。

檢方:

①檢方法醫表示致命刀傷是連續兩刀,絕不存在第一刀無意致命的可能。同時,致命的六號傷口深約6.5-8cm,現場應該是血流如注。

②陳世峰律師提出的臉上的傷口是被江歌所傷,但實際上根據警方的證據顯示,這些傷口與本次事件本事並無關係。

③通過陳世峰攜帶了衣服和酒,檢方認為陳世峰是蓄意殺人,衣服用來換掉血衣,酒則是陳世峰在案發之前為了壯膽所飲。

④殺害江歌的兇器是長9.7cm、寬2.2cm的一把水果刀,但無法證實道具來源

>江歌受傷示意圖

>圖片來自澎湃新聞

12月12日 開庭第二日

幾方分別闡述各自的關係:

①劉鑫因為曾被陳世峰恐嚇,選擇和其分手,後來被其用內衣照威脅重歸於好,劉鑫一直不願意。

②由於江歌曾經打電話告訴母親,陳世峰尾隨至江歌家裡的事情,江母聽後囑咐江歌要小心陳世峰,江歌表示沒事,日本警方出警很快,治安很好。

③江歌曾與母親提起,因為劉鑫不自己購買生活用品,不倒垃圾等問題,不願意再於劉鑫合租。

④陳世峰律師對江母提問:「你在2017年8月23日曾經和劉鑫見面,當時你譴責她290天沒和你聯繫?」但檢方表示異議,指此問題「超越了證人詢問的範圍」。

警方提供的一些證據:

①警方播放了劉鑫報警時的第一段錄音,錄音中有門鈴聲(後半段含有慘叫聲,但檢方進行了處理,廳內沒有播放),我們摘錄了一小段:

警方:等等,小劉,發生了什麼?你冷靜地說。發生了什麼? 劉鑫:等一下,有人,說話 警方:你房間的門鎖了嗎?門是鎖著的嗎? 劉鑫:是的,鎖著。但我姐姐··· 警方:那就沒事,你冷靜點,警察已經去了。

除此之外,還有包括劉鑫第二次報警以及鄰居報警的錄音,只公開了文字版。

②陳世峰所在研究室的導師表示:自己曾經買過這樣一把刀,但沒有拆開包裝,現在這把刀消失了。

>江歌案法庭模擬圖

>圖片來自澎湃新聞

12月13日 開庭第三日

劉鑫出庭作證,但她是在法院的另一間房間里通過視頻的方式出現的。隨後,其給出了自己的說法,並對於對陳世峰律師提問進行了回答:

①劉鑫稱家中沒有水果刀,只有兩把菜刀

②劉鑫稱:案發當日因為突然來了月事,所以急著回家,就一個人先進門了。換褲子時聽到有一聲短促的尖叫,就跑回門口。下意識的把門推開了,但被撞回來了,再推就推不開了。與此同時,貓眼也看不清楚外面發生了什麼。

③ 劉鑫稱:玄關的門沒鎖,只是關上了而已。另外,警方的錄音沒有錄全,自己所說不是「不是把門鎖了,你不要罵了」,而是「怎麼把門鎖了,你不要鬧了。」

④劉鑫稱自己在慌亂中沒有注意到門鈴聲和慘叫聲,陳世峰律師提問:那為什麼你在精仿的詢問中一口認定按門鈴的是男性。劉鑫表示是通過推門的力道推斷出來的。

⑤除此之外,陳世峰律師還提出了劉鑫證詞的兩個疑點:貓眼看不清的情況下,為什麼報警時讓叫救護車,又為什麼警察一來就開門了。

>劉鑫到場作證速寫

>圖片來自鳳凰新聞

12月14日 開庭第四日

陳世峰對案情進行陳述,並回答三方的提問:

①陳世峰表示:江歌當時已經進屋,半個身子在外面。陳世峰從後面拍了她一下,把她嚇到了,所以用手捂住了江歌的嘴。

②陳世峰稱:已經半身進門的江歌是被劉鑫從門裡推出來的,她還和江歌說:三叔,你堅持住,我害怕。陳世峰迴憶了一下,認為劉鑫說的應該是:三叔,你接住(刀),我害怕。而後,兩人聽到門被鎖上的聲音,江歌敲門,門沒有開。

③陳世峰表示,江歌突然拿出刀刺向了自己,於是他上前格擋並準備將江歌的手固定在牆上,結果在爭奪的一瞬間,江歌似乎想把刀挪到別處,也許力氣沒有了,刀一下子刺到她的喉嚨。

④檢方提出對陳世峰證詞的質疑,稱陳世峰聽了法醫的證詞後,由原先的刺江歌左頸翻改口供為刺入右頸。

⑤陳世峰否認檢方出示的刀柄是自己所扔下的,同時否認了研究室的包裝是自己拆的,表示自己不知道研究室有刀。

⑥陳世峰稱曾經因為劉鑫懷孕,借著江歌給過劉鑫10萬塊錢,但沒有和劉鑫核實。

>案發公寓門口

截至發稿時,江歌案的內容就更新到以上的部分。接下來,案情將繼續針對陳世峰是否是蓄意殺人、刀來自於哪裡,以及陳世峰方面究竟如何證明自己是「殺人未遂」展開,我們會繼續以其他的方式繼續跟進下去。

其實提到江歌案,大部分人都是知道的,因為在這樣大的社會關注度及曝光度之下,再遲鈍的人都該對這個案件有了一個「為救閨蜜,慘被閨蜜前男友殺害」的模糊印象。而隨著此事被越來越多人知曉,也產生了一個奇怪的現象:我們譴責證人,大於譴責兇手。

>陳世峰

我們翻了翻案件之前的報道,發現了這種奇怪現象的原因:是最初那些失實的新聞報道。當時有不少媒體為了追求噱頭與爆點,曾經爆出「劉鑫沒有報警,也沒有主動告訴警方,門外的人是誰」這樣沒有得到證實的消息,從而引來了輿論的關注和譴責。與此同時,這樣的做法也致使本就膽小怕事,道德上或許存在一定問題的劉鑫選擇了逃避公眾,逃避江母。

而媒體這樣可怕的行為仍舊在繼續著,尤其在開庭之後愈演愈烈。如果你和我們一樣,一直有在關注這件案子,那你一定會注意到這些天媒體的頭條都是如何寫的:劉鑫鎖門了!;劉鑫遞的刀……哦,還有今天,恐怕題目又會變成「劉鑫將江歌推出去的」,這樣的標題真的很吸引人啊,一定會有很多很多的點擊量吧,但於此同時,它卻也引導著社會輿論與其應去的方向背道而馳。劉鑫在道德層面的確該受到譴責,但更應該受到譴責的難道不是兇手陳世峰本人嗎?

>陳世峰法庭速寫

>圖片來自鳳凰網

而陳世峰方的律師正是藉助了這股輿論的力量,在13日的庭審中繼續對劉鑫施壓,使得她的證詞產生多個出入,從而使其證詞在「刀到底從哪兒來」這一關鍵問題上的作用減弱,為陳世峰贏得了更多機會。

其實我們從一開始就知道,江歌案幾乎完全不可能得到江歌媽媽想要的「死刑」結果,但卻萬萬沒有想到自己的關注會成為陳世峰開脫的希望。或許這次我們已經不能替「輿論」和「自己」挽回什麼,但至少別讓「劉鑫遞刀、劉鑫把江歌推出去的」這樣沒有得到的證實的消息成為江歌案給你留下的最後印象,也別再讓你的關注成為兇手的幫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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