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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一點自己的想法吧

本來覺得自己當個看熱鬧的就好,沒想到最後還是踏進這攤渾水裡了(苦笑)

不過也罷,玩到這個份上再想說自己居於岸邊只想隔岸觀火似乎連自己騙自己都說不上了吧……

就把這兩天給人評論和自己發的東西都整理一下好了……

首先我希望各位在看完這篇稿子之後

能夠理性的提出富有見地的實證

因為在下是在是不想看到架設在道德層面上的東西了……

說真的那玩意看了除了讓人反胃實在是使人噁心……

一、

第一部分從哪裡說起呢

就從我第一次看到答主的答案開始吧

事情的經過基本都在這裡:知乎用戶:一個人能無恥到什麼地步?

不過仔細想想能看到這篇東西的朋友基本也都知道事情經過了吧,看起來好像是白費功夫了……

在這個時間段,在下還是以看熱鬧為主,甚至還去網易雲聽了下孫悠然的那首《望天》

之後看到了那個叫鄭景人的朋友發出的第一篇帖子,頓時覺得自己的大腦被強X了一般……

那個帖子的地址:論 網路暴力及輿論導向。

就發表了關於那篇稿子的第一篇評論,也是此次事件的第一篇評論:

由於當時沒寫文案也沒寫大綱,其中可能會有點邏輯錯誤已經病句,但整體中心思想沒有違背我本人思維的問題。

在這之後事情基本上呈現了一面倒的局勢,知乎、雲村基本上同仇敵愾,要求歌手還錢

為什麼加粗呢?因為當時整體的主題思想便是還錢,大家基本上沒有出格的謾罵,當然也有一部分不理智的朋友,但只能說世界之大什麼人都有……沒辦法的不是么……

二、

事情經過一段時間的發酵,雲村戰場上歌謠派選手組織起了一波有力的反撲,但說真的到現在為止我依然沒看懂他們的反攻依據在哪,此時我本來還抱著看戲的態度,但我覺得一直沒有人說道重點上,此時便有點上火,於是我的第一條回復出現了……

其實我根本就不玩耳機,知道煲機這回事還是因為我在雲村看到有人在交響樂底下評論,所以去查了一下。此次冒頭是因為我覺得這孩子一直在拿「面子」這種基本上在網路方面一點價值的東西在分析,而且還在不懂裝懂,於是出來先科普一波,仔細想想其實此時在下已經開始上場爭論了……

三、

此時應該是……嗯……作者發帖說要死之後的事情吧,局勢呈現了一面倒的態度,基本上支持答主的已然不敢說話了,而作者一幫開始組織了猛烈的反攻,接下來有了這樣幾句對話

OK,正題來了,這兩句話就剛剛那位仁兄在他的帖子中貼出來我的評論

對於文字在下一直是以嚴謹的態度發出的

這兩段回答,的的確確是在下所寫

但我需要抱歉的是當時的確有些不冷靜,措辭方面明顯帶上了粗暴的情緒

但我覺得,這兩段話的核心思想沒有與我本人產生任何的偏差

而接下來,在下便決定正式入場

接下來是幾段長評:

這段話是我本次參加辯論的核心思想,現在也沒有絲毫動搖

這段話在現在看來,我也覺得沒有任何錯誤

這段話是我晚上突然想到的,然後上來題了一嘴,順便來句題外話,雲村已經有人開始罵執法機關了……呵呵……沒真實姓名沒地址沒聯繫方式去報警,還因為網上一個長圖,如果國家機關天天處理這種東西公務員都集體辭職去算了……

之後亮點來了,是一段相當長的討論,而在下關於本次事件的所有論點也在這場討論當中理得差不多了,希望大家能夠看完,並好好分析下,找出在下語句中的漏洞。

呃呃,知乎上傳圖片炸了,接下來在下就用複製的方式給大家補上,大家可以直接去答案評論區去翻看,在下保證不會改動任何一字,哪怕是錯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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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關於閣下論點的第一條在下異議

關於第二條…在下只能說關於事情處理沒有對錯可言…如果是你的處理方式可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可在其他人眼中這種事情可能會直接引起我的厭惡…中傷了我熱愛的東西…從答主購買的耳機價格以及煲機這一過程來看作者的確已經中傷到了答主所珍視的東西…相當於你和玩民謠的說你們唱的東西都是屎…一句都不在調上…你們唱的東西只是你們當社會寄生蟲的合理理由一樣(舉例而已)我想大部分民謠歌手的反應都會比答主激烈…同理答主對作者的反應也是如此…

第三…既然閣下知道自己的看法與旁觀者有所區別…並直接上台與他人爭辯…便代表閣下已經有了自己所屬的立場並為其發聲了…就別提中立這個詞了…讓人看著有種掩耳盜鈴之感…如果真是中立早就作壁上觀而不是在此就事爭論了…在下最初以看熱鬧的自居…說真的現在也只能承認已經踏進這趟渾水裡了(苦笑)

第四…閣下說法可以認同…本來這段我也只是抓住了閣下語病而已…實在難登大雅之堂…

第五…閣下的說法實際上與第二點相互矛盾…同屬於個體思維不同的問題…

第六…實際上我認為答主已經並不算無知…從交流當中能夠看出他具備一定的文字基礎、對音樂、民謠、音樂外設等方面有一定積累…第二就是不成熟…如果閣下認為做事留一線日後好相見便算成熟…那在下便以網路沒有留一線的必要來回復…因為做事留一線這句話本身產生的語境是在現實當中…人們在交流中會形成交際圈…併產生一定的社交成本…留一線實際上就是增加自己的社交成本…防止以後自己深陷困境時孤立無援…但網路社交成本低、投入低…社交成本的用途被急劇壓縮…甚至已經可以忽略不計…拋出維持的社交成本外…就能看出答主與作者二人之間只是單純的生意關係…在這段關係當中…作者首先沒有立刻完成交易…但與答主達成了交涉…這已經無可厚非…但之後卻對答主的愛好先行進行了惡意中傷…在這段交易之中作者已經處於了劣勢…在之後的交易當中…答主要求退貨卻無果…這已經違反了消費者權益法…因為消費者權益法規定採取網路方式銷售物品…消費者有權在拿到貨物後的七日內無理由退貨…這是法律規定的…更何況貨物還沒有發出…之後作者擅自將答主的94塊錢捐給了公益…這並沒有經過答主的同意…所以她捐的錢只能是她自己的…答主的錢從法律角度上將還在作者的手裡…種種行為我覺得作者才是無知與不成熟的一方…希望她以後能有所成長…這對她也是一件形式吧

第七…關於抑鬱症…按作者的說法她早就患有抑鬱症…而在交流過程中答主也不知道她有抑鬱症…再加上答主並不是她的心理醫生自己家屬……抑鬱症這件事完全可以用「關-我-屁-事」這四個字來回應…不用說什麼善待病人……在下有鼻炎我也沒見到工廠負責人把煙囪都拆了…

第八…學海無涯…讀書行文乃讀書人之本…但你我各抒己見本無不對…但論起嘲諷二字…似乎是閣下先說我無知並不明白你說的話…在下不喜別人把自己說過的話當放屁…加上看閣下似乎有些許激動…這點也就不做評定了…

(第一句異議應該是無異議,很抱歉錯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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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keyin:你還想追究什麼?您至始至終挺對啊,私人關係沒對,你來上知乎來黑她?你告訴我她無恥哪兒呢?

我:唉,首先這二人從最開始就沒有所謂的私人關係,答主與作者二人之間只是單純的生意關係…在這段關係當中…作者首先沒有立刻完成交易…但與答主達成了交涉…這已經無可厚非…但之後卻對答主的愛好先行進行了惡意中傷…在這段交易之中作者已經處於了劣勢…在之後的交易當中…答主要求退貨卻無果…這已經違反了消費者權益法…因為消費者權益法規定採取網路方式銷售物品…消費者有權在拿到貨物後的七日內無理由退貨…這是法律規定的…更何況貨物還沒有發出…之後作者擅自將答主的94塊錢捐給了公益…這並沒有經過答主的同意…所以她捐的錢只能是她自己的…答主的錢從法律角度上將還在作者的手裡…兩個素未謀面之人,只是經過微信而達成了利益交易關係,這與淘寶商人與買家的關係一樣。買家因為碰到神奇的買家,到了一個符合的題目下把自己的經歷放了出來,這也沒錯。只是這個商人的公關處理能力明顯處於正常水平之下,並且擅自決定拿自己的生命來結束這件由自己經營不當而產生的負面影響(從頭到現在都沒有任何評論來煽動作者去自盡,也就是說這是她個人的決定),這與答主亦無關係。整體看來現在想要積極結束這場鬧劇的反而是答主一方,一心想要結束生命的是現在已經失聯的作者一方,從理智角度講這件事無恥者都算不到答主頭上。

當然要是不理智的考慮那就另當別論了,當作者拿出自盡這一張牌時作者的牌面便已經處於了絕對的劣勢,可惜的是現在的社會除了道德譴責之外情感層面已經沒有了任何的立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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糯米團團:答主 你現在滿意了嗎 希望你餘生過的心安理得??

糯米團團:根本什麼都不了解就評論這不是鍵盤俠是什麼 自己都知道沒有了解別人的義務那又有什麼資格評論 就是因為你們的這種評論才讓悠然這樣 你們不了解她有多善良就去評論 把她逼上了絕路後又開始撇關係 真厲害

我:我們了解了答主放出來的截圖…我們了解了作者放出來的截圖…根據雙方放出來的事實進行了思考並做出了自己的判斷…並且將自己的判斷發布出來…我們這都是我們的自由以及權利…至於閣下所說的了解她個人…很抱歉這不是我們的義務…用具通俗點的話就是「她想不想死有沒有抑鬱症關我屁事…她想死也就是自殺這關我屁事…我們從頭到尾都沒說逼死她的論調…是她自己做出的決定…整體來講還是那句關-我-屁-事」

糯米團團:鍵盤俠滿分

我:謝謝閣下稱讚…但我更想看到的是你具有邏輯性的反駁而不是依靠人命作為籌碼的無理控訴……

糯米團團:我一開始就不爽答主掛她這件事 所以罵的是答主

我:所以閣下只是不爽答主在一個符合答案的題目下放出了自己的一段個人經歷而已…那麼閣下應該去看看這個題目之下的其他答案…相信你會找到其他上千個答主供閣下發泄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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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這就基本上是我本次的所有發現了,如果是現在按照時間順序排列的話,大概第六頁就能找到。

在這裡我提出我本次的觀點:

1、答主在此次事件當中需要擔任的責任:沒有選擇經過驗證的正規交易平台進行交易,並選擇了私下達成協議,也因此引發了本次事件

2、答主在交流過程中沒有保持心態平和的氣氛,導致場面一度充斥火藥味,但並不算過分。

3、歌曲作者在交易過程中沒有遵循消費者權益法,其中包含別和我提什麼「什麼事都扯到法律上」,他們二者都已經是成年人、且形成買賣行為,等你們找出來他倆誰不是中華人名共和國合法公民的證據之後再用這條反駁我。順便一提這點在上面貼出來的評論裡面也提到過了

4、作者在遺書當中直接寫明了發貨時發現答主將其拉黑,但在此之前答主的對話中已經表明了:「道不同不用回,要麼直接退」,這已經是一種表態,但作者依然繼續試圖用語言騷擾答主,這與答主最後一句要求明顯不符,故答主直接將其拉黑,很明顯沒有任何不妥。而之後再聯繫不到答主後,作者直接將錢捐獻給了慈善機構,此時有兩種說法:(1)當答主拉黑作者時實際上交易已經結束,答主虧損94元,94元的所有權已經歸作者所有,她捐不捐已經無所謂,因為那是她的錢。(2)因為沒有聯繫到答主,作者擅自捐款並沒有經由答主同意,也就是說這94塊錢並非答主的錢,而是作者的錢。如此看來不論結果如何受到損失的只有答主。

三、

接下來就是關於我個人對於作者自殺這件事的看法,首先,在評論方面在下沒有見到任何一條評論帶有:「作者你趕緊去死」這種引導類的話語,也就是說作者自殺完全出自其個人考量,也就是憑藉她本人的思考得出的處理問題的做法,這與任何人沒有任何關係。

其次關於抑鬱症,在交流中答主並未知道作者患有抑鬱症的事情,包括後期評論出現時也沒有任何關於抑鬱症方面的消息。退一步,我們既不是孫悠然患者的心理醫生,亦不是她的直系親屬,更不是致使她患病的直接責任人,她的病情與我們毫無瓜葛,也就是說她患病,我的態度就是「關-我-屁-事」,畢竟在下患有鼻炎,而且鼻炎嚴重時也有可能致人死亡,我也沒見到工廠負責人把煙囪都拆了,把植被還回來凈化霧霾。

第三,就是大家嘴中說的要想想背後的事情,在這裡給大家說一下我的想法:1、這件事就是一場為了炒作耳機的鬧劇,答主與作者是一夥的。 2、這件事孫悠然是團伙炒作,為了將熱點炒起來自殺這件事被他們假戲真做了。3、所有對我的想法產生不同意見的都是孫悠然的同夥。4、他們所謂的報警其實是想為國家機關抹黑並有更加可怕的陰謀

這就是我腦補出的背後的故事,為什麼我不宣揚這個論調?因為我沒有任何證據,現在我所有的論點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根據雙方目前所公布出來的資料,沒有任何關於主觀臆斷的東西。

第四就是人性了,其實仔細想想現在所有支持作者的論點都聚集在「你是不是人啊!都鬧出人命來了。」首先,根據理智分析,現在的受害人只有答主一人,作者那頭沒有任何消息根本沒辦法斷定她是自殺還是躲起來走穴唱歌賣耳機去了,故不作斷定。其次,我尊重生命,但我看不起漠視自己生命的人,這場事件起因只是因為94塊錢這個女的就要尋思,哼哼,要我尊敬他,對不起,做不到,這也是為什麼我開始到評論區與各位展開論戰。

至此,這就是我的態度,歡迎各位對我的看法進行指點,但很抱歉,在下只接受理論層面的指點,任何關於人性層面,類似「你還是不是個人!「「一條鮮活的生命即將逝去你還說這種話」「你根本就不配活著」的句子就不用費時間留了,原因就在上面,我尊重生命,但我看不起漠視自己生命的東西,改成東西更符合我的心境才對。

至於關於那些咆哮的反方辯友,我主要是想借著這篇帖子引起你們的理性思考,讓這場思維碰撞更加的有內涵,而不是單純的基於人性、道德這種虛無縹緲的層面進行對抗…禮法之爭都打了上千年了起碼在這裡就讓他們消停點吧,而且說真的,如果不是那條人命,在單純的理智下你們能撐多久呢?

哦哦哦,對了,想寫這段話的原因也是因為歸雁邈難尋:一個人能無恥到什麼地步?這個回答,大家也可以去這裡支持一下人氣哦。

啊啊啊,還有件事,在下瞧不起漠視自己生命的東西,是因為小學時也有過一次自殺的經歷,但沒成功,再加上成長過程中也見證過別人的死亡,於是對於自殺者的厭惡基本上是發自於靈魂深處的,各位就請不用就這這事來討論了,討論了也沒用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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