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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活在自己心裡

謝謝主席:

問候在場各位,今天我方的觀點是——幸福是活在自己心裡。

開宗明義,幸福,是指一個人的需求得到滿足而產生長久的喜悅。

活在自己心裡是指以滿足自身欲求為導向的生活狀態;

活在他人眼裡,即指以滿足他人慾求為導向的生活狀態。

今天我方立論,主要和在場各位談三個問題;即辯題的正確解讀,雙方的論證義務及我方具體論證我方觀點的論據。

首先,談談辯題的正確解讀;不得不說,這是一個很可能產生歧義的辯題,我方也曾屢次變更過解讀方法,經過向Xxxxxxx教授自己編請教之後,我方確認辯題的正確解讀應為幸福是A還是B的種屬關係判斷辯題,即判斷幸福是人活在自己心裡的狀態,還是人活在他人眼裡的狀態。

因為在漢語造句規程中,一個主語只能被一個謂語修飾,只有將「是」這個字解釋為唯一的謂語用來修飾幸福,將「活在自己心中」解釋為一個連貫的短語,這句話才不會存在兩個謂語修飾同一主語這種顯而易見的語法錯誤。所以本辯題的實質是一個事實性的判斷辯題,如果對方辯友和我方解讀不同,歡迎在場上提出並與我方進行交流。

其次,劃分一下雙方合理的論證義務,既然已經明確了這是一個判斷性辯題,那麼這個辯題就很明顯屬於基礎邏輯學概念當中關於命題的範疇;

而在命題中,最基本的等價關係即原命題和逆否命題同真同假,論證效力完全相等,舉例:若能論證命題A:沒有烏鴉不是黑色的則可論證命題B烏鴉都是黑色的,其中命題A與命題B便是典型的逆否命題;

因為在我方論證框架下,我們發現以自身訴求為出發點,可以導致慾望得到滿足和慾望不能得到滿足兩種狀態,

其中一種推導出幸福,一者推導出不幸。但是無論如何推導,幸福的邏輯外延一定被包含在活在自己心中這種狀態的邏輯外延內。

為方便理解,我方今日引入逆否命題論證我方觀點,即沒有以自身欲求為出發點,一定不幸福。而相應的,對方辯友若論證他方逆否命題亦可得證。

基於以上兩點,我方論證如下:

活在自己心中是指以自我欲求為導向去生活,必然帶來兩個結果,一自我欲求不被滿足,二自我欲求被滿足

當自我欲求不被滿足的時候,人無法通過需求被滿足而獲得幸福感,而當自我欲求被滿足時,人可以獲得需求被滿足時的愉悅感,以伊壁鳩魯的觀點而言,若這種被滿足的狀態可以保證靜態且穩定,則人就可以獲得持久,沉靜的愉悅感,從而實現幸福的體驗。

而若以他人慾求為導向去生活,滿足的是他人的欲求,和自我欲求的滿足無關,則與個人的需求的滿足不具有相關性。

以看殺衛玠為例,衛玠是魏晉時期著名的美男子,其因相貌出眾被處處圍觀,最終導致大病而死。以衛玠的視角來看,美麗的相貌是別人想看的,而健康的身體是自己想要的,被迫滿足他人最終積鬱成疾。

可見哪怕滿足了他人的欲求,只要自身欲求無法被實現,人一樣無法實現滿足和愉悅。

由此可見,個人欲求的滿足是實現幸福感的必要條件,所以沒有實現個人欲求就不能帶來個人需求的滿足,沒有個人需求的滿足就無法帶來幸福感,因此不能活在自己心中就不能獲得幸福。

綜上所述,我方認為,幸福是活在自己心裡。

這麼寫是有原因的,不是為了獲取交鋒優勢而強行拆解,恰恰是這樣拆解會減少交鋒優勢。

但是,一旦把幸福理解為主語,則辯題要麼謂語多餘,要麼確實補語,要麼省略了不能省略的主語,所以。。。。。。大概是出題人不動腦子,反正這題只有這麼打是對的,但是估計全CDA就我們這一隊這麼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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