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台灣之後如何平民心-三件事足矣!

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五千年中國歷史演變數百次。

沒錯我是台灣人,1979年生,我們小學中學時還是教導我們是中國人,大陸包括西藏都是我中華民國領土。漢滿蒙回藏苗遙同一家。所以我並非天然獨那部份的人。

年近40終於看清哪條路才是對台灣最好的...人民要的就是吃得了飯睡得了覺談談戀愛生兩個仔而己。什麼國旗國號並不是那麼重要的...當然除非你是激進份子。所以我贊成統一。

但就歷史來說,統一之後的小暴動仍會有零星發生。但其實影響不了政府的政權,只要拉住70%的民心,暴動力量不會威脅到任何一處的地方政府。那民心所向是什麼?

辦我們不敢辦的人,做我們不敢做的事,罰必要罰之惡。

1.辦了政府不敢辦,人民恨透的兩個人-李登輝陳水扁。

2.做我們不敢做,己判決的29個死刑犯馬上執行。

3.罰必要之惡,台灣最美的是人情,也敗在人情。法治不嚴的問題日益嚴重,必將所有刑法刑度深化加強,尤其詐騙犯,最好不法所得可以追究三代,以儆效尤。

這些都是大部份台灣人最痛恨的三件事,統一初期民心不穩,如何獲得掌聲與尊敬?相信這三件事並不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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