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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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最浪漫的,無非是在出門時他微微地抬起胳膊,做好讓我挽的姿勢。

他總是故意放慢腳步,直到我抱怨起走得慢,更多時候,則是我直接拖著他走。

我堅信在我的Five Senses裡面,嗅覺是最敏感也是最難取悅的,若是問我到底喜歡什麼樣的味道, 也說不出個所以然。可總是有些時候,會有熟悉的喜愛的味道在鼻尖輕觸,把回憶也抽絲般拉扯了出來。

快入初冬的渥太華森森的冷,被長時間不著邊際的黑夜籠罩,嚴嚴實實的,月光算不上柔和,只無力地凝視,或是審判著大地,落下淡淡光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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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挽著他,順著小路朝山下走去。

寒風的味道是血腥的,會割得臉上的每一寸皮膚生疼,也會洶湧地一窩蜂向鼻子里擠,凝固我最喜愛的批判世界的器官。他原本是沒有味道的,讓我驚奇又惱怒。若是不用香水,最起碼應該會有衣服洗滌過後洗衣液的味道,乾淨清新,我在他脖子邊深吸一口氣,竟什麼都聞不到。心想著,他準是一個小小的黑洞,後來實是證實了這一想法,即使在餐桌上突兀地與他接吻,也嘗不出他吃過什麼東西。

他低下頭,在我額頭上輕輕一吻,他嘴唇的溫度早已被寒風啃食地乾乾淨淨。

想是從我們inofficially date開始,或是更早從我拿出香水讓他用的時候,他就如關心他的頭髮一般關心起他的味道來。簡單粗暴得如這個名字,香奈兒的男香Allure充滿誘惑成熟的味道,ex極喜歡這款,加之他身上若有若無的煙味,的確是把Allure的本質揭露得淋漓盡致。相比之下,他沒有ex的成熟,卻將香水噴的若有若無的,每每感受到這味道在鼻尖繚繞,想著貪圖著多聞一會兒,卻尋不到其蹤影,這又讓我惱怒。 唯一得以報復的方法,僅是在親吻時猝不及防地輕咬他的嘴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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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了一個寒顫,想必與溫度高低無關,是因內心太過愉悅而造成的生理反應。 他問怎麼了,我毫不猶豫地把責任推卸到寒風身上,他一把摟住我的腰,開玩笑地說道 「那我們要走快點,不然你會凍死在這的。」

又提到了死,這是一定我最喜歡討論的話題之一。長期以來,我堅信自己是為激情而生。 想必是受到Nick Cave 的 「Where the Wild Roses Grow」 的啟發,相信唯有被所愛之人殺死,我生命中最後一刻因愛而生,維持的激情才得以永存。

於是我告訴他,那是我所渴望的死法,最浪漫的死法。他楞了一下,「我不會殺死你,我捨不得。」

路燈直挺挺地豎立著,暖色的光卻無法帶來溫暖的感覺,照得人昏昏的。十字路口上一輛出了事故的校車被警戒線圍了起來,三五輛警車擺在四周,倒有些小題大做的意思。我們站在路邊等著紅綠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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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你是說你愛我咯?」 我伸手撩開擋著他鼻尖的頭髮。 他低下頭,直勾勾地看著我,不同於以往調情時,眼神里不是假裝,挑釁一般的專註嚴肅。 光打在他的半邊臉上,光暗的交錯讓他的輪廓顯得很是好看。 「我愛你」 「認真的?」 「我愛你「。 我的心跳一定是在那一瞬間停住了,好久好久都沒有人認真地對我說過我愛你了。 可我卻說不出口這三個字,笑了笑,嘴裡發乾,上嘴唇黏在牙仁上,放不下來。

他將我擁入懷中,我的臉貼在他的大衣上,貪婪地享受著他的味道, 他的香水味和著寒風湧進我的肺里,往大腦里沖。這時一輛警車開來,車燈打在我們身上,打在抱在一起兩個各有心事的人身上。

我的愛人,如果有一天我說我愛你,那麼你就是我的生命之光,慾念之火,我的罪惡,我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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