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墜樓砸中路人,路人當場死亡。你怎麼看?
現在的人怎麼了動不動就跳樓,這樣輕生的表現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也是對整個家庭的不負責。有什麼問題不能解決的呢非得結束生命呢。現在的女孩就是承受能力小了,受到家庭的溺愛也是太嚴重了。所以才導致現在的悲劇,路人死於非命。路人的命也是命,他的命誰來負責呢。人只有一次生命如果因為一個人跳樓把另一個人給謀害了,那麼現在面對的就是另一個家庭的痛失親人。子不教父之過,這個女孩如今天有這樣的輕生的想法那麼就是她的父母沒有在生活中教育好她,所以她才會走上不歸路的。所以在面對這樣的情況的時候呢,她的父母應該對死者作出相應的賠償。對於自己的孩子應該進行相對的教育。
如果自己都不了解自己的孩子的想法,那麼父母就不是一個好父母,至少他們連孩子基本的想法都不知道,連她想去跳也不知道。父母應該好好的跟孩子們一起聊天避免這樣的事情再發生。在他們成長的時期應該關注她們心理和學習還有她們在生活中新交了哪些朋友,還有哪些老朋友一直在聯繫。
對於這個路人我想說的就是太倒霉了,這就是傳說中的喝涼水都塞牙。但是路人的生命呢也是一條人命就算女孩沒有能力賠償那麼她的父母應該像這個路人的家裡面的人進行道歉賠償。另外就是我不知道這個路人當時是怎麼被砸到的呢,如果是因為看熱鬧被砸的話那麼我就得好心的提示一下各位路人了,不是什麼熱鬧都得湊近看的哦,這樣一步小心賠上了性命可就不好了,這樣誰都說不清了。這就叫做好奇心害死貓呀!一個想死的沒死成,一個不想死卻好奇看熱鬧的人卻死了,所以在生活中我們要離那些危險的地方遠一點,很多的婦女都喜歡看看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有的時候甚至有點妨礙了工作人員做事情,工作人員人沒來之前就喜歡在下面議論。現在出事了,以後看誰還敢湊熱鬧了。對於我們身邊的人我們應該更家珍惜理解,也許因為你的一句話或者一個動作就傷害到別人了不同的承擔的心理壓力能力也是不一樣的,所以年輕的父母們不要再忙著自己的事情了,有了孩子他們才是你們的未來,希望以後不要再有這樣輕生的問題出現了,真的害人害已的。誰都是有親人的,誰都會傷心。希望國家也加強一下對學生的心理教育。
這個月月初,在南充市儀隴縣金城鎮東環路奎星市場門口,一個十七八歲的女孩突然墜樓,並且砸中了一個過路的行人,導致這個行人當場死亡,而她自己也重傷陷入昏迷。
而根據警方的調查顯示,這位女生跳樓的原因竟是因為瑣事跟母親發生爭執引起的。被砸死的行人何其無辜。
先說說路人吧,路人其實沒有什麼過錯,千萬不要想著什麼時候到了,報應到了這樣的想法。因為女孩跳樓是個意外事件,我們每天在路上走著,總不能時時刻刻都抬著頭看天上有沒有人掉下來對吧?
我們對於路人當場死亡只能報以同情。這是一個非常無辜的人,恰好路過,就這樣被砸死了。
實際上這些年頭被高樓墜物所砸傷砸死的人並不是少數。如果可以的話,我建議在所有的高層樓下面設置一個緩衝區域,樓上有什麼墜物垃圾扔下來的話好歹可以緩衝一下。這樣的東西其實是弄起來非常方便,但是卻可以挽救一些人少受傷害。也希望有一些人多點公德心,少從高層上面往下拋東西,更不要隨意跳樓。說完路人,我們來說說女孩吧。
現在的年輕人心理素質越來越差。人生沒有什麼大事,稍微一點點爭執就可以讓孩子跳樓。想一想這樣的孩子讀書時候還好,只是靠自己努力就可以取得好成績。但是如果出來工作了,那怎麼辦?
在工作中我們很可能會遇到刁難的客戶,會遇到豬一樣的同事,這些事情無不是可能起爭執的。如果遇到爭執就想要跳樓,而不是想著去解決的話,那麼,就算你是有十條命的貓,也不夠你跳樓啊。所以平時加強心理素質建設就非常重要了。讓孩子適當接受挫折教育,不要溺愛孩子,教育孩子遇到問題要多想想怎麼溝通怎麼解決,而不是什麼都不教,讓孩子除了走上極端的道路,「無路可走」……
家長跟孩子溝通的時候要注意方法,要剋制情緒,不要因為自己是家長就可以肆無忌憚的說話傷害自己孩子。要知道體罰是一種暴力,言語也可能是一種暴力,兩種不同的暴力都可能對人的身心造成傷害。千萬不要無視言語對人的力量。
其實,今天有這樣的場面,孩子跟家長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作為一個高二的女生,年紀應該也要滿十八歲的法定成人年齡了,但是卻還是做出了這樣的事情。而家長,孩子都這麼大了,還不能好好溝通,……可憐又可悲還可恨。
希望女孩最後能夠健康康復,也希望路人的家屬能得到應得的賠償……
每次看到一些墜樓事件的時候,我都會想不通,這個社會到底怎麼啦,好端端的為什麼要想不開呢,難道這個社會上就真的沒有一點值的自己留戀的地方,有的人想活,但偏偏活不長,有的人明明有健康的身體和大好的前程,卻要想不開。
對於這次的女孩墜樓砸死路人的事件,我也是非常有感觸的,至於這個女孩到底是意外墜樓還是想自殺,沒有後續的報道和說明,我也不好評論,如果是意外墜樓還情有可原,以為意外這件事,誰也不想的,只希望受傷的她能快點好起來,以後要多注意點,如果可以的話,可以去替她死去的家裡看看,說明原委,看能否有什麼可以自己幫遇難家屬做的事,於情於理都應該這樣做。
如果是自己想不開要跳樓自殺的話,那就不可原諒了,自己想死就算了,還害了別人,這種人根本不值得同情,父母含辛茹苦的把你帶大,供書教學,而自己因為一點點小的挫折就想不到,想自殺,在自己想著自殺的時候有沒有想過年邁的父母,想過如果自己真的死去的話,父母該怎麼辦,難道希望他們痛苦萬分,行屍走肉般的過完餘下的生活嗎,再說,由於自己的自殺跳樓,不但自己沒自殺成功,反而害了一個無辜的人,由於自己的自私,無端端害了兩個家庭,從此這兩個家庭以後的日子該怎麼辦,其實這是可以避免的,生活已經很艱難了,各種自然災害都時有發生,自己能活在這個世界上已經很幸運了,應該好好珍惜才對。
女孩墜樓砸中路人,路人當場死亡,這個路人也是真夠倒霉的,你說這事情真是很難遇到的,真就是生死一瞬間啊!
你說關鍵是這個事情應該怎麼界定,責任怎麼分擔呢,應該雙方都有責任吧,但是女孩的責任更大一些,本來是你應該死的,這可倒好,你沒死,到時傷及到無辜的路人,這兩個人的點真是都夠背的,可以說都未能遂願吧。
這種事情可真是概率是極底的,我覺得這個事情還是應該先要從這個女孩查起,先弄明白她墜樓的原因,再去分析一下路人的情況,兩個相結合綜合分析,看看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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