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豐文化藝術發展真的假的?古裝文化服裝
同豐文化藝術發展真的假的我國古代服裝( Ancient Chinese Articles of Clothing)是指我國古代的各種衣裳、冠帽、鞋襪等服裝,在國際上自成一系,其結構與樣式隨著出產與日子方式的開展而逐步改動。通過對古代服裝的研討,能夠認識歷代人物的面貌。在判定有關文物時,服裝也是斷代的重要標準。古代服裝存世不多,在研討中除依據實物外,古代雕塑、繪畫中的人物形象,也往往是重要的參考資料。
舊石器年代晚期的人類已知縫衣,周口店山頂洞人的文明遺存中曾發掘出骨針。到了新石器年代晚期,在不同區域和族其他人們中心,服飾樣式已各不相同。以髮型為例,大地灣文明中有剪短的披髮,馬家窯文明中有後垂的編髮,大汶口文明中有用豬獠牙製成的發箍,龍山文明中則用骨笄束髮,陝西龍山文明之神木石峁遺址出土的玉人頭像,頭頂有髻,可能就是用笄束髮的反映。骨笄在相當於夏代的二里頭文明的二里頭類型與東下馮類型諸遺址中均曾出土,形制與商代的同類器物相同。因而得知束髮為髻在遠古時已是華夏族服裝的特徵。
我國古代服飾文明源源不絕,為國際留下了寶貴的遺產。我國五千年的前史,56個民族,紡織印染工藝曾經搶先全球數千年,每個朝代都有顯著特徵的服飾文明,每個民族的著裝各有差異,是國際上服飾文明最為興旺的國家。早在兩千多年前的西漢時期,我國服飾通過絲綢之路走向歐亞大陸。明朝鄭和下西洋,將我國都服飾文明帶到了東南亞及西北亞區域,這些都是我國古代服飾走向國際的縮影。一些朝代的服飾至今依然盛行,比方唐裝在國際許多國家盛行。通過古裝前史影視劇,能夠看到我國曆朝歷代不同特徵的著裝文明。
服飾是人類特有的勞作成果,它既是物質文明的結晶,又具精神文明的含義。人類社會通過蒙昧、粗野到文明年代,緩緩地行進了幾十萬年。咱們的祖先在與猿猴相揖別今後,披著獸皮與樹葉,在風雨中徜徉了難以計數的年月,總算困難地跨進了文明年代的門檻,懂得了遮身暖體,發明出一個物質文明。但是,追求美是人的天分,衣冠於人,如金裝在佛,其效果不僅在遮身暖體,更具有美化的功用。幾乎是從服飾起源的那天起,人們就已將其日子風俗、審美情味、色彩喜好,以及種種文明心態、宗教觀念,都沉積於服飾之中,構築成了服飾文明的精神文明內涵。 戰國時人編撰的《呂氏春秋》、《世本》及稍晚的《淮南子》說到,黃帝、胡曹或伯余發明了衣裳。從出土文物方面考察,服飾演化史的源頭,可上溯到原始社會舊石器年代晚期。在北京周口店山頂洞人(距今1.9萬年左右)遺址中,發現有1枚骨針和141件鑽孔的石、骨、貝、牙裝修品。證明其時已能利用獸皮一類天然資料縫製簡略的衣服。中華服飾文明史由此發端。
同豐文化藝術發展真的假的 商周服飾(約公元前16世紀~前771年) 商代衣服資料首要是皮、革、絲、麻。由於紡織技能的進展,絲麻織物已佔重要地位。商代人已能精密織造極薄的綢子,衣料用色厚重。 西周時,等級準則逐步樹立,周王朝設「司服」、「內司服」官職,掌管王室服飾。依據文獻記載和出土文物剖析,我國冠服準則,開端樹立於夏商時期,到周代已完好完善,春秋戰國之交被歸入禮治。 從周代出土的人形文物看,服飾裝修雖繁簡不同,但上衣下裳已清楚,奠定了我國服裝的根本形制。 春秋戰國服飾(公元前770~前221) 春秋戰國時期織綉工藝的巨大進步,使服飾資料日益精密,種類名字日見繁複。工藝的傳播,使多樣、精巧的穿戴服飾脫穎而出。 春秋戰國時期的穿戴,上層人物的寬博、下層社會的窄小,已成為趨勢。 深衣有將身體深藏之意,是士大夫階級居家的便服,又是庶人群眾的禮衣,男女通用,可能構成於春秋戰國之交。深衣剪綵共同,衣與衫相連在一同,製造時上下分裁,中心有縫相連接,用處最為廣泛,盛大程度僅次於朝祭之服。 公元前307年趙武靈王頒胡服令,推廣「胡服騎射」。胡服指其時「胡人」的服飾,與華夏區域寬衣博帶的服裝有較大差異,特徵是衣長齊膝,腰束郭洛帶,用帶鉤,穿靴,便於騎射活動。 秦漢服飾(公元前221~公元220) 這一時期的衣料較春秋戰國時期豐厚,深衣也得到了新的開展。 西漢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張騫[qiān]受命兩次出使西域,拓荒了我國與西方各國的陸路通道,不計其數匹絲綢源源外運,歷魏晉隋唐,迄未中斷,史稱「絲綢之路」。所以,中華服飾文明傳往國際。 秦代服制與戰國時無大不同,堅持我國服飾深衣的根本形制。西漢男女服裝,仍沿用深衣方式。不管單、綿,多是上衣和下裳分裁合縫連為一體,上下仍舊不通縫、不通幅;外衣裡邊都有中衣及內衣,其首領緣一併暴露在外,成為定型化套裝。下著緊口大褲,堅持「褒衣大裙」風格。秦代服制,服色尚黑。 漢代有了輿服準則。史書列有皇帝與群臣的禮衣、朝服、常服等20餘種。服飾上的等級不同已十清楚顯。首要體現在:冠服在因襲舊制的基礎上,開展成為區別等級的根本標識;佩綬準則樹立為區別官階的標識。 公元前202年,劉邦戰勝項羽,樹立漢朝,定都長安, 漢初統治者汲取秦亡的經驗,對農人採納輕徭薄賦的安居樂業方針。一般準則多無太大改動,冠服準則,也大都秉承秦制。直至東漢明帝永平二年,才算有正式完備的規則。
漢初,由於統治者採納了安居樂業方針,經濟得到康復開展,呈現了「文景之治」這樣的太平盛世。農業和手藝業得到了長足進步。其時民間手藝業最遍及的就是紡織業。這一時期絲綢秀麗產值極多。漢代的紡織工藝也達到很高的水平。 漢朝的衣服,首要的有袍、襜褕〔直身的單衣〕、襦〔短衣〕、裙。漢代由於織綉工業很興旺,所以有錢人家就能夠穿綾羅綢緞美麗的衣服。一般人家穿的是短衣長褲,貧窮人家穿的是短褐〔粗布做的短衣〕。漢朝的婦女穿戴有衣裙兩件式,也有長袍,裙子的樣式也多了,最有名的是「留仙裙」。 〔相傳漢朝趙飛燕被立為皇后今後,非常喜愛穿裙子。有一次,她穿了條雲英紫裙,與漢成帝游太液池。鼓樂聲中,飛燕翩然起舞,裙裾飄飄。恰在這時勁風突起,她像輕盈的燕子似的被風吹了起來。成帝忙命隨從將她拉住,沒想到驚慌之中卻拽住了裙子。皇后得救了,而裙子上卻被弄出了不少褶皺。但是說來也怪,起了皺的裙子卻比從前沒有褶皺的更好看了。從此,宮女們競相仿效,這便是其時的「留仙裙」。〕 漢代發明的史無前例的物質財富,使漢代人對人類出產能力持有達觀決心。在《我國美學思維史》中作者說到「漢人承繼了道家美學的根本思維,又捨棄了它的消沉出生思維,吸取了儒家某些合理觀點,留意了天然規律與人的意圖的一致性,深信廣闊的外部國際存在著無限豐厚多樣的美,人們應當積極地去發現、佔有,享用這種美。」 魏晉南北朝服飾(220~589) 魏晉和南北朝時期,等級服飾有所革新,民族服飾大為交融。魏初,文帝曹丕擬定九品官位準則,「以紫緋〔大紅〕綠三色為九品之別」。
同豐文化藝術發展真的假的這一準則爾後歷代沿用雜而用之,直到元明。 南北朝時,北方少數民族入主華夏,公民錯居雜處,政治、經濟、文明風習彼此滲透,構成大交融局面,服飾也因而改易開展。北方民族短衣裝扮的袴褶漸成幹流,不分貴賤、男女都可穿用。女子穿戴「上儉下豐」。 東晉末至齊、梁間,穿戴為襦裙套裝,原始於漢代,晉代時具有了上衣矮小、下裙廣大的特徵。少數民族服飾受漢朝典章禮儀影響,穿起了漢族服裝。 鮮卑族北魏朝於太和十八年(494)遷都洛陽後,魏孝文帝推廣華化方針,改拓跋姓氏,率「群臣皆服漢魏衣冠」。本來鮮卑族穿戴夾領小袖衣服,這次變革舊俗,史稱「孝文改制」,使秦漢以來冠服舊製得以賡續,推動了中華服飾文明的開展。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服飾,大體上仍秉承秦漢舊制。南北朝各少數民族初建政權時,依然按照本族的風俗穿戴,後遭到漢族文明的影響,也開端穿戴漢族的服飾。 華夏公民的服飾,特別是便服、常服,在原有的基礎上吸收不少北方民族的服飾特徵,衣服的方式適體。六朝的服飾,男人穿袍衫而低敞衣襟,女子則穿褂襦,雜裾雙裙,甚是美麗。這個時期的服飾,能夠參鑒《洛神賦》、《列女傳》等圖卷。 北朝的服飾,以合身的褲褶裝、短袍衫,各式的靴子為特徵,服裝窄短,裙腰略微高提。婦女的服裝多以簪花、珠翠及各種花冠為裝點,進而導致宋代的鳳冠定製。 魏晉南北朝是我國古代服裝史的大變動時期,這個時分由於很多的胡人搬到中本來住,胡服便成了其時時髦的服裝。緊身、圓領、開叉就是胡服的特徵。 隋唐服飾(581~907) 隋唐時期,我國由割裂而一致,由戰亂而安穩,經濟文明昌盛,服飾的開展不管衣料仍是衣式,都呈現出一派空前絢爛的現象。 隋唐時期最時興的女子穿戴是襦裙,襦裙是唐代婦女的首要服式。在隋代及初唐時期,婦女的短襦都用小袖,下著緊身長裙,裙腰高系,一般都在腰部以上,有的乃至系在腋下,並以絲帶系扎,給人一種美麗修長的感覺。
中唐時期的襦裙的比初唐的較寬廣一些,其它無太大改動。隋唐女子好裝扮。從宮殿傳開的「半臂」,有對襟、套頭、翻領或無領樣式,袖長齊肘,身長及腰,以小帶子當胸結住。因領口廣大,穿時裸露上胸。半臂歷久不衰,後來男人也有穿戴的。其時還盛行長巾子,系用銀花或金銀粉繪花的薄紗羅製造,一端固定在半臂的胸帶上,再披搭肩上,旋繞於手臂間,名曰披帛。 女裝男性化是唐代社會敞開的體現之一,婦女穿戴男裝是其時一種時髦。唐人長於交融西北少數民族和天竺、波斯等外來文明,唐貞觀至開元年間非常盛行胡服新裝。 宋遼夏金元服飾(947~1368) 宋代根本保存了漢民族服飾的風格,遼、西夏、金及元代的服飾則別離具有契丹、党項、女真及蒙古民族的特徵。各民族服飾再度交流與交融。 宋代服飾大致有官服、便服、遺老服等三式。
宋代官服面料以羅為主,政府因五代舊制,每年要贈送親貴大臣錦緞袍料,分七等不同花色。官服服色沿用唐制,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朱,七品以上服綠,九品以上服青。官服服式大致近於晚唐的大袖長袍,但首服(冠帽等)已是平翅烏紗帽〔烏紗帽的翅是平直的〕,名直腳襆頭,君臣通服,成為定製。宋代的服裝,其服色、服式多秉承唐代,僅僅與傳統的溶合做得更好、更天然,給人的感覺是康復我國的風格。 宋朝時侯的服飾宋朝的男裝大體上沿用唐代樣式,一般群眾多穿交領或圓領的長袍,幹事的時分就把衣服往上塞在腰帶上,衣服是是非兩種色彩。其時退休的官員、士大夫多穿一種叫做「直裰」〔duō,古代士子、官紳穿的長袍便服,也指僧道穿的大領長袍〕的對襟長衫,袖子大大的,袖口、領口、衫角都鑲有黑邊,頭上再戴一頂方桶形的帽子,叫做「東坡巾」。
宋代的女裝是上身穿窄袖短衣,下身穿長裙,通常在上衣外面再穿一件對襟的長袖小褙子,很像現在的背心,褙子的領口和前襟,都綉上美麗的花邊。宋代建朝初期,衣冠服飾均沿用晚唐的服飾準則。新制頒發後,才逐步將其服飾分為祭服、朝服、公服(宋人又稱為常服)、時服(按季節頒賜文武朝臣的服飾)、戎服以及喪服。宋代婦女的穿戴與漢代婦女相似,都是瘦長、窄袖、交領,下穿各式的長裙,色彩濃艷;通常在衣服的外邊再穿長袖對襟褙子,褙子的領口及前襟繪繡花邊,時稱「領抹」。宋代的服飾首要的特徵是新鮮、樸素、天然、高雅。 宋代婦女以裙裝穿戴為主,但也有長褲。其褲子的方式特別,除了貼身長褲外,還外加多層套褲。宋代婦女有纏足的風俗,因而裙長多不及地,以便露足。 遼、西夏、金別離為我國古代契丹、党項、女真民族樹立的政權,其服飾反映了在與漢民族進行長期文明交流中,各自發揚民族傳統的開展軌道。党項族婦女多著翻領胡服,領間刺繡精巧。契丹、女真族一般穿窄袖圓領齊膝外衣,足下著長統靴,宜於立刻作戰射獵;婦女穿窄袖交領袍衫,長齊足背,都是左衽〔從左向右扣〕,正與漢人相反,所習氣穿用的釣墩傳到內地曾廣為盛行。遼金政權考慮到與漢族雜處共存的實際,都曾設「南官」準則,以漢族治境內漢人,對漢族官員選用唐宋官服舊制。契丹、女真男服因便於舉動,也為漢人選用。 元代衣服與周代近似,衣袖較緊、窄,下裳較短,衣長至膝下,造型像百褶裙。比肩」、「比甲」也是常服。「比肩」是一種有里有面的較馬褂稍長的皮衣,元代蒙人稱之為「襻子答忽」。「比甲」則是便於騎射的衣裳,無領無袖,前短後長,以襻相連的便服。 蒙族入關今後,除保存本民族的服制以外,也選用漢、唐、金、宋的宮殿服飾,如皇帝的通天冠和絳紗袍,百官戴梁冠、青羅衣加蔽膝是朝服和冕服等形制,漢族的公服也為通用服式。
明清服飾(1368~1911) 明代以漢族傳統服裝為主體,清代則以滿族服裝為大流。而兩代上下層社會的服飾均有顯著等級。上層社會的官服是權利的標誌,向來遭到統治階級的注重。自唐宋以降,龍袍和黃色就為王室所專用。百官公服自南北朝以來紫色為貴。 明朝因皇帝姓朱,遂以朱為正色,又因《論語》有「惡紫之奪朱也」,紫色自官服中廢棄不必。最有特徵的是用「補子」表示等第。補子是一塊約40~50厘米見方的綢料,織綉上不同紋樣,再縫綴到官服上,胸背各一。文官的補子用鳥,武官用走獸,各分九等。往常穿的圓領袍衫則憑衣服長短和袖子大小區別身份,長大者為尊。明代女人習氣在裙子外罩一件背子衫或是雲肩。鳳冠霞帔是明代婦女的禮衣,是后妃在參與祭祀等重大儀式時運用的服飾。整個冠上綴著龍鳳,調配霞帔一同穿著。
明代較多運用的扣子,首要用在禮衣上,常服很少運用,明末時才有所遍及。民間用扣子是受八旗兵的甲衣影響,同時也遭到國外產品輸入的影響,因而逐步在衣服的領邊和襟邊遍及運用。 明代普通群眾的服裝或長、或短、或衫、或裙,根本上秉承了舊傳統,且種類非常豐厚。服飾用色方面,布衣妻女只能衣紫、綠、桃紅等色,以免與官服正色相混;勞作群眾只許用褐色。清王朝時,以暴力手段推廣剃髮易服,按滿族風俗一致男人服飾。順治九年(1652),欽定《服色肩輿條例》頒行,從此廢棄了濃厚漢民族色彩的冠冕衣裳。明代男人一概蓄髮挽髻,著寬鬆衣,穿長統襪、淺面鞋;清時則剃髮留辮,辮垂腦後,穿瘦弱的馬蹄袖箭衣、緊襪、深統靴。但官民服飾依律涇渭清楚。
清代官服首要種類為長袍馬褂。馬褂為加於袍的外褂,因起源於騎馬短衣而得名,特徵是前後開衩、當胸釘石青補子一方(親王、郡王用圓補)。補子的鳥獸紋樣和等級順序與明朝迥然不同。皇帝有時還賞穿黃馬褂,以示特別恩寵。影響所及,其他色彩的馬褂遂在官員士紳中逐步盛行,成為一般的禮衣。四、五品以上官員還項掛朝珠,用各種寶貴珠寶、香木製成,構成清代官服的又一特徵。絲紡綉染及各種手藝專業的進步,為清代服飾種類的豐厚發明了條件。清代女裝,漢、滿族開展狀況紛歧。漢族婦女在康熙、雍正時期還保存明代樣式,時興小袖衣和長裙;乾隆今後,衣服漸肥漸短,袖口日寬,再加雲肩,花樣翻新無可底止;到晚清時都市婦女已去裙著褲,衣上鑲花邊、滾牙子,一衣之貴大都花在這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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