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麼法律措施能防止女性被歧視么?
03-30
以美國為例,儘管美國在 1967 年通過了《年齡歧視僱傭法》
(Age-Discrimination in Employment Act),要求用人單位不得在廣告上標註
年齡限制,不得因為僱員或者面試者的年齡超過40歲而拒絕給予公平的僱傭,
培訓和升遷的機會。但是美國的年齡歧視依舊十分嚴重,64%的僱員聲稱他們遭
受過年齡歧視。55例如,法國政府於2011年通過一向法令,向僱傭45歲以上雇
員的僱主提供 2000 歐元的援助,來幫助老年人參與培訓和再就業。
56歐盟也建
立了一套框架體系,禁止在就業方面涉嫌年齡的歧視。可是,儘管這個該體系在
反歧視方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但是年齡歧視特別是在經濟衰退時期仍舊嚴重。
57在荷蘭,如果僱主新僱傭了年齡超過 55 歲的勞動者,將免除他們支付傷殘保
險稅;在西班牙,對於那些與年齡超過60歲的老年人簽訂永久合同的僱主,將
減免其50%甚至更多的社會安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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