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的戀人同學,現在有必要刻意見面嗎?
三十年前的啊,這是什麼概念。幾十年前的戀人同學,還有必要刻意見面么(摳鼻),小編認為,還是沒必要刻意見面的,這可是句大實話呢。
三十年前的戀人,三十年後還想要見面,額,這想法也是天真的離譜了。小編不知道你是安何居心,以往的舊事,還有必要拿出來說么,這不是要挨吐槽的節奏嗎。沒必要,真的沒必要來著。話說,小編知道的情情愛愛,分開了,就從此不相往來了,哪裡還會提出要見面,不現實。
曾經呢,小編就有一位朋友,談了一場哄哄烈烈的戀愛,成為了眾所周知的幸福戀人。大家都猜測,這倆人一定會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可是,結局卻差強人意!這男人嘛,就一渣男,是一個花心大蘿蔔,腳踏兩條船,見異思遷。拋棄了自己溫柔賢淑的女朋友,隨後,跪倒在性感女郎的裙底下,一去不復返了。
這也是一段傷感的愛情故事。分手後的半年裡,女人早已心灰意冷,不再去聯繫男人。直到某一天,那男人居然找上門來了,額,他跪鍵盤,跪搓衣板,甚至是跪榴槤,什麼極端的方法都用上了,只為尋求女人的原諒。這種男人真是,也是沒誰了,你的尊嚴呢,你的臉呢!沒見過如此不要臉的男人,明明是自己拋棄別人在先,結果,不到半年就回心轉意了。
可惜,男人們實在是太低估了女人的智商了。女人那是傻,才會去和他重歸於好,真是天真至極。不管男人如何哀求,女人直接把男人掃地出門,而且警告他。呵呵,這才是果斷的女人才會幹的事。纏纏綿綿的愛情,寧可不要。
如此說來,如果分開三十年後,還要刻意見面。這想法未免是不識好歹了,誰還會理睬你。人家分開才幾個月就老死不相往來了,至於你這三十年的,沒戲了!
大哥大姐啊,都三十年了啊,都有自己家室了了吧。就算是從初中算起也四十多歲近五十歲的人了。為什麼還要可以見面?
往事隨風吧,大家都已不再年輕,不可能再有什麼發展了。三十年前那是懵懂,三十年後大家彼此都已成家立業,每個人都有各自的生活。為什麼還要去刻意見面?
不要過分糾結見不見面,放開心,過好自己的生活,維護自己現在已經得到的就行了,不必過分強求其他。
什麼是愛情?道不同不相為謀,道同了才能繼續走下去。知己知彼才好。人生就是在不停的選擇,不停的取捨,選擇自己追求的,選擇自己喜歡的,更是要選擇對的。三十年前的你們或是因為初戀懵懂,或是因為彼此互相吸引,無論你們適不適合,般不般配,現在的事實就是你們並沒有走到一起。既然彼此錯過了,那就不能再彌補了。我們說有些事情錯過了就是錯過了。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也許現在退出彼此的生活才是最好的選擇。如果糾結於緬懷青春,怕不是激情復燃,這樣下去,對兩個人的家庭都不好,對自己子女的影響也大。所以這種見面我看是不必了。最好的狀態是什麼,茫茫人海之中,兩人彼此偶遇,相視一笑。打個招呼,你好啊,最近怎麼樣?我很好你呢?
我也很好。那樣就好,我就放心了。然後一個往左走一個往右走。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我覺得是沒有可以去聯繫的。
首先說,別說三十年前的戀人同學了,一般的戀人同學在分手之後都是不會去可以聯繫的,除非還是互相喜歡著的,但是這必須要是兩個人都沒對象的情況下,不然兩個人都有了各自的戀愛對象,卻依然可以聯繫,藕斷絲連,那是真的渣了。。正常的分手後的情侶,要麼是一方已經沒感覺,另一方不放手,去糾纏,但是像這種糾纏應該不會持續很久,一般在一方有了新歡之後就會結束吧。要麼是兩方都一別兩寬,各生歡喜,你走你的陽關道,我走我的獨木橋了,從此是路人了。基本上就是以上兩種情況,像這種三十年前的戀人同學的話,我想大家應該都已經有了各自的生活了吧,既然當初分手,分手後也沒複合,就說明沒有感情了吧,那這就沒必要刻意聯繫了吧,聯繫了幹嘛??難道留著聊聊天,回憶往事嗎??不存在的,所以就不應該刻意聯繫,就不要出現在對方的生活裡面了,但是留著聯繫方式,以後同學聚會這種情況見面還是無可避免的,再見面應該也是都釋懷了吧。。所以我覺得對自己的尊重和對對方的尊重,還是不要刻意聯繫了吧。。
除此之外,我覺得分手後的情侶如果都有了各自的新生活都不要和前任刻意見面,刻意聯繫了。不如各自好好生活。戀人同學現在有沒有必要可以見面,我想說刻不刻意呀,都無所謂,你首先必須得讓你自己的愛人知道這件事情,不要刻意的隱瞞給他,偷偷摸摸的跑去見這種30年戀人。為什麼這麼做!!因為這種情況往往是家庭矛盾都開始,而且這種情況可能在你看來十分普通,但是在你的喜歡人面前看來,這可能是一種出軌背叛的一種表現。所以做出坦白是非常必要的。
在電視劇里也看到過很多情況,男人去看他的前任,不小心被他的愛人給碰到了,之後家庭產生了矛盾,這種情況其實完全是能夠避免的。雖然自己有時候在很多情況都不用去坦白,所以有時我們可以適當的隱藏,但是對於這種問題能坦白的情況就必須坦白,有些人會說你的愛人並不知道你以前有過女朋友的情況,所以你不敢告訴他,也不想讓他知道。在這裡我想說你必須突破心理這一關,因為你在這個情況下讓你愛人知道可能也就那家庭出現了短暫的小矛盾,但是你一直偷偷摸摸被他發現的時候,這個小矛盾就會逐漸演變成大矛盾,可能甚至發生重發不可收拾的地步。所以必須得做好一定的注意。
不過還有一點就是這位同學見面是你們自己相互聯繫了嗎?還是偶遇之後再刻意見面了,如果是偶爾遇見,在想要盡量回憶回憶,很需要讓你的老婆知道,如果是內心裡純粹的想知道這個同學聯繫方式,之後想和他見面,那麼不要見面,因為完全沒有必要,你不能因為懷舊,去了把這一段已經熄滅的感情死灰復燃吧?這其實是對你愛的背叛了。
三十年前的戀人同學,有沒有必要刻意見面,咋的,你要死灰復燃啊,你這不是存心要搞事情嗎?我看你是好日子過夠了,存心給自己找麻煩?捫心自問一下,三十年後,在經歷了生活的坎坷和磨難之後,在嘗遍了婚姻的酸甜苦辣之後,再見到當年最美好的初戀,兩個人追憶起年輕時的點點滴滴,你能不產生點兒別的想法嗎?別說別人想法歪、思想骯髒,但凡是個正常人都會這麼想吧。你看,三十年前有初戀的人,怎麼也得四十大幾甚至五十幾歲了,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年紀,正是生活最難的時候,也正是容易出現中年危機的時候,家裡的老婆已經是個黃臉婆,而且還趕上更年期了,男人在這個階段多容易犯錯誤啊,所以我覺得完全沒有必要刻意見面,幹嘛要輕易考驗自己的耐力呢?這要是普通朋友還好,追憶追憶過去,可是戀人這層關係過於敏感。而且,現在的女人普遍都比較多疑,就算是普通的異性關係在微信上多聊了幾句,家裡的後院兒都快要著火了,你想想,跟自己美好的初戀,跑出來見面,那家裡的後院兒不得爆炸啊,何苦呢,別混到一把年紀了,還扣個出軌、老不正經的帽子,那可就太不划算了。很多美好其實更適合留在心裡,自己默默懷念,俗話說見光死,也許你三十年前的戀人也已經被生活折磨的沒有了當初的光彩,與其可能面對失望的風險,還不如默默留在自己心裡懷念,讓她永遠是年輕時美好的樣子。
30年前的戀人同學,如果是同學聚會見面,那是完全是沒有任何問題的,但是刻意見面的話我覺得就沒有必要了。
既然是30年前,那麼意味著主人公現在應該有將近40歲了吧,而這個年齡肯定也已經有伴侶和孩子了,孩子正常的話得上高中了,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刻意的見面不免讓人覺得有些怪異或者說是尷尬。
作為中年人,兒時的戀情是美好而又純潔的,那麼我們就讓這段回憶永遠留藏在心中。如果刻意的單獨見面,那麼又有什麼意義呢?難道還要去追隨當初那段悸動嗎?
時間已久,很多東西都已經物是人非,即使再見到彼此,也找不回往日的情分所在。每個人都有了屬於自己的小生活,生活得也許不會很好,但也算是幸福美滿。那麼,此時見面,會不會有點打擾彼此的寧靜呢?不管當初是有多麼得喜歡,時間都會衝散一切,只有把握住現在才是真理啊
雖然刻意的見面沒有必要,但是同學聚會上見面也是沒有什麼必要避嫌的。因為不管怎麼說,兩個人畢竟是同學,其次兩人也已經步入中年,心態各方面也都比較成熟,處理事情來也已經是遊刃有餘了,那麼往日的種種便也就留在心底即可,彼此的同學之情還是存在的。兩人可以像普通朋友那樣溝通交流,聊聊日常,分享快樂,也是很好的一件事情啊!
所以,如今兩人的身份與往日已經大有不同了,然而彼此可以像普通朋友般自然地相處!
沒必要刻意見面,難不成你們還要舊情復燃!三十年的時間,改變了太多的東西,你們彼此也早就不是當初的模樣,現在的你們應該早就已經步入中年,也有了各自的家庭,如果刻意見面,倒顯得有些不合時宜。
在大多數人的記憶力,學生時代的愛情是最美好、最純粹的,特別是那些最後修成正果的戀情,更是讓別人羨慕不已。這也會造成一種現象,學生時代的愛情如果是因為一些迫不得已的原因分手,會在當事人心中久久不能忘懷,心裡總是會無數次緬懷那段愛而不得的感情,即使明知道不會有結果,卻依舊控制不住自己。特別是當你目前的婚姻生活過的並不如意的時候,你更會想念當時的那個人。
三十年前的同學戀人,不知道你是否還會有當初心動的感覺,刻意見面你又想證明什麼。是證明你的魅力不減,還是證明他帥氣仍在?!但是請你記住一點,現在的你有家庭,不再是當時那個懵懂的少年,你要對家人負責,對你現在的生活負責,而不是因為一時的衝動,做出傷害家人的事情。學生時代的愛情之所以美好,是因為大多數都沒有結果,因為沒有得到,所以變得讓人更加欲罷不能,讓人一而再再而三的去懷念當時的那個你,當時的你們。
如果是偶然的見面,大家可以笑著相互問候,如果是刻意的見面,也許更多的是失望、痛苦,何必苦了自己也傷了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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