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山東刺死辱母者案」會引發全民關注與討論?

女企業家蘇銀霞因未還清債務。11名催債人當著她兒子於歡的面對其辱罵、抽耳光、鞋子捂嘴,長達一小時的凌辱後,匆匆趕來的民警未能阻止這場羞辱,情急之中,於歡用水果刀亂刺,致1死3傷。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於歡無期徒刑。之後這個事件迅速引發了全民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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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騷男

,微信公眾號:有隻駱駝(ssn18805156963),所...
對於這件事情,我以為社會給予極大的關注,是在當下的中國必然會出現的。由此也可見我們的輿論正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 而之所以這件事情能夠引起民眾這樣大的關注,與這件事情的獨特屬性以及是目前社會面臨的困境有關。 先從社會問題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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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件事情,我以為社會給予極大的關注,是在當下的中國必然會出現的。由此也可見我們的輿論正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

而之所以這件事情能夠引起民眾這樣大的關注,與這件事情的獨特屬性以及是目前社會面臨的困境有關。

先從社會問題說起。

法律是全體國民意志的體現,但就如同真理將不斷演進,真理是一個時代的真理一樣。法律永遠只是一個時代的法律,但是時代是會變的,所以法律出現讓我們感到不足的漏洞,是絕對的。這些法律中為我們感到不足的社會例證已然太多。

「扶老奶奶過馬路」是最好的例證,當道德與法律出現齟齬時,我們看到了大多是,法律的不足。而法律因其「硬性」特徵,讓這些不足並不能很順暢的得到解決。說白了,就是我們對於太多的社會事件感到不公。而這次「刺死辱母者」案,在太多人眼中就是不公的典範,人們在這次判決中,迎來了一次情緒的爆發。

因為這一事件,在大部分人眼中,是典型的「壞人被放過」。有悖於我們眼中的「善惡觀」。

再者,就是這一次事件,涉及到的人物身份,是最易觸動人心的「母親」。

我不知會有多少人在心中設想,如果我是於歡,我會怎麼做?

而大部分人思考的結果就是,我也會「動刀」。眼看著自己的母親受到極端的侮辱,試問身為人子,誰還能夠做到「隱忍」。如果身在現場,看到的是於歡的隱忍,那麼太多的人,將對於歡口誅筆伐。

說到底,這是人的本性,人的本能與所謂的「理智」的衝突,矛盾的癥結就在於,人說到底是不可能一直理智的。而我們的法律,維護的,卻是那一種並不俗常的理智,它要求於歡隱忍,卻最終沒能給予於歡的「隱忍」機會,也就是說,警察的不作為破壞了「隱忍」的可能,所以我會說,警察的不作為,是壓垮於歡的最後一根稻草。在那個瞬間,於歡明了了,110沒用,警察不敢舉起手裡的槍。那麼,他就只好拿起眼前的刀。這是「人的本性」,但這一本性違反了法律,人們在人性與法律的衝突中,顯然站到了人性這一邊。

因而選擇了對法律群起而攻之。

也就是說,是一種人們普遍認同的「不公」促使了人們對這件事給予極大的關注。同時,這種關注也不僅僅是因這一件事而爆發出的,更多的,或許是過往的太多的不公,促使人們把積壓的不滿宣洩在了這一樁事上。

所以人們關注這一件事的終極目的,不在於這一件事本身,歸根結底,在於對一種真正代表民眾意志的法律的期待,或者說是激勵。

同時,官方對於這一件事的重視,一定程度上緣於民眾的重視,但官方的重視,也促進了民眾的重視。當我們看到我們的反響,我們所施加的輿論壓力真正對這件事的走向起到了作用時,我們感受到了我們的力量,那麼我們就沒有理由不去強化自己的力量

所以當最高人民檢察院派人來調查,當案子走向重審重判之際,我們開始對這件事給予更多的關注了。

說到底這是很好的一種趨勢,我們的輿論開始呈現一種更理智,同時也更有「人情味」的形態了。不再似過去聽風就是雨,也不再為各種一面之辭所蒙蔽。輿論作用的增強,民眾對於「身邊人」的各種悲喜劇的關切,都是一種民主的進步。

事件本身的特殊屬性,母親,極端受辱,迫不得已的行徑,人性使然,這些因素讓人感同身受。這些因素讓我們代入,讓我們不能再像一名看客一般去對待這件事。而同時,積壓已久的對於太過「正確」與「硬性」的法律條條框框的不滿,恰好等到了這樣一個絕佳的宣洩口,這一切,都是我們對這一事件給予了極大的關注的緣由所在。



對於這件事情,我以為社會給予極大的關注,是在當下的中國必然會出現的。由此也可見我們的輿論正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

而之所以這件事情能夠引起民眾這樣大的關注,與這件事情的獨特屬性以及是目前社會面臨的困境有關。

先從社會問題說起。

法律是全體國民意志的體現,但就如同真理將不斷演進,真理是一個時代的真理一樣。法律永遠只是一個時代的法律,但是時代是會變的,所以法律出現讓我們感到不足的漏洞,是絕對的。這些法律中為我們感到不足的社會例證已然太多。

「扶老奶奶過馬路」是最好的例證,當道德與法律出現齟齬時,我們看到了大多是,法律的不足。而法律因其「硬性」特徵,讓這些不足並不能很順暢的得到解決。說白了,就是我們對於太多的社會事件感到不公。而這次「刺死辱母者」案,在太多人眼中就是不公的典範,人們在這次判決中,迎來了一次情緒的爆發。

因為這一事件,在大部分人眼中,是典型的「壞人被放過」。有悖於我們眼中的「善惡觀」。

再者,就是這一次事件,涉及到的人物身份,是最易觸動人心的「母親」。

我不知會有多少人在心中設想,如果我是於歡,我會怎麼做?

而大部分人思考的結果就是,我也會「動刀」。眼看著自己的母親受到極端的侮辱,試問身為人子,誰還能夠做到「隱忍」。如果身在現場,看到的是於歡的隱忍,那麼太多的人,將對於歡口誅筆伐。

說到底,這是人的本性,人的本能與所謂的「理智」的衝突,矛盾的癥結就在於,人說到底是不可能一直理智的。而我們的法律,維護的,卻是那一種並不俗常的理智,它要求於歡隱忍,卻最終沒能給予於歡的「隱忍」機會,也就是說,警察的不作為破壞了「隱忍」的可能,所以我會說,警察的不作為,是壓垮於歡的最後一根稻草。在那個瞬間,於歡明了了,110沒用,警察不敢舉起手裡的槍。那麼,他就只好拿起眼前的刀。這是「人的本性」,但這一本性違反了法律,人們在人性與法律的衝突中,顯然站到了人性這一邊。

因而選擇了對法律群起而攻之。

也就是說,是一種人們普遍認同的「不公」促使了人們對這件事給予極大的關注。同時,這種關注也不僅僅是因這一件事而爆發出的,更多的,或許是過往的太多的不公,促使人們把積壓的不滿宣洩在了這一樁事上。

所以人們關注這一件事的終極目的,不在於這一件事本身,歸根結底,在於對一種真正代表民眾意志的法律的期待,或者說是激勵。

同時,官方對於這一件事的重視,一定程度上緣於民眾的重視,但官方的重視,也促進了民眾的重視。當我們看到我們的反響,我們所施加的輿論壓力真正對這件事的走向起到了作用時,我們感受到了我們的力量,那麼我們就沒有理由不去強化自己的力量

所以當最高人民檢察院派人來調查,當案子走向重審重判之際,我們開始對這件事給予更多的關注了。

說到底這是很好的一種趨勢,我們的輿論開始呈現一種更理智,同時也更有「人情味」的形態了。不再似過去聽風就是雨,也不再為各種一面之辭所蒙蔽。輿論作用的增強,民眾對於「身邊人」的各種悲喜劇的關切,都是一種民主的進步。

事件本身的特殊屬性,母親,極端受辱,迫不得已的行徑,人性使然,這些因素讓人感同身受。這些因素讓我們代入,讓我們不能再像一名看客一般去對待這件事。而同時,積壓已久的對於太過「正確」與「硬性」的法律條條框框的不滿,恰好等到了這樣一個絕佳的宣洩口,這一切,都是我們對這一事件給予了極大的關注的緣由所在。



這次事件,已經不是一個簡單的刑事案件,也不是網路熱議的了,因為在民眾心中著火了!

為什麼是說著火了呢??!!

整個事件過程挑戰了我們的母親和生活的尊嚴,挑戰了我們的法律的神聖,挑戰了我們的社會道德和正義存在和底線!

這次事件,應該比以前「強姦不配合」案(被強姦者不配合,至強姦者生殖器斷裂案,而被判刑)法律意義要深遠得多,應該比「呼格錯案」的社會影響要深刻沉重得多!

所以,已然不只是在熱議,而是在呼喚正義,呼喚生命安全,呼喚生存尊嚴!

請大家繼續關注這個可能會曠日持久的法律事件、民眾生命安全事件、社會公德安危事件!

******************

  • 第一著火點:必須是母親、母親的尊嚴、還有兒子作為子的尊嚴!

母親在一個家庭、在一個孩子心目中的地位:是神聖、不可替代、可分侵犯的!

著火,只是因為我們每一個人都有母親!

這是任何一個小家庭,生命、活著的尊嚴和生命底線!

不管,母親作了什麼,任何人,不得侵犯母親的神聖和尊嚴!更何況是當著兒子的面「對方竟然,公然脫褲子數分鐘污辱」!

所以,民眾必然「義憤填膺」,怒火中燒,不僅是為人子的,而且所有的人,都站在兒子的角度都「當時就拔劍了」!

為什麼「山東刺死辱母者案」會引發全民關注與討論

(新聞截圖)

  • 第二著火點:黑社會,公然踐踏我們的生命、尊嚴;黑社會公然挑戰法律的神聖和不可侵犯。

1、黑社會的公然存在。

2、黑社會公然存在,黑社會數次侵犯,,公安人員法律居然無視和無力制裁。

3、黑社會公然侵犯生命安全,最後的人命傷害案發生前,公安人員制止被之公然無視!

(從新聞中,可以看出,治安的人員的無奈和無力)

黑社會存在,就會為害一方!

黑社會存在,我們的正常的生活要被打破!

更可怕的是黑社會公然存在,「敢公然脫下褲子當兒子的面污辱母親」,「某在被抓獲前還涉嫌撞死初中女生的案件」,而案件中高利貸和「黑社會性質的行為」並不是案發前才有的!更能讀出,黑社會行為能公然到「數次」、能公然到「公安人員面前」,而且達到無視的程度。

所以案件的本質,已經是公然挑釁和無視了!如果「有視」,早就「猢猻散」了,不可能發生「兒子和母親的尊嚴」底線再次被突破!

也正是公安人員制止無效,所以「黑社會行為更倡狂」,所以「生命和尊嚴」底線更無法底線再底線的維護!

為什麼「山東刺死辱母者案」會引發全民關注與討論

為什麼「山東刺死辱母者案」會引發全民關注與討論

為什麼「山東刺死辱母者案」會引發全民關注與討論

    (新聞截圖)

黑社會性質的無視、公然挑釁,這才是民眾著火點!

公安人員制止無效,這才是民眾的對公信力著火點,這才是黑社會和「黑行為」最本質的「為害一方」!

有這樣的黑社會存在,不只母親,我們更多的親人、朋友被生命和正常生活都可能得到應有的保護!

所以,民眾正義和民眾公信必然是「萬丈怒火」了,所以不只是熱議了,而是在「萬丈怒火」中批判和呼喚正義,批判和呼喚生命安全!

  • 第三著火點:法律和公義道德撞車、法律判決再次挑戰了社會道德和正義!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會聽到很多「法不容情」,此情只是私人感情和個人傾向,而這個案件中:法律和判決面臨的是整體的社會道德和正義、還有法律的公正。

「強姦不配合」案(被強姦者不配合,至強姦者生殖器斷裂案,而被判刑)

法律和社會爭論意義至今,還沒有定格和塵埃落定!

其判決結果挑戰的只是個人人身安全維護和正義伸張和延續!

「呼格錯案」等等錯案

其錯案的社會影響是,質疑執法和監督體系不健全,或者行政對執法的過度干預。

兩個案件,是近幾年中國社會爭議和反響比較大、社會影響比較深遠的案件。但「山東刺死辱母者」】兼有二案的所有特性,而且社會關注、社會影響力、法律爭議更加深刻沉重!

「山東刺死辱母者案」案件判決結果挑戰了是社會道德和正義:

報道中,好多條款,比如「不存在防衛的緊迫性」,只是在說法律條文,而事實是,生命尊嚴和生命安全被無情的踐踏和無視!

為什麼「山東刺死辱母者案」會引發全民關注與討論

「山東刺死辱母者案」判決結果挑戰了法律的公正和神聖:

整個案件的參與者「涉黑人員」不知道有沒有歸案。(搜索新聞和案件並沒有明顯結果)

不知道,如果相關的人員沒有歸案,單獨判決「殺人者」,是不是本質違法!

為什麼「山東刺死辱母者案」會引發全民關注與討論

反過來,如果是「輕判」,那麼必然悖斥法律條款。所以這是法律和社會道德不折不扣的撞車!可是又不得維護社會公道和公眾正義!

所以,本案件已經延伸成了公眾關注和社會公道和正義事件,延伸到了法律建設的領域,與案件本身並沒有多少關係了。

這不是爭議能解決的了,而是判決後的思考!是新時代法律和法律執行過程提出的新的挑戰!

至此,民眾燃著了正義火也是必然的!

正義之火,在呼喚法律正義,在呼喚社會正義,在呼喚生命安全在,呼喚生存尊嚴!

「山東刺死辱母者案」事件,應該比以前「強姦不配合」案(被強姦者不配合,至強姦者生殖器斷裂案,而被判刑)法律意義要深遠得多,應該比「呼格錯案」的社會影響要深刻沉重得多!諸多的「挑戰」和「衝突」,對法律建設提出了新思考和新定位,因為其面臨的是必須存在,而且必須維護的社會道德力量和正義力量!

___篇_後_思_考___

我們日常生活中,法律和道德、正義,被分割成兩個不同的集合。

教科書上對法律和社會道德、社會正義,二者概念、區別、的關係做了詳細的解釋。

但是【「山東刺死辱母者案」】、【「強姦不配合」案】、【「呼格錯案」等等錯案】,卻把這兩個被分割的集合擰在了一起:法律絕不允許社會正義和社會道德受到踐踏和侵犯,而且也不允許法律自身踐踏和侵犯!

【「山東刺死辱母者案」】,一個案件,一個案件中的「黑社會行為」就挑戰了我們所有的社會道德、社會正義、法律和執行機關的神聖和不可侵犯!

所以民眾的正義之火,在呼喚正義,更是在呼喚正義、法律、法律執行過程的「新時代的切合點」!這才是真正的「社會正義」!

說到這裡,想起了曾經被炒得沸沸揚揚的女法官的「詩意判決書」!(江蘇現"詩意判決書",對此你怎麼看?)更多的人:法律是神聖的,規則不允許此類行為!但是這是職業所在,其母性良知所在、是社會道德和正義所在,實質是在履行維護法律的尊嚴的神聖職責!

社會正義和道德之不存,法律的尊嚴的神聖何以依附!

在沒有法律之前,人們依靠社會伸張正義、恪守社會道德規則,依靠正義和道德的力量維護社會秩序和生命安全!所以從淵源上來講,法律應該派生於社會化的正義和道德規則!(個人觀點)



一個國家的素質何以體現,就是在理性和感性進行衝突的時候,我們到底應該抱著怎樣的態度。

盲目的說理性至上而忽略了感性的影響其實就是有失偏頗的,這個案件能夠引發這麼多吃瓜群眾的關注,同時也體現了全民對國家的一種關心,對時事的一種注意,更是對人文情懷的思考。

法律有多少條,法律有多嚴肅都不足以說一個國家好,而一個國家的人民如果道德素質都能夠達到空前的一個高度,那才是真的好。

那麼這個案件也就是大家道德上的碰撞,法律和人性孰輕孰重。

在這裡我們需要思考一個問題,法律是否足夠公正和健全?全球的法律都不可能絕對的公正,因為這倆字本身就是一個玩笑,誰的想法敢稱做公正?不過是考慮了一下大多數人都認為對的事情吧。

而全民的認知點發生了一個改變,越來越強調情感的我們其實反而體現了這個社會的情感匱乏。而事關母愛,也確實激起了我們很多的感想。為了母親我們應該這麼做!

而且這個案件涉及了還不止一個點,很多點的關聯也導致我們的興趣和討論。

首先就是這個「變態」,進行著高利貸的違法行為,追債的時候進行侮辱行為是否激起了我們大家的強烈反感,以至於我們要殺之以平心中之憤!

再者,就是警察的坐視不理到底激起了現如今多大的同樣的現狀,這方面的問題到底如何整改?以前奉為公平使者的警察,為什麼現在反而成了激起民憤的對象?社會到底經歷了什麼,又或者是說什麼造成了經濟上漲,管查力度卻下滑厲害的現狀。

最後,也就是量刑的問題,正當防衛到底是什麼樣的?殺人服刑沒有錯,可是對方的行為激得你不得不殺人,那麼面對這種困境,法律到底承擔著這樣的作用?

三大點壓得每個擁有母愛的人喘不過氣,將心比心,辱母之痛我們是否能夠承受?所以我們是否能夠真正的擺脫感情而去考慮這個案件呢?不可以,因為本身就是因為感情而造成的錯誤,既然走投無路,正反都是活不下去,那麼拿起反抗的武器就成了我們唯一的方式了。

法律和人性極大的違背也導致了我們力挺人性的一方,不管是出於自己的感情,又或者是對母子二人的同情和憐憫,都讓我們對一審判決的反對,還有其中的盤根錯節到底什麼時候才能真相大白於天下,對本性正直的渴望也讓我們希望看到二審的不一樣,如果可以,但願能夠給大家一個滿意的交代吧。

生命的價值不在於如何終結,而在於其存活時候的方式和所帶來的影響,死並不值得同情,善良才應該成為活著的主旋律!



為什麼「山東刺死辱母者案」會引發全民關注與討論

截止目前,較早曝出此新聞的網易新聞跟帖參與者已達2290273人。

這在網易新聞跟帖歷史中前所未有,在其他平台也未有之。

不得不說,在當前信息分流之廣前所未有的時代,這是非常罕見的現象。

其他諸如知乎、微博、門戶新聞、地方論壇、以及百家號等各種自媒體已經分流了很多用戶,但在網易還是形成了一個爆點,充分證明該事件影響之大。

究其根本,源於該事件的特殊性以及普世性。

所謂特殊性,即事件涉及到了「民間借貸」,關於民間借貸的話題,三天三夜也說不完,筆者作為金融從業人員之一,對該行當有著充分的了解。借貸寶裸條事件風波尚未平息,這邊廂又搞出個大新聞。這起事件又一次刺痛了很多人的敏感神經。

所謂普世性,中華古訓:百善孝為先。當施暴者一次又一次做出對母親充滿羞辱性的舉動後,當出警的警員簡單詢問後就想離開的時候,憤怒的兒子心中最後的一根救命稻草丟失,轉而變成絕望,人在絕望中,是無法理智的控制自己行為的,從而做出如此「悲壯」的舉動。而根源也是由於孝道而起,從而也讓大多數民眾給予同情,進而對初審的判決不滿,是故參與討論者越來越多。

這次事件,有一點值得肯定的是,幾乎所有主流媒體包括官媒都是出於客觀公正且不失情感的來發聲,並不是某些時候只是搬出冰冷的法律條文,比如人民日報旗下的俠客島發微博稱:司法,不僅關乎紙面規則的落地,還關乎規則背後的價值訴求,更關乎人心所向,倫理人情。

為什麼「山東刺死辱母者案」會引發全民關注與討論

「世間若無仁義在,人人心中有梁山」。

當民眾對司法公正產生絕望,後果是不堪設想的。而此次事件的官媒態度無疑是讓老百姓燃起希望的。

26日11:15

最高人民檢察院在人民日報客戶端政務發布廳發布消息稱,已派員調查於歡故意傷害案。

26日10:43

山東高法 通報辱母殺人案情況:已受理當事人上訴。

期待最終能有個在法律和情感之間,最合適的結果!



每年因為債務糾紛而釀成的血案數不勝數,無論是起因還是審理還是最終的判斷,都不會引起公眾的熱議,因為殺人償命欠債還錢是人盡皆知的道理,但發生在山東冠縣的這起血案卻截然不同,不但在判決數月以後依然引起了公眾的憤慨,而且案件本身所存在的諸多疑點,也使得公眾對該案判決的公正性缺乏信任,但之所以能夠形成如此激烈的爭論,其根本原因還是在於「母親受辱而奮起抵抗」這個細節上。


母愛的神聖和偉大,是每個有良知和人性的成年人都無可辯駁的,無論出於何種環境,如果自己的母親受到極端侮辱,只要是正常人都會不顧一切的去維護母親的生命安全和人格尊嚴,這是做人的基本底線,如果在如此不堪的情形下依然標榜理智和法律,說明持有這種觀點的人已經是人性泯滅,因為一個連自己母親手辱都無動於衷的人,已經不能有常人的眼光來審視他,甚至已經不能用人的標準來要求。


公眾輿論通常情況下很溫順的,但當觸及人性底線的事件發生以後,即使是溫順的民意也會不激發,這就是山東冠縣「刺死辱母者案件」能夠迅速發酵的原因所在,因為無論是從情感上還是法律上,死者都給人一種死有餘辜的感覺,而對行兇者來說,是因為做了一個兒子應該做的事情,因此得到公眾輿論的支持也是意料之中的,畢竟此類事件已經觸痛了公眾極為脆弱的那根神經,通俗點說,誰都是人生父母養的,面對侮辱母親的惡人,在警察袖手旁觀的情況下持刀殺之是最為正確的選擇。


如果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母親受辱而無動於衷,說明這種人已經只能將其稱之為生物,因為其失去了最基本的人性,不可否認,如今的社交平台上依然存在不少的所謂專家,為了蹭熱度和提高知名度,不惜違背人性良知去詆毀行兇者及其母親,這也是我們如今這個社會最大的悲哀,對此只想說一句「母辱不護,國辱何御」,在發表所謂觀點的時候,不妨換位思考一下,或許只有真正置身於當時的情境,才能明白殺人者的內心感受。


很顯然,雖然是殺人致死的刑事案件,但是卻得到了公眾一邊倒的支持和肯定,這是因為死者觸碰了公眾的道德底線,而當地司法系統的黑暗,也激發了公眾的憤怒,對此案件如果沒有客觀公正的審判,必然會顛覆民眾對司法公正的傳統認知。


山東刺死侮辱母親催債人的案件涉及了太多的內容,最近在網上真的十分火熱,大家都在討論這件事情,光這樣的問答我就寫了好幾道,往常一個新聞只有一個問答,足以見大家對於這件事情的關注度。

山東聊城於歡殺人案在網上引起熱議是有原因的,其中涉及的高利貸、警方的不作為、於歡的垂死掙扎換來的無期徒刑,哪一個都值得大家討論。首先於歡母親本來就是不應該向高利貸借錢的,借了一百三十萬,還了一百八十萬抵押了一套房還有錢沒有還清,高利貸的利滾利的高利息本就不是一般人能夠承擔起的。大眾就對高利貸的合理性進行了一番討論。

其次,在催債人員多次上門侮辱欠債人後,又再一次在欠債人兒子面前侮辱欠債人,兒子如此敬重的母親卻被人如此對待,於歡卻沒有辦法做任何的還擊,只能等待著警方的援救。警方在一個小時後慢吞吞的來了,卻不管不顧。這就涉及到警方和高利貸背後的不可描述的關係,也許是種默認的默契,只要不出人民也就默許這樣的行為存在。這也是大眾對於這件事情如此關注的另一個方面,對於警方不作為行為如何看待成為大眾討論的話題。

最重要的是,於歡的行為從倫理的層面上來說完全符合道義要求,然而中國是法治社會、講究依法治國,催債人的行為從精神上擊垮22歲的於歡,但是催債人並沒有進行實際的肉體攻擊,於歡的行為並不被認定為正當防衛。於歡的行為應該怎麼判刑和是否有背後的黑幕為大眾所關注。這是大家討論最多的問題,大部分人是支持就事論事,重新定義正當防衛的標準,而特別少的一部分人則表示既然是殺人了自然是要接受來自法律的懲罰。

目前法院已經表示將重新改審,人民日報對此事件也做了評價,中央對這件事也有所關注。這是好事,在此還是想說一句,這個社會是怎麼了,微博的輿論力量比法律還要有用。如果不是為大眾所關注,又將是個冤屈案。希望這個案子能夠得到合理的解決,不要把民眾的信任全丟了。


山東最近出現的因為侮辱自己的母親,最終導致兒子刺死人的案件,已經在網路上面被傳的家喻戶曉,這件事情得到全國人民的關注,事情的發生本身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只要當時警察能夠做到自己職責以內的事情,那麼就可以避免這樣的悲劇發生,可是現在悲劇已經產生,而且法院的判決也存在爭議,所以這件事情愈演愈烈。


大家關注這件事情的主要原因有幾個,首先是高利貸的行為,我國有現在存在民間貸款和銀行貸款兩種不同形式的貸款方式,銀行貸款因為難度比較大,一般的企業很難得到大批量的銀行貸款,所以轉而進行私人貸款,也就是民間貸款。但是民間貸款,欺騙的性很強,基本上現在的民間貸款已經變成敲詐勒索的一個工具。


本案中的蘇銀霞就是找死者進行貸款,利息達到不可思議的10%,一年下來就是120%,如此的民間貸款本身就是一個犯罪的興旺,所以引起大家的關注是很正常的事情,這次的案件本身就是一個高利貸引發的社會問題,而且這個問題有愈演愈烈的態勢,所以社會的關注度會越來越高。


我們要注意的是民間貸款和高利貸是不同的,民間貸款只要符合中國的法律法規的話,不可能出現這樣的事情,但是現在中國的民間貸款,已經完全的混亂,被一些犯罪分子利用,變成一種嗜血的工具。全國各地出現民間貸款的問題,現在呈現上升態勢,而且民間貸款的犯罪越來越多,變成一種普遍的現象。


全國各個地區很多的人,都捲入到民間借貸的問題之中,所以現在大家都在關注這次的事件,因為這次事件是一個有很強的代表性的一個案例,老百姓要看的是國家對於高利貸如何處理,因為高利貸的危害,是一種犯罪行為,而不是借貸行為,這是引起老百姓關注的一個重要點。這就是,為什麼【山東刺死辱母者案】會引發全民關注與討論,因為這裡面的民間借貸問題,已經變成社會的大問題!


各方關注的焦點其實並不是案件本身,而是類似的案件究竟是情理重要,還是法理重要,法律是否在與時俱進,在變通發展適應時代的要求,是否可以真正保護每一個公民的合法權益,還是說是一套僵硬的教條,機械的按照條文給人判刑就完事了?

法律存在的意義是給弱者以保護,給強者以約束,將弱勢群體與強勢群體之間的天平做適當的平衡,能夠讓弱勢群體有一種被保護的感覺,能夠保障弱勢群體在危急關頭有生存下去的權力。

殺父之仇,奪妻之恨,在中國曆來就是不可化解必當魚死網破的事情。我們的文化價值觀裡邊,是極度排斥這樣的事情發生的,並且也把這樣的事情的發生認為是一個人受到的最大的仇恨的折磨,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人的所作所為,到底法律要不要考慮人性的重要性,要不要根據實際情況因地制宜,考慮我們的價值觀正確與法律之間的關係,是否就可以為了維護法律而背叛我們的價值觀,深受廣大民眾的關注。

一方面是罪行昭著的高利貸黑暗勢力,並且還當面侮辱了當事人的母親,一方面是忍無可忍的弱勢群體最終絕地反擊,卻不慎取了人性命。我們對於正邪不兩立的關注和對於法律究竟站在哪一方的迫切心情決定了我們必須關注這樣一件事,決定了我們必須設身處地的考慮,如果是我們遇見了這樣的情況,法律會不會幫助我們?法律到底是為了什麼存在的?

如果法律只是機械而無情地維持社會穩定的工具,那麼肯定會飽受爭議,廣受關注。


中華民族從古至今,貫穿民族的是「儒家思想」而不是「法家思想」


」孝「是我們的脊樑


而且從小接受的教育是「見義勇為」「嫉惡如仇」「替天行道」「為民請命」,甚至連我們傳唱的歌曲都是「路見不平一聲吼,該出手時就出手」


突然在這個事情中發現,這些認知竟然是「錯的」,是不對的,是要受懲罰的,是要被判無期的……



那請問,我們的文化,我們的精神,我們的教育,都錯了嘛?


西南政法大學網路教育學院法學教師,百度知道法律行業資深行家,中國註冊志願者 ,國家心理諮詢師 ,西南政法大學優秀畢業研究生。(QQ:2932948593)

因為每一個人,都有母親。

母辱不護,國辱何御。



法律判決有失公平,激起民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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