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公益的誤解那麼多,一個一個幫你破
作為《公益慈善論壇》的創始人、主編,我經常會和公益圈的朋友一起聊天,發現大家對公益的認知存在這樣那樣的誤區。所以,我經常會在《公益慈善論壇》上推送相關的文章。希望能幫助大家消除誤解,用理性的態度,用更加有效的方法做公益,或評價公益。因為平時我們認為是正確的事情,不一定就是正確的,我們需要反思自己,不能總是人云亦云或者固執己見。今天,我想和大家一起探討怎樣才能不誤解公益,如何理性地認識公益。
1、公益就是幫助別人,就是好人好事?
說到公益,我們聽到最多的解釋應該就是「幫助別人」,「好人好事」。這是一種比較通俗的,一聽就明白的表達。但是,細究起來,卻不是完全能成立的。因為「幫助別人」這個範圍太大了,比如幫助自己的親人、朋友、幫助好朋友偷盜吸毒都算是幫助別人,但是這顯然和公益不相關。很多公益項目也並不是直接幫助人類,比如說環境保護,動物保護,不是直接幫助人類,但是間接地對人類有很多好處,比如環境改善了,野生動物不瀕危了,這些都是屬於公益或者慈善的範疇。所以不適合把公益簡單地理解為幫助別人。
2、公益和慈善到底啥關係?
有很多人對於「公益」和「慈善」的關係也是有困惑的。有人說「公益」的範疇大於「慈善」,還有人說「公益」就是「慈善」,「慈善」就是「公益」,沒有必要搞這麼清楚。當然,這麼多年下來,大家對於公益和慈善的認識和理解都是不同的,很難達成共識。因為每個人的教育水平、經歷、對公益的參與和體驗都是不同的。《慈善法》裡面講的慈善也好,公益也好,也和我們平時的理解可能不太一樣。
《慈善法》裡面是這樣定義慈善活動的:
本法所稱慈善活動,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以捐贈財產或者提供服務等方式,自願開展的下列公益活動:
(一)扶貧、濟困;(二)扶老、救孤、恤病、助殘、優撫;(三)救助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四)促進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事業的發展;(五)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六)符合本法規定的其他公益活動。
列舉出來的這些公益活動,就是《慈善法》中公益活動的範疇,你會發現其中並沒有將動物保護列進去,但是在民間通常會認為動物保護是面向動物的慈善。當然,我們也是需要尊重法律的界定。總之,人們對於慈善和公益的認知,短期內是很難達成共識的。
3、公益就是無私奉獻、專門利他、毫不利己?
大家平時可能也會說:公益就是無私奉獻,專門利他,毫不利己的行為。「無私」,大家很容易理解,捐贈自己的錢物、智慧、技術,不求物質的回報。大家都認為這種行為在道德上是非常高尚的,可能會在媒體上進行表彰。比如《感動中國》,推舉道德模範,表彰他們的善行善舉。但是,我們需要注意到一個現象,有很多人因為沒有把握好度,出現過度利他的現象,導致自己的生活質量,或者整個家庭的生活質量都非常差,但他仍然會去捐錢助人。但是大家要知道,過度犧牲的善行缺乏可持續性。
很多人還是希望好人有好報,可以生活的好一些。所以,現代慈善一般不提倡這種過度利他、過度犧牲自己的行為。一方面,是希望可持續,一方面,行善者也需要一個體面的生活。所以大家不要給自己太大的壓力,不要有救世主的情懷,覺得自己不做的話,可能這些老人和孩子就沒有人去幫忙了。其實有一個解決辦法,就是與其獨行,一個人承受太多的壓力,不如去尋找更多的同行者,分擔自己的壓力。你要去做幫助一個群體或者某一個人的事情,你可以找一些身邊的親朋好友,或者是網上找一些願意一起行動的人來,大家一起做。這樣一來既可避免過度利他的弊端,也能讓公益之路更長久。我們常說的成語「與人為善」的真正含義,其實就是「與別人一起行善」。所以,我們做公益的人,千萬不要因為做公益犧牲掉自己和家人的幸福,搞得自己家裡雞飛狗跳、不得安寧,年邁父母沒人照顧,夫妻反目鬧離婚。好好愛家人愛自己,你才會真正懂得如何愛天下人。
做公益會自然而然地產生一個副產品。在你做了公益之後,大家對你的評價或者社會形象會更正面,會給你榮譽,或者其他的回報。比如,做過志願者的話,考公務員、上大學會加分。但如果是為了這些回報去做公益的話,就可能會有問題。畢竟,這些回報應該是自然而然產生的,是不能刻意強求的,這其實涉及到動機的問題。動機很難甄別,所以我們要看結果。
4、公益就是免費?
另外,我們在宣傳的時候,都會強調說這是一個免費的活動,大家都來參加吧。結果,大家都習慣了參加免費的活動。再後來,發現很多商家都打著「免費」、「公益」的招牌來做商業的活動。因為在大家心目當中,免費就是公益的,非常高尚,能夠吸引人。於是就有了公益體檢,公益講座,公益論壇之類的。其實,雖然是免費讓你參加,但是後面會讓你留下電話,然後時不是給你打電話做一些推銷之類的營銷行為。我想,很多公益機構強調免費可能是對自己的公益活動信心不足,找不到公益活動的亮點,所以,用「免費」兩個字來吸引大家來參加。因為會人一般都有佔小便宜的心理,所以會有人來參加。但是很多時候,免費的效果可能是不太好的。因為,很多人沖著免費來,對公益本身的意義和目標興趣可能不是很大。而且會讓很多人誤把公益等同於免費,以為免費才是公益。我們公益人本身也有很大責任的,一不注意就可能會誤導公眾,誤導媒體,導致相關的報道放大公眾對我們的誤解。
說到免費這個話題,我們知道志願者不收取勞動報酬,貢獻自己的時間、智慧、體力去提供服務。這個時候,志願者很容易被當成免費的勞動力。比如政府舉辦的一些大型活動,社區的弱勢群體需要幫助,經常會需要志願者。很多人就會以為志願者不需要物質回報,不需要錢就會給大家服務的。所以有些人會要求志願者來給自己打掃衛生,清理小區的垃圾。這個時候,志願者也會覺得很委屈,被人呼來喝去當作免費勞動力,覺得自己沒有被尊重,服務積極性也會有所下降。另外,志願者是不領工資的,有些人就認為志願者是不能收任何錢的。但是,不領工資不意味著志願者不可以拿補貼,給志願者發放補貼其實是鼓勵志願者可以持續地參與服務。因為,志願者經常參加公益活動,都有一些經濟支出,服務時間一長可能就難以為繼了。所以,機構會給志願者一些餐費、交通費之類的補貼,但是這個補貼顯然不等於勞動報酬。如果我們以後發現公眾對於志願者拿補貼有異議,可以解釋一下。
5、公益可以零成本?
另外,你可能會聽過這樣的話:「公益是零成本的」,或者是「要做零成本的公益」,全部的捐款要用到捐贈人。一方面,這其實是迎合到很多捐贈人的想法,覺得自己捐錢幫助窮人也好,幫助貧困學生也好,自己所捐贈的所有錢要用到受益人身上。有些機構為了迎合大眾的想法,會宣傳自己是零成本的,沒有管理費,節流,大家的捐款會百分百用到受益人身上。這樣也會有一個問題,不管是商業機構也好,公益機構也好,只要去做事,一定會產生成本。
正常運作的公益機構必定會有行政辦公方面的支出,比如給機構聘用的全職人員發工資。你不能說,收到大家捐的一萬塊錢必須全部花出去,不能花在行政開支上。那些號稱「零成本」的公益活動,不是說沒有費用的支出,只是說這些管理費用不是來自公眾的捐款,而是得到了基金會,企業家的定向捐款。有第三方來支付管理費用當然更好了,但並不是所有的機構都這麼幸運。尤其是民間的草根機構,是沒有人來替他們支付工作成本的。所以,只好從募集的捐款提取自己所需要的管理費用。但是,公眾還是不太理解,覺得自己的捐款是用來救助窮人的,為什麼要給公益機構截留一部分來支付公益機構的運營成本?這種把公益機構當作捐款搬運工的觀念,其實也是一種誤解,是對公益機構專業價值的忽視。
前面說了,公益機構之所以用大家的捐款來做一些事情,是因為他們有專業能力來做個人捐款者所不能做的事情。如果一個機構的專業性不強,大家對他的工作效果不滿意,那他的捐贈也會越來越少。但是說,不能完全不給他們支持,是需要他們不斷提高和發展,也是促進公益機構不斷完善和提高。很多公眾不理解的時候,需要公益機構耐心地解釋怎麼花出去的,在過程中怎樣來提高捐款的使用效率。所以,這還是需要公益機構的透明公開,贏得公眾的信任,打造自己的公信力。
6、公益慈善是有錢了才做的事情?
有很多人認為慈善就是捐錢捐物,公益就是去做志願者。也有很多人說,「等我有錢了我就會去做公益。」誤以為公益慈善是有錢人才去做的事情。這樣的誤解之所以會產生,和我們的媒體宣傳還是有很大的關係的。因為我們的媒體經常宣傳誰誰誰捐了多少錢,馬雲捐了多少錢,馬化騰捐了多少錢,各種慈善榜也都是以捐款多少論英雄,以捐款多少體現地位,這勢必會影響公眾對公益的看法,以為誰捐的錢多,誰就是大善人,誰就是慈善家。
實際上,很多社會問題並不是捐錢就能解決的。比如很多社會倡導、傳播,需要用到很多金錢之外的社會資源、專業方法,志願者也需要掌握專業技能才可以做。有一句話說:錢能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很多時候,我們需要錢,但是並不是錢能解決所有問題,還有比錢更重要的東西:我們的智慧,我們的知識,我們的技能,我們身邊的一些資源,都是可以用於公益,用於慈善的。所以說,慈善是人人可為,公益也是天天可以做的事情,不只是富人才能做的事情,而且行善要及時,就像盡孝要及時一樣。如果等有錢了才去做就晚了,甚至有錢了反而可能會忘了當初的想法。所以現在開始,你就可以尋找身邊的行善機會,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量力而行就好。
很多時候,一些明星、名人去做公益,就會有人跳出來說他們是在作秀。我們不能排除有一些人確實有這樣的想法,但是,也有一些人是有情懷的,當自己有了錢的時候,會去做一些回報社會的事情。當然,個別人利用公益給自己洗白貼金也是可能的,但是也不一定是壞事。其實,他們願意來做公益,已經非常難得了,而且也不能排除一些人接觸公益之後,原來的一些想法發生改變,會繼續做公益,同時帶動更多人加入公益行列。這對社會風氣來說,顯然是一個好現象。
7、公益和商業水火不容?
另外一個話題,是公益和商業的關係。有人一說到公益和商業,就覺得兩者是不能攪合到一起的,是水火不相容的。一旦商業和公益在一起,就覺得商家是不是要借公益來賺錢謀利。這裡面也有一些誤解。畢竟,作為商業,逐利是本性,需要通過公益營銷活動來實現商業目的。但是,客觀上來說,公益活動會通過與商業的合作得到必要的支持。關鍵在於,活動的主辦方和組織者如何處理公益和商業的關係,避免商業機構一家獨大,主導公益活動,進而讓公益變味,偏離原來的方向。所以,公益和商業共舞,必須建立在規則公正、地位平等、彼此尊重的基礎上。
8、商業是最大的公益?
在我們公益圈,不時會聽到一句話:「商業是最大的公益」。認同這句話的人,還真不少,無論是公益圈,還是商業圈,都有支持者。他們覺得,商業為公益提供資金的支持,沒有商業的捐款,公益的活動怎麼可能搞起來呢?而且,商業做事情的效率比公益要強,商業能解決許多事情。公益做的很多事情,卻比商業低效得多,商業在資金,資源等運用方面比公益要強很多。這種誤解,其實是混淆了公益和商業的邊界。商業追求的是利潤最大化,盈利要用於個人的分紅,是為了滿足私人的利益。而公益具有公共性、非營利性、非政府性、利他性的。所以,兩者是有清晰邊界的。
我認為商業和公益最大的邊界是:商業是營利性的,公益是非營利性的,這可能是兩者最本質的區別。但是,我認為政府、企業和公益都是可以解決社會問題的,解決問題並不是公益的專利。公益恰恰是為了推動或解決政府和企業不能解決,或者不願意去解決的社會問題。所以,把商業和公益對立起來,把商業混淆為公益都是不對的。
9、政府做的事情能稱為公益或者慈善嗎?
政府做的事情能不能被稱為公益或者慈善呢?當然不能。但這個誤解非常普遍。很多人認為政府免費給大家服務,還給弱勢群體提供各種社會保障,明明很慈善啊!甚至,政府也認為自己可以做公益。我們國家有很多官辦的公益組織,這實際上和我們的傳統有關。中國古代,從很早開始,就是政府在包辦慈善。就算後來民間有了慈善組織,也很容易成為政府的附庸,慈善組織的獨立性比較弱,常常受制於政府。這自然會影響公眾對公益的看法。但是,我們會發現官辦慈善有很多負面的東西,比如形式化,走過場,行動遲緩低效,貪污腐敗,常常失信於民。
那麼,政府做的事情為什麼不能稱為公益或者慈善呢。眾所周知,政府的錢是來自於稅收,稅收則是國家依靠暴力機器的威懾強制公民繳納的,是法定義務,拒絕納稅、偷稅漏稅都是違法的。
而一個人如果不捐款,並不違法。因為公益有一個重要原則是強調自願性的,是不能被強制的。政府收了稅,理所當然要為公眾提供各種公共服務,通過各種社會福利政策保障弱勢群體的生存,但不能稱之為公益和慈善。不過在官方話語中,我們會經常聽到公益性崗位、公益性事業單位,甚至是會把國有企業當作公益企業,感覺好奇怪,實際上這裡的「公益「屬於社會福利或公共服務的範疇,並非以」民間性「為天然內涵的公益慈善。另外還有一些投放在公共場所的所謂」公益「廣告,其實屬於政治廣告。不過目前濫用公益概念的現象仍然很普遍。
10、做公益也能拿工資?
很多夥伴出去說我是做公益的,對方可能會說:你是做志願者啊,那你很高尚。但你要說你做公益是領工資的,很多人就會不理解:做公益怎麼也要領工資呢?!這涉及到一個問題,就是我們國家的公益組織數量還是比較少,尤其是每個社區的公益組織數量不多,往往是志願者在學雷鋒、做公益。所以在很多人眼裡,做公益就是做志願者,志願者做的事情才是公益。也有人會說,志願者做公益就可以啦,沒有必要請全職啊!
我分析,這是把一個人的志願行為和職業行為混淆了。如果公益組織聘請專業人員全職或兼職來做一些事情,是一種僱傭關係。如果全部靠志願者的話,很多事情做不來,做不好。一般機構發展壯大之後,就需要公開招聘或從志願者中選聘比較專業的工作人員,從事調研走訪、策劃和執行公益項目/活動、籌款、傳播、行政後勤、人力資源、財務等工作,這些事不僅需要專業技能,也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工作要求也更高更嚴格。利用業餘時間來機構服務的志願者則難以滿足這些需求。既然僱傭了全職人員,要體現全職人員的勞動價值,就必須支付工資,包括五險一金和其它福利,否則就是違法的。
我們可能又會面臨另外一個問題,很多公益人員的工資比較低,是不是他們的專業能力很弱,所以他們創造的專業價值就低呢?我們國家的社會組織很不發達,起步晚,所一直都非常缺專業人才,所以整體來說,中國公益組織的專業性的確需要提升。但是,低工資顯然又難以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這就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導致公益組織長期缺少優秀人才來提高自己的專業水平,同時其他行業的人才也不太願意來公益組織。
另外一點,我覺得是不能忽視的,很多人會把公益當成非常高尚的行為,對公益人道德的期待是非常高的,所以公益人就應該無私奉獻,不能拿工資,要拿也只能拿低工資,不能拿高工資。這實際上是用道德期待來壓低公益人勞動價值的市場價格,嚴重損害了公平性。所以,工資也不一定是勞動價值的真實反映,就像網紅賺了很多錢,但其實他們創造了多少勞動價值呢?這是非常值得懷疑的。公益組織的全職人員更多是在創造社會價值,不一定是能算在GDP裡面的經濟價值。很多時候,公益人創造的社會價值不能用數字體現,沒辦法用經濟展示自己創造的價值。另一方面,經濟方面的貢獻也很難精確地計算出來,這也導致了很多社會公眾忽視了公益人和公益組織的專業價值,單一地從經濟價值來衡量公益人的勞動,以聖人的標準要求公益人過清貧寡慾的生活,不僅挫傷了公益人的積極性,也導致公益組織招不到人,對整個公益事業的發展是非常不利的。所以,我們要也倡導公益人獲得合理工資,像你一樣過上所嚮往的體面生活。
公益圈有一個知名的段子:做審計的大姐看見餐費報銷單據是咖啡廳開出的,板著臉說:你們做公益的怎麼可以喝咖啡呢?其實只是在咖啡廳吃了頓簡餐而已。類似的還有:公益人怎麼可以坐飛機呢?把這些錢省下來去幫助一些窮人不是很好嗎?……用公益的名義去壓低生活質量,不讓他們過正常的的生活,赤裸裸的道德綁架。
公益人應該是什麼樣子呢?其實,就是普通人的樣子。所以,不能對公益人有過高的道德期待,他們做的就是普通人做的事情,和你我沒有兩樣。
對公益人還有一個誤解是:為什麼你要來做公益,是不是在其他行業混不下去,所以來公益組織混日子?當然,像其他行業一樣,我們也不能完全排除這樣混日子的人存在於公益界。但是,我們不能把所有人都當成是在其他圈子混不下去的人,很多公益人原本就是在商業公司、政府單位幹得不錯的優秀人才,也有很多公益人跳槽到商業公司同樣幹得風生水起。實際上混日子的人到哪裡都混不下去,公益界也不例外。
11、公益組織可以設立商業公司嗎?
很多人以為,公益組織是不賺錢的。這也是不對的。你可能不知道,有些知名的大公司就是公益組織開的。比較典型的是宜家,他們的創始人剛剛去世不久。宜家其實屬於基金會的產業,這個基金會的資金非常雄厚,可以說是世界上最大的基金會了,有幾百億的資產。因為它旗下有宜家這些企業為它創造利潤。那麼,在中國其實也有一些基金會會創立商業公司,為它賺錢。我們國家的法律允許公益組織設立商業公司。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公益組織規模大了之後,光靠捐款很難滿足其資金需求,所以有些組織會投資成立商業公司,通過商業手段和途徑來自我造血,所獲利潤可能有一部分給其他股東分紅,一部分捐給公益組織來做一些事情,也可能全部用於公益。在中國,其實很多民間公益組織在做嘗試。比如浙江海寧南關廂素食館,就是義工組織眾籌的一個公益素食館,他們聘請專業的人員來運營管理,素食館的盈利全部用於公益救助和其它項目。在素食館,會經常舉辦公益活動,日常的企業文化也有很濃的公益氛圍在裡面,重視環保,激發人們的愛心,經營的也不錯,有幾十萬的盈利。這樣的模式也複製到很多地方,聽說全國已經開了十幾家分店。全國各地很多機構去他們那裡學習經驗,回去後創辦自己的餐廳,為公益組織造血。但是要注意,經營性活動必須以所設立公司的名義進行,不能以公益組織名義。
另外一個問題是公益組織是否可以做投資?《慈善法》是允許的,允許公益組織去做保值增值的投資。因為捐款在沒有投入使用一直存在銀行的時候,時間長了是會貶值的,損失的是捐款人的錢。所以,在國內外很多基金會都會去做投資。當然,投資是有風險的,所以公益組織通常會選擇低風險的投資,一般會委託專業的投資公司進行。既然是投資,虧損在所難免。不過長期來看,這邊虧了,那邊賺了,總體收支是健康的就沒問題。所以,大家對於公益組織的投資也需要理性看待。如果錢放在銀行不去投資,恰恰是對捐贈人的不負責。
鏈接公眾,消除誤解
其實,還有其他各種各樣的誤解,今天晚上不一定都能講到。但是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會有這麼多的誤解呢?
我想,一方面,可能因為我們公益組織本身處於初級階段,很多事情不是很成熟,缺乏公益慈善文化在裡面。另一方面,公益人本身就存在不少認知和行動上的誤區,進而誤導公眾和媒體,甚至通過媒體去放大這種誤解,反而會影響公益組織工作的正常開展。
對於這種誤解,我們應該怎麼樣去化解呢?我想,我們可以逐步消除這些誤解。首先,要加強學習,內部也要經常去討論,去爭論。其次,公益組織也要多向公眾普及公益方面的常識 ,包括法律政策方面的常識,讓更多的公眾了解公益,更理性、更持續地參與公益。第三,公益組織要為公眾創造或提供更多體驗和參與公益的機會。因為,很多公眾只是通過網路、媒體對公益有比較片面的認知。所以,公益組織在日常的工作當中,在設計公益項目時,應主動為公眾創造參與的機會,包括線下線下都能參與的,從捐款人變成志願者的機會等等。另外,也可以通過公眾開放日,讓公眾來公益機構參觀,了解公益項目是怎麼樣開展的,看看年報是不是透明公開的。
目前,我們國家社區的公益組織還是偏少的。所以,我建議公益組織多和社區建立聯繫,保持積極的關係,公益組織作為社區的一份子,對於社區的治理和發展也是有一份責任的。從影響社區居民開始,讓公眾對於公益有積極的參與和印象。公眾接觸和參與公益的機會多了,誤解自然越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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