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越來越多元,道德的觀念也各不相同 | 我們需要了解關於道德的含義
有個經典的猴子定律。
從自然的角度來看,世間並不存在絕對的善良和罪惡,事物只是事物本身而已。狼抓住小羊咬斷它喉嚨,人提起刀屠宰牛羊為食。這些事情按照自然規律普普通通就發生了,不帶任何感情色彩,並不值得讚美或者譴責。
假設我一個人生活在原始森林裡,我可以做任何事,我可以摘果子吃,捉兔子吃,我也可以隨意打破一百個鳥蛋,或者上捅馬蜂窩,下淹螞蟻窩。我做任何事都無關道德,因為我沒有與人和人產生聯結和關係。
但是如果我和森林裡另外一百個陌生人共同生活呢?我當然也可以很隨性的對待他們,我可以搶他們的食物,燒了他們的房子,甚至殺掉他們其中某幾個人。但是問題來了,我可以搶他們的食物,但是他們也可以搶我的食物,這就很可怕了,大家晚上誰也睡不著覺總是提心弔膽。於是大家開始商量,咱們約好了,誰都不許搶別人的食物,否則大家一起揍他。
好了,大家晚上都睡得著覺了。 這就是最基本的道德。
總體來講,道德的標準是在變化的,隨著參與者的不同道德也會呈現完全不同的樣子。一個劫匪,為了養活家人不得以而去偷盜,對於社會群體來說,這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因為他的搶劫行為對群體大多數人的利益都造成了威脅因而是不道德的;但是,對於其家庭來說,劫匪無其他謀生手段,他的所作所為只是去盡家庭的義務,對於家庭來說他可能就是道德的。(這裡我們不較真,只是說這個思路)
然而,複雜的地方就在於,同一個人在不同的群體內部,會被賦予不同的期待,也會面臨不同的道德選擇。一個人身上的同一個行為,可能在其相處的不同群體中會得到截然不同的道德評價。比如一個工作狂,為了工作忽略了家人,對於公司來說,他的行為盡職盡責無疑是道德的,但是對於家庭來說,他或許就是對不起家人並且是不道德的。
或許這些矛盾和衝突造成的太多的人間悲劇,或許是出於一個群體的一己私慾,我們慢慢建立了文化、道德。道德當然不一定是完全正確或公平的,但是在我看來,只要這些道德的建立是基於大多數人共同利益,而不是因為基於部分群體或個人的獨裁慾望,我都更傾向於認為它是保護我們的底線,而不是限制我們的規則。正如每一個交通規則,都是拿無數的鮮血與生命換來的,道德和文化我相信也大概如此吧。人是生活在社會的,我們不可避免地要與其他人產生聯結。在各種各樣的關係中,我們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我們只能去選擇。只有明確了哪些是真正重要的,哪些是可以捨棄的,我們的道德觀念才能慢慢變得清晰起來。
真正的自由不是沒有規則,我們設立底線達成共識,在底線內我們保證自己的自由。沒有底線和規則帶來的不是自由,是不知所措的迷茫與惶恐。還記得叢林的例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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