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才是最大的宗教

一個關於「年」及「孝」的故事

  認識一個極有家族責任感與榮譽感的好面子的朋友,他是四兄弟中的老大,每年從入夏就開始愁「兄弟們是否回家」這個問題,因為人數多,所以一般情況下總會有人在過年回家陪爸媽(雖然大家過不了幾天就吵架,但畢竟面子上非常好看,什麼都給父母添置最貴的)。但今年出了意外,兄弟幾個各自都有正當理由不回家,都說歡迎父母來自己家裡過年,但父母又很擰,堅決不肯離開老房。

  其實經歷太多從權威並成受兒子擺布的玩偶這樣的事情之後,父母已經對這事看開,事實上並沒有要求任何子女回家,但做兒子的偏說:「如果不去,我們回去肯定得挨人罵啊,那麼多孩子,一個都不回家過年!」

  兒子這句話充分體現了幾兄弟「盡孝」的本質:「我的面子比天還大,父母不過是成全我好名聲的工具。」與小時候父母強迫孩子好好學習以讓自己在同事朋友中佔盡風頭的行為何其相似!

解構過「年」

  「年」表面上只是個涉及「大年初一」的節日,但其影響力幾乎涉及到整個三百六十五天——過了端陽節就開始考慮為了「過年回家」而攢錢,為了「過年回家有面子」而不再敢辭掉手裡看起來「有面子」但事實上讓自己忍受無盡痛苦的工作,將「一想著過年時親友們對我的認同,什麼苦難都能忍了」當成是自己工作的唯一動力;過了中秋節就開始討論春節放假調休,討論怎樣讓自己的「七天假」變成「半月假」甚至連放40天;進了臘月就開始心神不定,再無法做好手裡的工作,開始研究春節搶火車票;沒到「小年」就陸續偷溜回家;不過完元宵不想回單位;過完元宵還要把這一個月在家過年的事情開心的不開心的連續咀嚼上好幾個月直到夏天……

  這就是多數中國人年復一年的生命循環。一年的所有辛苦,都是為了過年那幾天的風光與奢靡。

  過年幹什麼呢?

  過年那一個多月,債主上門討債會被人認為是「不道德」;再窮的人也要「有點樣子」,要買年貨,要裝點門面,要胡吃海喝,要互相之間送華而不實的禮品,要說「吉祥話」,要虛偽,內心再不痛快也不能表現出來,要見誰都笑咪咪,要說「恭喜恭喜」,但恭喜的內容到底是什麼?僅僅是因為地球又繞太陽轉了一圈!

  但幾乎沒有任何人看到這所有現象背後的荒謬。

「年」才是最大的宗教

  我之前一直認為擁有十幾億信徒的JD教是最大的宗教,現在發現不是,「年」才是。而且論虔誠程度,「年」的教徒遠超越JD教徒——每年都要挑幾個周日去做禮拜的人很少,但每年回家的「年」的信徒比率則高到接近百分百,無法回家的人中的多數,往往也在內心體驗到了極大的「無法實現虔誠」的痛苦。

  在許多情況下,「有所信」總比「精神上無所依託」要相對好一些,但將這一「信」的指向對象定格為毫無精神性的幾乎無可能促進個體反思的自然現象(時間周期),就實在是信徒們的一大悲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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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的概念本來自於農業,起源於殷商時代的祭神祭祖活動,並逐漸發展成為一項極具特色和堅韌的傳統文化,民國時政府曾推行陽曆1月1日為新年,在遭受到民間強烈的反對後,又改了回來。由此可見,通過行政力量來改變一種文化,是非常困難的,因為一種習俗,文化並非無源之水,而是建立在傳統的生活方式上。「年」的文化,與小農經濟的封閉性和自給自足性以及鄉村群體內部的語言、思想、作息時間的高度統一性緊密相連,是重要的強化家族意識及家庭意識的手段。

  隨著社會進步和科技革新,傳統的過年儀式已經大為簡化,伴隨著電視、手機的普及,看春晚,網路拜年取代了舊形式,越來越多的農民脫離了田地,進入城市打工,但其強調家族意識的功能則仍然沒變,時至今日,在廣大鄉村,仍然存在著濃厚的過年情結。

  早在商周時代,祭祖活動就已經是人們最隆重和神聖的宗教活動,在祭祀時,所有人必須謹小慎微,不得逾矩,這便是中國紛繁複雜的「禮」文化。在古人看來,德是禮的目的,禮是德的手段,一個人的「無德」必然表現為不合禮法。孔子將「禮」繼續發揚光大,他將音樂的「樂」與內心快樂的「樂」聯繫起來,並認為「禮樂絕不只是玉帛之儀和鐘鼓之聲,而是包含有個體在處於和群體的和諧完美的關係中時所感到的歡樂和愉悅」,並據說可以通過禮的儀式,而對內可以達到「仁的最高境界」,對外則可以起到教化作用。(《黃與藍的交響》)

  如《禮記》記載:人道,親親也。親親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廟嚴,宗廟嚴故重社稷,重社稷故愛百姓,愛百姓故刑罰中,刑罰中故庶民安,庶民安故財用足,財用足故百志成,百志成故禮俗刑,禮俗刑然後樂。

  這段充滿滑坡謬誤的說理,揭示了本出於善意的「自然而然」的儒家倫理是如何淪為了虛偽和不自然。中國人在幾千年中孜孜不倦地將自己融入家庭倫理與家族意識,自覺、自省地使自己的一言一行「像個樣子」、「成體統」,結果這種種儀式使得個體的自省看起來彷彿是發自內心,事實卻是順理成章地扭曲了自己的自由意志和天性,成為除了符合群體認同的舉動之外「不敢多說一句話、 不敢多行一步路」 的、沒有「我的感受」的烏合之眾。

  這種「不能將外表舉動和內心品質區別對待」的思維方式正是許多問題的核心所在。由此我們可以理解,用科學來思考「年」究竟是什麼並不重要,它的功能在於凝聚家族,營造合群意識;葬禮上的哭喪是不是真心也不重要,因為只要按規矩和命令,在特定時間哭那就是真心的;明明很窮,但偏要在過年、婚喪嫁娶等「大事」上擺闊、充面子……這林林總總正是人們思維水平低下的表現,因為分不清內外(外錶行為和內心品質),所以才會把一切外在的東西(他人的誇讚)都當成內在的(我確實很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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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反對人們找些借口給自己的生活「找樂子」,不否認「年」作為一種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價值。但就如人們不會因為青銅器「很有歷史意義」就拿來日用,「年」也不應該成為束縛當代人日常行為與思維的工具,更不應該成為人們忍受一切勞苦的終極原因。


李慧敏,2018.3.6,於縉雲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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