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憶似水年華的碎片

很多人以為金融男是枯燥的,好吧,今天就讓我矯情一次吧。

早就想以《世說新語》的經典橋段開始一篇文章,今天終於如願。

王子猷居山陰。夜大雪,眠覺,開室,命酌酒。四望皎然,因起彷徨,詠左思《招隱》詩。忽憶戴安道;時戴在剡,即便夜乘小船就之。經宿方至,造門不前而返。人問其故,王曰:「吾本乘興而行,興盡而返,何必見戴?」--《世說新語-任誕第二十三》

王子猷這個人很神,一天晚上外面下起大雪,估計是天太冷了給這哥們凍醒了,趕緊讓僕人倒酒暖身。結果這麼一整失眠了。四處望去,一片白茫茫的大地真乾淨。不知咋的,突然想起了好基友戴逵,估計想嘮嗑了,便乘船前往。那會兒交通實在不方便,開了一夜才開到戴家門口,誰知他卻令僕人掉頭返程。僕人不幹了,不帶這麼耍人的吧?子猷神叨叨的答道:「我乘興而行,興盡而返,為啥一定要見到他本人呢?」僕人一萬點傷害。

關於這個故事,解讀很多,正統解讀為反映了魏晉士人不滿舊禮教的約束,放蕩不羈,性情洒脫,率性任情的個性;搞笑解讀為冬天被子要蓋厚點,別被凍醒;理科生解讀為過程比結果重要。但其實都沒說到點子上。

相比大多數人,王子猷太幸運了。起碼他找到了畢生知己,靈魂伴侶,這個不同於天天混在一起打牌喝酒的那幫損友。就這一點,就超過了99.9%的人。對於過戴家門而不入,很多人百思不得其解,即使靈魂伴侶也得見一面吧,好歹開了這麼遠的船。對於是否真如他自己所說「乘興而行,興盡而返」,這恐怕只有他自己知道。這裡我舉一個不恰當的例子來解釋:

《稻田裡的守望者》估計很多人看過,但《破碎故事之心》這個短篇小說看過的人不多。塞林格在其中有句經典「Love is a touch and yet not a touch.」(愛是想觸碰又收回的手)。王戴之間純潔的友情,有異曲同工之妙。

凡夫俗子之所以既凡又俗,就是因為他們連自己生活的意義和畢生所愛都未找到。不是活在周圍人的期待中,就是活在義務教育灌輸的價值觀中。其實也曾奮鬥過,也曾燃燒過,最終難免被一口口的雞湯灌醉,走上平凡之路,直到看見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案。

這方面國人表現出的群體性傾向,顯著超越外國民眾。原因太多,不一一贅述,也沒法一一贅述。

喬布斯在斯坦福畢業典禮上說道:「我確信,唯一讓我保持前進的動力,就是我熱愛自己做的事情。你必須找到你熱愛的東西。無論對於工作,還是對於愛人,都是如此。你的工作是你人生的很大一部分,真正令你感到滿足的唯一方法,就是去做你心目中的偉大工作。做成偉大工作的唯一方法,就是熱愛你自己做的事情。如果你還沒有找到這樣的事情,那就繼續尋找,不要妥協。就像與內心有關的其他事情一樣,當你找到的時候,你自己會知道的。並且與所有偉大的感情一樣,時間越久,它的情況會變得越來越好。所以,不停地找,直到找到為止,不要妥協。

Don』t settle. 「settle」這個詞用的太好了。不是stop,因為stop只是物理狀態的靜止,這並不可怕。最可怕的是很多人日理萬機,看似繁忙,卻用戰術上的勤奮掩蓋戰略上的懶惰,停留在內心的舒適區,封閉自我,裹步不前。而這,就是settle。settle了但還未找到所愛,還有比這還慘的嗎?

每次背誦羅素的《What I Have Lived For》,總是難言內心的澎湃。

「Three passions, simple but overwhelmingly strong, have governed my life: the longing for love, the search for knowledge, and unbearable pity for the suffering of mankind. These passions, like great winds, have blown me hither and thither, in a wayward course, over a deep ocean of anguish, reaching to the very verge of despair.」

我為何而活?人生的意義何在?

這和雪夜訪戴、和斯坦福演講一個主題。很多人壓根就沒想過。

OK,給你五分鐘,閉上眼睛,告訴我三個關鍵詞。

沒找到?好吧,還是繼續聽我嘮吧。

請去看一部電影:《記憶碎片》(Memento)。天才導演諾蘭的第二部作品。

《記憶碎片》的主題是,「Everyone lives for a meaning.」

每個人都有生活的動力,和生命的意義。每個人的動力都不同。早於生命物質形態的結束,是生活動力的消減。自殺就是動力極度匱乏的一種極端表現。在片中,男豬腳在新婚之夜遭到匪徒襲擊,摯愛被害,自己雖然從死亡線上掙扎了回來,卻因為腦部的嚴重損傷而成了海底總動員中的Dory,得了「短期記憶喪失症」,從此他只能記住幾分鐘前發生的事情。警察無法破案,男豬腳只能自己復仇。他憑藉紋身、紙條、寶麗來快照等零碎的小東西,保存記憶,收集線索,展開了艱難的調查,開始了平凡人的伸張正義。

最令人拍手叫絕,並陷入深深思考的是結局。男豬腳發現自己殺死的並不是罪犯,而是幫助他的警察。而罪犯也早已被逮捕並執行了死刑。他之前復仇是生活的動機和意義。他發現了真相,但他生活的動力也到此結束了。為了活著,他會把認識的人,假想成兇手,並忘掉真相,再次走上莫須有的復仇之路。

太精彩。

很多人知道《追憶似水年華》,但很少人了解普魯斯特。

普魯斯特出身富裕人家,卻從小疾病纏身,體質極其虛弱。虛弱到什麼程度?虛弱到他很難獨自走出家門,而只能做在馬車中,撩開窗帘的一角,興奮又緊張的望著車窗外的世界。

很多人不理解,都是日常生活的瑣事,怎麼就寫成了幾百萬字?敘事很平淡,波瀾不驚,卻又如何成為「意識流」的開山鼻祖?

寫作對於二流作家,是職業;但對於普魯斯特來說,卻是延續生命的動力。

纏身的疾病早已擊垮了普魯斯特的身體。寫書成了他唯一的動力。即使是坐在馬車中的一瞥,也給了他莫大的安慰。他在寫,一直在寫,慢慢的寫,不願寫到結尾。

因為他知道,這本鴻篇巨著的結束,就是自己生命的結束。

再給你五分鐘。

希望這次你能找到答案。

希望你以夢為馬的世界中,春暖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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