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頭上有月牙兒
03-30
很不喜歡跟風,尤其是評論時事,可是最近似乎發生的事情都可以牽動我的神經。上周由於家長過失釀成的慘案,昨天地鐵上一男子辱罵掃碼姑娘……無論事情的當事人是否有過錯,過錯方在誰,今天都不提及,只說評論的「吃瓜群眾」。現在都不是鍵盤俠了,簡直人人包青天,腦門上的月牙閃閃發光!
這兩件事情不是沒有可喜的地方,就是遇到事情,群眾們第一反應找法律!可悲地是把法律當作村裡的制度,法制機關就是村長,大家舉起大旗就可以讓他們順了民意,這樣才算是「民主」「自由」「公正」!
一件事情發生了,聲討者打著「正義」的大旗高喊「法治」「文明」,那麼這個正義是道德的,還是法律的?
法律的正義就是任何人都有為自己辯護的權利,無論他是否有罪,他人不能以任何形式影響法律公正!「法不責眾」正是這個法治社會最可悲的現象!
道德的正義就是尊重每個獨立個體,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你想拔刀相助便去拔刀相助,不要砍死那些旁觀者,他們有權利保持沉默!沉默不是冷漠!
自己愛護自己不是自私,是自愛!自己保護自己不是自私,是自強!
在一個法制的國度里,說任何話做任何事情都要負責任!可是並不是說,每個人的嘴裡都有生殺大權!你說他是混蛋,他就該死!你說他故意殺人就該馬上槍斃!於理於法都講不通!
最好的做法:尊重他人,尊重隱私,尊重法律!與人為善,推己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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