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鋸嶺上的神學——你的生命「正統」嗎?
這種困惑其實反映出基督徒群體中長久存在的一種傾向,即一件事物一旦在教義上被否定,其它價值就隨之大打折扣了。細究其根源,可能不是出於基督徒對一般價值的不感興趣,而是擔心對一般價值的接納冒犯到自己信仰的「正統」地位。這是一種擔心信念被冒犯的焦慮感。可是信念哪有那麼容易被冒犯呢?信念是定義一個人塑造一個人的最根本力量,如果信念真的受到威脅,你會誓死去捍衛它,否則那就不是你的信念。影片其實給了我們一個示範,道斯說感覺自己的價值觀在受到挑戰,他必須去面對它。
如果『血戰鋼鋸嶺』只是促使福音派教會針對安息日會的教義發表一個「正統」聲明,影片帶給人的感動豈不就是虛假的么?熟悉我的人知道,我本人非常看重教義的正統性,但是本文無意也沒有能力去處理這一複雜的教義和歷史問題,僅就從影片收穫的感動反思對正統的理解。
不知是安息日會還是他個人經歷的原因,道斯把十誡中Thou shall not murder替換成了Thou shall not kill。在軍事法庭受審時,法官適時而準確地提醒他對十誡的認識出現了偏差。然而這改變不了道斯,他是那樣固執地持守那獨特的信念。道斯之所以能夠以被告的身份站在軍事法庭上,豈不就是這信念的結果嗎?道斯是被這信念塑造的,換句話說,這信念道成肉身以道斯的身份被世人看見。道斯從小到大一切的生活經驗也都指向這一信念。然而現在他的世界受到了挑戰,他必須勝過心中的掙扎,叫這頭被激怒的野獸重新平靜下來,否則他就不再是道斯。道斯差點妥協承認自己的罪,然而他反悔了,他要求做無罪辯護,因為他相信自己的確是無罪的。與其說道斯勝利了,不如說不可殺人的信念勝利了。這信念既不違背法律,也不觸犯道德,因此在良心自由的旗幟下被無罪開釋。
我始終認為法庭這一幕是整部影片的重心。法庭是極具象徵意義的地方,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它比戰場更加殘酷。戰場挑戰人的肉體,法庭卻挑戰人的靈魂。「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這也是為什麼我們看到道斯在上法庭之前軟弱妥協了,然而一旦法庭宣告他無罪,他會在戰場上不懼生死。
「正統」對於道斯來說可能是一個極為遙遠的詞。他就是一個土裡土氣的鄉巴佬,他所有的就是對他說Thou shall not kill的上帝,這也是在一切的處境中唯一能讓他抓住的,也是他能夠勇敢地把自己交託給未婚妻多蘿茜的原因。不可殺人就是他的正統教義。加爾文在解釋十誡時說每條誡命都有積極和消極的方面。不可殺人積極的一面就是救人生命。可以說,正是教義才是他在鋼鋸嶺上偉大事業的動力。
如果說道斯的信仰並不正統,那麼感動我們的究竟是什麼?或者說我們在何種意義上在意正統呢?所謂佈道,是傳遞一種不屬於這世界的直擊靈魂的信息,這也是梅爾吉布森的電影一直在努力的。撇開星期六安息日不談,在這一偉大的佈道電影中,感動我們的不就是這種直擊靈魂的信息嗎?而這種信息對於基督徒來說,是多麼的熟悉啊。耶穌向來反對教條主義。他會說只有扛槍殺敵才是正義的嗎?或者他會說扛槍殺敵是不正義的嗎?我不是在探討戰爭倫理,而是說你扛槍殺敵或者拒絕扛槍殺敵是為誰而做?為了國家?為了你的英雄夢想?為了心中的仇恨?還是為了你深愛的姑娘?
如果說「正統」意味著被主肯定,那麼主最看重的難道不是「正統」的生命嗎?在我看來,這世上最痛苦的一種人應該是系統神學家。因為他們掌握著有關上帝的最為系統的知識,可是他們知道的越多,生命面臨的挑戰就越大。逃避傳道的呼召吧,也要逃避知識的恩賜。跟隨上帝的道路,步步驚心。人越接近上帝,撒旦會越發瘋狂地攻擊他,到那時,人還能夠「正統」嗎?中國有一句古語「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基督教有一個寓意相似然而結局更加痛苦的故事。遠藤周作在『沉默』里記載了葡萄牙耶穌會教士洛特里哥遠赴日本調查恩師因遭受「穴吊」而棄教一事。當他被迫要背起別人的十字架時,除了「不正統」地羞辱耶穌之外,他發現別無選擇。
我曾著迷於那個著名的公式:墮落前,人可能犯罪;墮落後,人不可能不犯罪;得救後,人可能不犯罪;得榮後,人不可能犯罪。現在我意識到這一公式雖在神學上是「正統」的,然而在生命體驗上可能過於簡化了人因有限性而處在一種軟弱不堪的處境當中,以至於即使蒙恩得救之人也天天得罪神,起碼我是如此。
願我們常常想起自己已經在天國的法庭上被宣告無罪,這不僅是出於一種良心自由的安慰,而是有神子基督作了贖罪的祭。勇敢些,再勇敢些,攀上屬靈的鋼鋸嶺,殺敵,或是救人,無不是為了赦免我們的那一位而作。放下那一點可憐的正統焦慮感吧,真正正統的生命不會為是否受到別人的冒犯而焦慮不安,而是單純、固執甚至有些愚蠢地捨棄自己。
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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