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看產品有感-豆乎
最近被痘痘問題困擾,無意之中,加了的豆乎微信douhuu2,說到這裡,很多人都會想,又是一個臭賣廣告的。然並不,不要把我的層次弄的那麼低。加了他們微信,用了他們的公眾號功能測試了膚質,之後有醫膚師給我問診,推薦產品。但我並不是一個衝動購買型的用戶,於是,去百度了一下豆乎產品。於是就在知乎上看到了兩個關於豆乎的相關文章,看完後我就當下決定不購買。
事情有了轉機是在我幾天後看了一部電影《十二公民》,12位學生家長組成了陪審團,組成模擬西方法庭,審理的正是一樁社會上飽受爭議的「20歲富二代弒父」案。11個人豪不猶豫,直接就認為該判死刑,其中一個反對的人說的一句話,讓我震撼:「為了我們孩子討論一個人的生死的時候,這事不該吹毛求疵?決定一個人該不該槍斃,這事不該吹毛求疵?往大了說,真就關係到一個國家法律未來是否公正,不該吹毛求疵?」。於是乎,我重新去看看知乎上對豆乎產品的理解。因為我感覺,這就是對一個事物對錯的判斷,就該吹毛求疵。
我們看看這裡面有兩個角色:豆乎,另外的我們統稱為「競爭者」(既得利益者)。那麼其實是有三種結果假設的:豆乎有罪,競爭者有罪,兩者無罪。(兩者有罪就不討論了)
假設豆乎有罪,我覺得作為不管是競爭者也好,公民也好,你是不是要向有關部門舉報下吧,為民除害才是我們該做的事,不是嗎??最好是讓那些無良的商家都進監獄,好好去反省。做多餘吃力不討好的事究竟為什麼呢?
那假設競爭者有罪,我們看看他們都扒了什麼信息,都是創始人什麼的。這可以說明什麼問題?他們想說創始人不行就產品不行嗎?我們暫且假設他們這麼想,按照這個思維,我可以認為作者本人是聰明的,那麼他父親應該也是聰明的,那誰可以保證他祖上是聰明的呢,我們會去說他們祖宗都是「野種」?這似乎不合理,而且不道德。
那假設他們兩個人都沒罪,就是兩個產品在撕逼而已。那我們去聽他們任何一方的片面之詞,都是傻逼。呵呵~~~
條件1和條件2似乎都不怎麼成立,所以我選了條件3。那一刻,我才知道,原來我只是他們競爭生態里的一個傻逼。後來想了想豆乎他們服務態度什麼也挺好的,網上也沒說他們的東西會讓人毀容,我就選擇性的買了洗面奶。
或許這是我選擇相信的一小步,我卻向祛痘」邁進「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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