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的成員都有誰?
03-29
962年到1965年的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教會憲章用四種不同的類型來說明──屬於基督教會或與教會有關的成員。
第一種是領受教會的聖事,是指完整地參加教會的社團,接受教宗的管理。
第二種是非天主教的基督信徒,包括11世紀以來與西方教會分裂的東正教,以及16世紀以後脫離與羅馬教宗共融的基督教各派別;因為大家都是耶穌基督的信徒,都接受聖經和同一的洗禮。
第三種教會成員是望教友,也就是明白表示希望加入教會的人,教會就以愛護、關切之情,視他們為教會大家庭的一份子。
第四種是指非基督信徒中的善心人士,包括曾經領受盟約的以色列民族、曾經承認造物主的人、有些宗教的信徒、心地善良過正直生活承認有神的外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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