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下車動作致人死亡被判一年,你可能經常做,還是留點心吧!
「
2017年8月17日19時許,楊某乘坐其姐夫胡某駕駛的小型轎車,給孩子買東西時胡某將車輛臨時停靠在道路右側的非機動車道內,楊某打開的左後側車門與劉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相撞,致劉某顱腦損傷,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
3月12號上午,被控涉嫌交通肇事罪的楊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僅僅因為一個再普通不過的動作,就致人死亡被判一年,這就是缺乏安全意識的後果。
下車前不看後面,直接推開車門的行為往往是乘客或司機最經常做,也是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最怕遇到的事。
小小的一個疏忽,令人痛惜又讓人深思,而且近年來類似因開車門不當所引發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案例也屢見不鮮。
在網上搜索「開車門撞死人」竟能搜到數十萬條相關新聞,
這種行為的危害程度甚至不亞於我們常說的「遠光狗」,即使是無意之舉,付出的往往是生命的代價。
「荷式開車門」大家應該有聽說過,不過不管有多少媒體傳播,交警宣傳,還是有許多人不了解,甚至不以為然。
這是一種開門方式,不是我國發明,也不是單獨某一個人發明的,而是荷蘭人的一種常識做法。
如今還有很多人用車門那一側的手來開車門,這也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荷式開車門」其實可以理解為「反手開門」,荷蘭司機使用右手開左門下車,這麼做至少已經有50年了,丹麥和德國也有不少人這麼做。
不管司機還是乘客,他們都會用距車門較遠的那隻手開車門,學校和父母也都會教孩子這麼做,駕校也會教學員這樣做,這是考駕照規定的要求。
1、用靠近車門的手抓住門把手。握緊把手,防止開門時被風猛一下拉開門;
2、通過內側鏡和外側鏡觀察,並轉頭向後觀察,是否有車輛經過;
3、用你離車門較遠的手開車門,下車前要往後看,觀察後方來車再開門。
各個城市的交警大隊、支隊的微博、不少媒體和老司機們都一再強調反手開車門。
如果所有人都懂得使用離車門最遠的那隻手開車門,強迫自己扭動身體向後觀察,情況就會大不一樣。
這應該是全社會的基本共識,無論開車還是坐車,應該讓這種方式成為一種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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