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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了,「女權」早亡了?

那天,《紅樓薄命司》的豆瓣頁面里,出現了這樣一條評價。

他說的是有道理的。任何一個在網路上關注過「女權」話題的人,都很清楚的意識到,如今中國的「女權」話題討論,並未完全在實際上推動女性權益,相反卻因為錯誤的偏離和別有用心的動機,成為了一個被污名化、被嘲諷的負面對象。

這絕不是一句「他們不是真正的女權」可以抹過去的,如果我們不能嚴肅地解決這個問題,那「女權」將與和她們一樣,與伊斯蘭極端主義、與逆向民族主義、與任何一種極端的思潮毫無區別。

《紅樓薄命司》在宣傳中逐漸被人以「女權」來概括並強調:這使得我們的本意、我們的嘗試和態度,也遭遇了必然的偏離。也因此,這樣的評論是必然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但這意味著,面對《紅樓夢》紛繁複雜,多元讀解的文本,有些沉默必須被打破:《紅樓薄命司》里的妙玉設定,就是一個在微博里與人爭論女權話題的大V,在我們的設想里,她做的正是我們現在正在做的,正本清源這樣的事情。

《紅樓薄命司》中核心的「女權」概念,指向的是權利的另一面,那就是「責任」:也就是說,《紅樓薄命司》講述的並不是一群女性追求權益和平等的過程,而是在說她們得到社會廣泛認知里的「平等」之後,背負和應對與其權益同樣重要的責任的故事。

藉此,我們能夠展望、預測一個「女權」社會對女性生存的根本意義。

賈府的男權力已經被架空,秦可卿、李紈、王熙鳳三人掌控全局,同時也各自用生命承擔了這個家族的罪孽,你們能夠接受嗎?

林黛玉遊走在愛情和道德的邊緣,最終選擇的是以辜負男性的方式成全自己,你們能夠接受嗎?

對於史湘雲、賈惜春等人來說,結婚生子回歸家庭對她們來說根本就不是一種生活的選項,根本就不存在,你們能夠接受嗎?

賈元春尋找到了社會關係責任與她處置自己身體的權利之間最好的平衡點,她是天使的同時也是蕩婦,你們能夠接受嗎?

薛寶釵和賈迎春並非是要通過抗爭去改變自己的處境,她們很滿意她們的處境,她們訴諸同性之愛和暴力手段的原因,只是想要主宰這個處境,你們能夠接受嗎?

或者說,更令人接受的,是探春的女性職業天花板問題嗎?可這個天花板在劇中實際並不存在,她最後屈服的只是命運;而巧姐,更是利用了命運,得到了善終與安息。

這一切的一切,都可以歸結妙玉和元春討論中的那句「男人和女人之間,本不該有任何的分別」。

我們也許會覺得,《紅樓薄命司》唯一的反派是命運,而不是男權,因此「女權」並不是主題;我們甚至會覺得,《紅樓薄命司》甚至是在表達,女性做的也沒有男性好?

而我的想法是,是的,「女權」運動如今出現的無數的個人選擇、無數的價值觀念都是不被這個社會所容的,而且也許最後單單對於個人來說,並不能讓女性個體的生活更加美好:

但是,我們的關注點錯了,我們關注的應該是這些觀點、這些價值本身,而不是這些觀點是由女性提出的;女性掌控全局造成的災難,與男權社會的災難同樣嚴重,這才是我們為什麼如此需要「平權」。

無論是好、是壞,我們都能夠平等的看待個體,「性別」不成為我們的考慮點,這才是《紅樓薄命司》想要的,這就是我們塑造的賈寶玉的理想形象:他是矯揉造作犯、頹廢主義這、無用之閑人,但他並沒有要變成世俗意義的好人,他對現狀其實甘之如飴,這是他的選擇,他痛苦、他憤怒,但他絕不後悔。

換句話說,哪怕「女權」的範疇中有一些在社會體系看來無法接受的事物,那麼女性也同樣有「作死」的權利,同樣,也能夠承擔這些選擇所帶來的責任甚至後果。

「女權」不是「女利」,那些只關注權利而拒絕責任的女性,本質上無非依然是男權思維之下的奴隸而不自知。我們的討論可以去掉「女」字,根本上,這是我們每一個人對現代社會對我們的物化和異化的抗爭。

所以,放過和我們在一起的大多數同齡男性吧,鬥爭不是欺軟怕硬。

我們的問題回到根本上:我們自己早已經想好的,做好的選擇,那些有關事業、有關愛好、有關婚姻家庭、有關生活方式的理性的、獨立的、經過深思熟慮後的選擇,是不是依然在這個春節,被身邊的陌生人、親人,甚至最愛的人質疑、打擊、反對了嗎?

只要這種對他人的干涉還存在,這種無論對男對女的社會異化還存在,那麼2018年,「女權」就是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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