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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解讀韓國電影《殺人回憶》

題:案件背景:《殺人回憶》是基於現實案件拍攝的一部純粹的謀殺電影。現實案件發生於1986年到1991年,共有10名女性被殺害,因案件為模仿作案,僅有第8起案件的兇犯,其餘兇手仍在逍遙法外。

社會背景:案件發生於金斗煥執政期間,金斗煥是韓國史上暴力執政的代名詞,執政期間社會混亂,政府貪腐殘暴,公民的基本權利得不到保障,這些細微歷史,在影片中得到很多隱喻。

解讀:我從事情發生的時間順序對電影做一個基本解讀,一家之言,觀點不同在所難免,懇請觀者一笑帶過。

1. 第一位被害人,也是唯一的倖存者,被害時間為1986年9月。警花對山中女人的採訪發生在喬警官截肢和調查組改組之後。從下圖可以看出,喬警官截肢手術是在1987年10月。由此說明,該案件是1號案件。

在被害過程中,受害女人得以倖存的原因是沒有去看受害人的面貌,免遭毒手。但是她卻感受到兇犯的手很精巧,像女人的手。

由此我們可以推斷一下這個兇手的基本特徵:

兇手有一定文化背景,且性格並非暴戾之人,否則不可能因為被害者沒有看到自己的面貌便放過受害者,最大因素可能尋求滿足心理上的變態需求。

正是因為1號案件的訪問記錄,朴興圭被指認為兇手的可能多了兩個條件。

1.朴興圭86年9月份來到小鎮,於是1號案件發生。

2.朴興圭的手符合訪問記錄描述的特徵。

3朴興圭服過役,有很強的作案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包括犯罪動作實施,反審訊能力等。

值得注意的是:1號案件發生雖然發生在雨夜,但是並未有《悲傷情歌》播放,朴興圭也沒有寄送明信片。

憑藉以上三個條件斷定朴興圭是系列兇殺案兇手,很難有說服力,缺乏直接證據。

正片開始,導演用小孩子的模仿動作已經點明主題,即該系列案件為不同的人實施,為模仿作案,再一次突出了此案以現實案件為基礎並與結尾遙相呼應。

2號案件受害人朴寶喜,遇害時間1986年10月20日,發現屍體10月23日,身穿紅色衣服。

朴寶喜被姦殺之後,電影突出表現了朴警官的辦案方式,調查犯人漫無目的,缺乏緊密的邏輯和科學的分析,大多數情況下憑藉個人直覺和以及電影中多次出現的台詞-看著我的眼睛。這段畫面為高級警官徐泰潤出場以及調查組改組做了鋪墊。

3號案件發生,受害人李香淑屍體被發現,同樣穿著紅色衣服,被害時間1986年12月19日。

再一次突出警察辦案的忙亂和無能,。題外話:一般警察在電影中的作用只有兩個,一個是反襯的罪犯和偵探的高智商,二是為電影劇情的推動帶動節奏,除此之外就是領盒飯。

犯罪現場的腳印被拖拉機破壞,為朴警官偽造證據埋下伏筆。

畫面一轉,此時朴警官再一次向局長誇耀自己的特殊能力。朴警官這句帶動劇情的台詞證明,眼睛在於你觀察事物表層變動的敏銳性,而不在於穿透迷霧的刺透性。

從漢城空降過來的徐泰潤已經來到了小鎮,小鎮人民風聲鶴唳、人人自危。作為首都空降過來的高級警官,徐泰潤有著嚴謹的分析、慎密的邏輯以及敏銳的觀察力,和朴斗滿形成鮮明的對比。

朴斗滿從老婆口中得到了傻子曾經跟著李香淑,決定審問傻子。

傻子的世界是純粹的,對於內心所期待的事物,往往帶有一種敬畏感這種敬畏感也恰恰是正常人所缺乏的。

你看傻子的眼睛能看出什麼?果不其然,毫無所獲的眼鏡蛇開始嚴刑逼供了。

傻子有自己的傻邏輯,心存敬畏同樣能堅持自我。一無所獲的朴斗滿在接到徐泰潤之後開始偽造證據。

徐泰潤目睹了朴斗滿和喬良古如何用假證據誘供傻子,卻並未出手阻止。

隨後,朴斗滿把傻子帶到山上,準備挖坑活埋。在朴斗滿的威脅下,傻子慢慢的回憶殺人的細節。朴斗滿不斷的進行誘導下,傻子逐漸把殺人細節不斷的展現出來。這一段在電影后面會講到,並非朴斗滿是誘導傻子,而是傻子的真實回憶。

或許在朴斗滿的心中,真相併不重要。重要的是案情本身已經引起了輿論關注,必須要給大眾一個交代,傻子或許就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對象。

朴斗滿作為一名政府公職人員,與其擔任的職責相比,其行為可謂是肆意妄為、魚肉百姓,可謂庸官、昏官。

很快,基於案情輿論的發酵,政府不得不更換了無能的局長。

新組長拿著報紙,正是履職。請注意新組長看報紙的時間1987年9月7日,這是個重要的時間點。此時,4號受害者安賢順被姦殺,預計被害時間再7月到9月之間。從4號案件開始,隨著組長和徐泰潤的加入,調查開始從暴力威脅、刑訊逼供、偽造證據等向嚴謹的邏輯分析靠攏。

組長嚴密的邏輯很快發現了死者的共同點,而徐泰潤也發現了第三名死者。案件進展似乎出現曙光。

幾個人前去傻子家喝酒,朴斗滿帶著心中的愧疚給傻子買了一雙鞋。此時,朴斗滿的心理已經開始慢慢發生了變化,逐漸向理性和人性靠攏。主句台詞再一次暗示傻子是3號案件李香淑的目擊者。

那個混蛋,他總是睡在最奇怪的地方!

又是天下大雨,我們的警察改變了策略,用警花做誘餌實施釣魚計劃。釣魚過程中得到了一個貌似很重要的線索。並出現了最後一名被害人。

就在同一天,5號遇害者出現。兇手正面十分清晰,並非電影中的任何一人。受害者的紅色衣服是套在雨衣裡面。再次證明,系列案件的殺人並無聯繫,純粹是模仿作案。

案件調查陷入了僵局。而我們的警花適時的出現並且帶來了一條幾乎是決定性的線索。在警花追查明信片的同時,兩位警官在黑夜中不約而同的來到了案發地點,似乎想要守株待兔,由此抓住了在樹林中自慰的李秉淳。

給宋叔犀利的眼神來一張特寫,正是靠著這個技能,我們抓住了目前為止最大的疑犯猥瑣男

兩個警察的交鋒,朴斗滿佔據上風,十分得意。

審訊過程中,猥瑣男坦白了自己的內心活動,他妻子常年卧病在床,李秉淳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從家中搜索出來的大量色情雜誌以及在樹林中自慰可以看出,李秉淳的性慾望很強烈,有作案動機。看下面一幅圖,他說的話意味深長。

猥瑣男作為重大嫌疑人,有強烈的作案動機:

1妻子常年卧病在床,缺乏夫妻生活,有作案的性動機。

2猥瑣男看報紙,知曉案情的殺人手法和特點。

3猥瑣男是一名礦場工人,有足夠的耐力和體力。

基於以上幾點,朴斗滿開始嚴刑拷問,但是拷問的過程中,其神態表現並非是兇手。

儘管猥瑣男有重大作案嫌疑,但是也沒有決定性的證據,直到6號遇害者的死亡。6號遇害者的死亡在兩名警官正面硬鋼的時候。這也促使兩名警官從對立走向合作。6號遇害者的死亡和前幾名被害人均有不同,那就是陰道被塞入九快桃子。這種作案手法帶有極強的變態心理和象徵性意義。可以推測,兇手心理扭曲、價值觀變態。可能心理受到類似折磨,因此施暴者往往會用同樣的手法在被害者身上實施,這種行為為憤怒報復型犯罪。

但是請注意:6遇害者身上,第一次找到了兇手的直接證據精子,然而醫生的推斷卻是手淫遺留下並非是強姦,。由此證明,該兇手和此前幾名兇手均有不同。

此時,雨夜歌曲的明信片終於被追查到,朴興圭被捕。隧道入口這個鏡頭出現多次,帶有極強的象徵性意義,請注意這個黑白之間的喻示。

在審訊室中,警察第一次展示了在邏輯上非常有利的證據。然而朴興圭非常鎮定,並且指出連小孩都知道這裡經常拷打無辜之人。朴興圭這句話有故意激怒警察,從而擾亂調查心緒的嫌疑。事實證明,朴興圭做到了。

朴興圭面對徐泰潤的質問,非常乾脆表示自己並不知道昨天聽得最後一首歌是什麼。朴興圭在被捕的時候還在讀書,家中收拾的十分整潔,作為軍人的他生活一定是比較嚴謹的。從審訊的表現看,頭腦十分清醒的。其說法十分讓人感到可疑。

此時,徐泰潤準備了犯罪場景再現。強行讓兇手回憶犯罪過程,從而摧毀心理防線。

朴興圭表現的相當憤怒。假若朴興圭不是兇手,為何會聽到6號被害者的犯罪過程如此失態?

影片最後,遺留在6號被害者精子的檢測結果並不是朴興圭的,直接證據證明朴興圭並非6號被害者的兇手,但是他會和在聽到這個過程如此失態?唯一一個說法,他是系列案件的兇手之一。結合第一個名被害者的訪問錄,我們可以確定,朴興圭實施了第一次犯罪。理由如下:

1犯罪時間吻合

2手部特徵吻合

3朴興圭外表英俊,具有一定文化背景,在被害人未能看到面貌的情況,是有可能放一條生路

4背影高度吻合。

此時,就在朴興圭暴怒的時刻,喬良古再一次讓大好的形勢急轉直下。面對輿論的壓力,只好對

朴興圭改為了監視。

兩位警官合作,終於斷定傻子是目擊者,於是去找傻子詢問,傻子表示兇手很英俊,在這部劇中很英俊的人大概只有朴興圭,並且電影給出了殺害李香淑兇手的側面和背面,可以看一下,兇手的確很像朴興圭。

然而輪到傻子指認照片的時候,傻子卻顧左右而言他,看傻子說的台詞。

他把我扔進了火里。這個「他」代指的是兇手嗎?

傻子望著他爹奔來的方向,嘴裡念念有詞,他把我扔進了火里,是他爹扔的嗎?

此時,被監視的朴興圭脫離了監視視線,請注意朴興圭的穿著和第7名遇害者的兇手仔細對比。由此說明7號遇害者並不是朴興圭,理由有下:

1朴興圭離開視線穿的是黑色褲子,灰色上衣。視角轉到兇手處是黑色上衣,灰色褲子。

2正常邏輯下,處於被監視中的嫌疑人若有機會,第一選擇是 而不是短的時間內再次做案。

3,7號被害者遇害並非雨天,也沒有點播的歌曲,,也並非穿著紅色的衣服。假若朴興圭是系列案件的兇手,想要來一次最後的瘋狂,那麼這種帶有儀式性的殺人前奏,斷然不會因為警察的監視而放棄。

徐泰潤面對和自己有頗多交集的女孩,在親手貼過創可貼的地方拉黑拉上了衣服,此時的徐泰潤已經失去了理智。

徐泰潤掩飾不住內心的憤怒,站在隧道的入口,舉著手槍厲聲質問朴興圭。

朴興圭坦然的說到:是我殺的,這就是你想要的吧。

人的行為和思想是受到內心慾望和信仰所支配的,在慾望的驅使下,人性會很自然的發生偏轉和扭曲。

面對坦然的朴興圭,徐泰潤唯一的寄託便是DNA檢測報告。

於是,當DNA檢測報告結果並非是自己想要的結果,內心的信仰瞬間就崩塌了。

崩潰的心理,無法接受的結果,促使徐泰潤做出了選擇。

兇手必須是朴興圭,只能是朴興圭。

唯有如此,才能用一顆子彈釋放對女孩死亡的愧疚,釋因自己內心的煎熬。

黑與白的隧道,結合的如此完美,只需一聲精湛的槍響,徐泰潤變會走入被黑暗吞噬的隧道。

慎密理智的徐泰潤站在黑與白的分界線上,是如此的瘋狂,而散漫感性的朴斗滿卻如此冷靜。

壓抑久了理智是最癲狂,隨性散漫並非長久之計,黑與白之間,應當灰度決策。

徐泰潤、朴斗滿、朴興圭,三人到底誰救了誰?

然而,處在黑白邊緣的二人卻被真相的陰影將籠罩期間,揮之不去。

影片的最後,正值金秋時節,朴警官變成了朴經理,在慣例教訓了兒子之後,回到了曾經發現死者的溝渠。

收穫與美好的季節裡面,故地重遊的朴警官面對一片生機勃勃的世界,似乎放下了過去。

然而,小女孩的回答卻擊中了朴警官半生未了的心愿。

是的,曾以為抓住了真相,只是無法去證明。但是無法證明的真相終究是謊言,直覺欺騙了前半生,內心的煎熬卻會隨之化為肥沃莊稼的黃土。

你會尋找你願意看到的真相嗎?

尾記:直覺和理性往往密不可分的,二者是相輔相成的。當你割裂二者的時候,也就意味著你走向了極端。走向極端的人會忽略一部分既有事實,只會尋找對自己有利的方向,看到自己想看的真相。人的視角會逐漸合攏,變得狹窄、狹隘,直到被壓碎和壓扁。

生活中做事,儘可能的在做出符合自己心意和社會一般道德標準的決定,不要陷入追逐真相的泥潭。

不過,當你感覺壓抑太久的時候,不免可以放縱一下,本色出演方顯人之性情,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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