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是女性主義的敵人?《使女的故事》這鍋,宗教不背!
電視劇《使女的故事》改編自瑪格麗特·阿特伍德的同名小說。故事發生在 「基列共和國」,一個政教合一併以父權主宰一切的社會:女性被嚴苛控制,不能工作和擁有財產,依照剩餘價值被分配不同任務。
其中一些有生育能力的女性被迫成為「使女」,使女被分配到統治社會的大主教的家中,代替不孕的夫人,與大主教交合,為他們繁衍後代。故事的女主角正是使女之一,更透過她的經歷反映使女們被剝奪自由、身份和情慾的悲慘遭遇。
《使女的故事》雖說是虛構小說,描寫的反烏托邦國度也異常誇張,似乎只有在極其極端的自然地理和社會條件下才能產生,卻能讓觀者感到「真實的毛骨悚然」,我想主要原因有二。
一、這個故事結合了現代社會兩大毒瘤:集權主義與宗教極端主義;二、作者自述,故事中的片段情節都在人類歷史上有跡可循。
而八十年代面臨的種種社會風潮,無論是生態危機、環境污染、經濟危機以及多元價值的萌發,如今依舊發酵,出於對恐怖主義的恐懼,部分地區的人民逐漸願意把自己的權利交還政府,而禁錮女性的原教旨主義思想抬頭。這些都已經不是預言,而是當下。
關於集權主義的批判解讀已有許多專著文學作品,本文不再贅述,想要談談的是原教旨主義的問題。
原教旨主義是什麼?
宗教原教旨主義說起來離我們不遠,無論是基督教中的基要派,美國的宗教右派(即作者假想中的基列國的前身),還是伊斯蘭國,其實都是一種原教旨主義。
根據《牛津簡明世界宗教詞典》的定義,原教旨主義指的是那些認為信仰應回歸最基本真理和信仰實踐的人,在基督教、伊斯蘭教、佛教等諸多宗教都有此派別。而就基督教來說,原教旨主義者特別捍衛對聖經的字面理解,反對任何從歷史或神學角度出發的聖經批判。
《使女的故事》片段截圖,來源:網路
這樣看來,原教旨主義者似乎正如他們所說,最忠於宗教信仰,甚至到了追根溯源的地步,也最尊重信仰,遵從經典的字字句句而拒絕任何詮釋(即妥協)空間,也只有他們掌握了上帝的真理。
然而,任何一個宗教,只要是在前現代社會時期成型的宗教,翻閱其經典或創教者的言行,必然有著大量在如今看來是政治不正確,甚至反社會,反人類,反文明的言論。
這是否代表任何宗教,其實都是禁錮現代人,特別是在劇集的境況中,壓迫女性的呢?
我只能說,這個鍋,任何宗教都不背。
大主教們的生育政策有聖經根據嗎?
回到《使女的故事》,基列國的生育政策,將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分配給大主教作為生育工具,為他們不孕的妻子生下後代,其理據正是來自於聖經舊約。
原教旨主義者既要解決生育率底下的問題,又必須捍衛一夫一妻的神聖家庭價值,因此使女的地位既不能是小妾,也不是二房,只是一個生育工具,一個行走子宮。
大主教和使女之間的性行為不僅有妻子共同參與,還要舉行宗教儀式一般的受精儀式,所有家庭成員,包括馬大、司機們都必須參加,如同禮拜一樣,各人依其身份而站立在固定的位置上,大主教從上鎖的盒子中取出聖經,像牧師一樣誦讀神聖的經文。
這種受精儀式,正是透過其儀式感和神聖感,合理化對使女的性剝削,更進一步將使女去人化——做愛、交歡等等描寫性行為的詞語在此處都不適用,因為這種關係中女方毫無能動性,雙方除了性接觸沒有任何交流。使女只是一個容器,大主教只是在進行抽插動作,然後將精子放置到這個容器中,使之培育出自己的後代。雖然一系列的生理動作若是分隔成不同的環節,和正常的男女性交沒有任何分別,但正是因為交流和聯繫的刻意缺失阻隔,才將使女物化。
拉結見自己不給雅各生子,就嫉妒她姐姐,對雅各說,你給我孩子,不然我就死了。雅各向拉結生氣,說,叫你不生育的是神,我豈能代替他作主呢?拉結說,有我的使女辟拉在這裡,你可以與她同房,使她生子在我膝下,我便因她也得孩子(得孩子原文作被建立)。拉結就把她的使女辟拉給丈夫為妾。雅各便與她同房,辟拉就懷孕,給雅各生了一個兒子。(創世紀30章1-5節)
註:雅各與拉結為聖經創世紀中的人物。雅各被認為是以色列人的祖先,他先後娶拉結的姐姐利亞,以及拉結為妻子。
從原教旨主義者的角度來說,這段經文正是佐證,說明授精儀式的宗教合法性。他們相信,一個教徒的生活方方面面都必須符合神的旨意,婚姻、家庭和生育後代是神的祝福和命令,而當現實出現缺陷的時候,神也自然啟示了變通之道。
既然原教旨主義者認為不需要考慮作者處境和讀者處境,就必須將經典全盤接受,那我也不在此贅述以使女代替正房,其實是近東遊牧民族出於繁衍後代的生存需求,才出現的特殊家庭現象。
不如我回到聖經中,來看看雅各的祖父,亞伯拉罕,他的妻子撒拉也曾經不孕,甚至過了生育的年齡還是沒有子嗣,而更糟糕的是,與雅各的情況不同,亞伯拉罕可是得到了上帝的一再啟示,甚至是保證,他的後代會如海邊的沙天上的星那麼多。那麼既然撒拉不孕,是不是上帝的意思是,撒拉可以從她的使女那裡也得到一個上帝應許的孩子呢?
註:亞伯拉罕和撒拉為聖經創世紀中的人物。亞伯拉罕是雅各的爺爺。他和他的妻子的原名為亞伯蘭和撒萊,後上帝耶和華為他們重新起名為亞伯拉罕和撒拉。
(耶和華)於是領他(亞伯拉罕)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創世紀15章5節)
亞伯蘭的妻子撒萊不給他生兒女。撒萊有一個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撒萊對亞伯蘭說,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得孩子原文作被建立)。亞伯蘭聽從了撒萊的話。於是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將使女埃及人夏甲給了丈夫為妾。那時亞伯蘭在迦南已經住了十年。亞伯蘭與夏甲同房,夏甲就懷了孕。(創世紀16章1-4節)
亞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心裡說,一百歲的人還能得孩子嗎?撒拉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養嗎?亞伯拉罕對神說,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神說,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作他後裔永遠的約。(創世紀17章17-19節)
註:以實瑪利為亞伯拉罕與夏甲所生的兒子
亞伯拉罕和雅各一樣,他們的妻子都不孕,而撒拉的年齡甚至更大,已經斷了經期。然而,當亞伯拉罕以民俗娶妻子的使女為妾生子之後,上帝卻說,他所應許的兒子不是從妾所得,而必須是從撒拉所得。
當基列國的統治者以雅各和拉結的故事來粉飾自己對女性剝削的時候,同一本聖經,就在前幾章的故事裡,卻傳達出完全不同的意思。如果按照亞伯拉罕的版本,使女們生出的孩子根本不能算是主教們的後代,也更不是他們口口聲聲所說的上帝的祝福,蒙神喜悅的方法,應該是繼續祈禱等待,一直等到天荒地老,等待奇蹟降臨,既然上帝能讓九十九歲的不孕女性懷孕,對那些太太們,不就更沒難度了嗎?
橫向來說,原教旨主義者就是在打自己的臉,那麼縱向來看,其實原教旨主義者的道德標準,不僅僅是雙標,而是一直都在變。
比如說,今日的原教旨主義者,也就是基列國的前輩們,在幹什麼呢?他們像《使女的故事》里一樣,反對墮胎、反對同性戀、反對婚前性行為等等,但諸如基列國發生的事情要是讓他們知道了,肯定立馬高舉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的大旗,要向基列國發起宗教戰爭了。
在基列國,這是上帝的祝福,是神聖的使命;而在當下,這叫做淫亂。
當原教旨主義者們指著聖經說,聖經裡面明明白白寫著上帝憎恨同性戀,你也翻出聖經指著創世紀說,那麼不孕不育的夫妻是不是可以找個小三來代孕,他們必定立馬說,這些經文是有歷史背景的,不能從字面上來理解,按照聖經中的教導,家庭必須只有一男一女blahblahblah。
所以你看,原教旨主義者們並非不相信歷史背景,原教旨主義者們也不是真正相信經典的一切都可按字面奉行。
經文是神聖的,不過某些經文,比另一些經文更神聖;經文都是上帝啟示的,不過某些經文,比另一些經文是更重要的啟示。而究竟哪些更神聖,哪些更重要,哪些是更需要暴力貫徹的啟示,重點還是看話語權在誰的手中。
因此,在基列國的權力結構中,女性被剝奪閱讀和識字的權力,以防她們能直接接觸到真理而挑戰權威解釋;女性必須沉靜恭順,異見者除了手腳被拘束,口也被封住,生怕她們發出另類的聲音。
所以說,所謂原教旨主義根本就是個偽命題,只是一個冠冕堂皇的掩飾,真正說話的,是躲在背後的權力結構。
宗教並非女性的枷鎖,父權主義才是
於前現代的,父權的社會背景下寫就的聖經,以及其他宗教經典,必然帶有濃重的父權思想的沉渣,但即便高舉聖經字句的原教旨主義者們,也不得不承認,隨著社會思潮的發展和進步,隨著對人權、平等、自由等現代思想的啟蒙,沒有任何宗教信仰可以完全地照搬經文來實踐。
原教旨主義者或許會抓住聖經字句,反對同性戀、要求妻子順服丈夫,但聖經中同樣記載的,女人要蒙頭,女人必須留長發,這些因為太落後於時代而連他們都得揚棄了。而至於女性是否可以講道,擔任聖職這樣爭議,雖然不同教派之間仍有爭論,但比起寫作年代的完全禁止,已經是進步了許多。
《使女的故事》寫出的是一個以原教旨主義控制社會的集權政治模式,似乎讓人覺得,就算宗教本身不是惡意的,但如果能被用來當成殺人工具,不如索性不要罷了。
但事實上,宗教並非沒有主動性,只能容人隨意裝扮,宗教同樣能夠賦權於人,催人進步和解放。
正如十九世紀的基督新教,當它傳入男權主義家長制的中國社會時,不僅沒有被中國文化所同化,反而推動了中國女性地位提升和覺醒的第一步。基督教創辦的育嬰堂專收留被父母遺棄的女嬰,將之養育長大並提供良好教育;不少教會學校是最早向男女開放的現代學校,更創辦大量女子學校,補足私塾教育重男輕女的不足。
在女子學校中,學生們接受的除了宗教知識,更有現代科學知識和外語能力,使之謀得可以經濟獨立的能力,另一方面,西式學校注重體育、慈善等活動,促使女性更主動地參與社會與政治,成為變革中的中國中一股新的勢力和聲音。不少教會學校畢業的女性都表示,正是看到學校中來華傳教或教書的獨身女性,讓她們渴望命運自主,並看到了相夫教子之外的其他想像,得以不被傳統的家庭觀念所禁錮,勇敢追尋自己的未來。
而儘管基督教會傳統上一直扮演著反對同性戀的角色,但隨著聖經詮釋學和神學的發展,不少神學家和信徒開始反思,聖經中關於反同性戀的經文背後的真正涵義。
從歷史處境和原文的角度重新解釋,不僅為同性戀正名,更發展成了當代神學的顯學:同志神學和酷兒神學,從性別認同被邊緣化的群體的角度理解信仰。在同志平權運動之中,也有基督教會的身影,2013年香港同志友善教會就發起「彩虹之約」聯署,呼籲教會接納同志並支持爭取平權運動。
在美國,不少教會不僅對同志的態度越來越正面和開放,甚至已經開始允許同志擔任牧師,連傳統大公教會聖公會在2003年都已經選出了第一位同志主教。這些例子正體現宗教並非腐朽不變,它同樣可以與時俱進,甚至走在時代前列,實踐對全人類和整個社會的博愛關懷。
無論是《使女的故事》中的基列國,還是當下宗教極端主義的陰雲,都令人恐懼警惕。
但是,我們所要對抗的不是宗教本身,也不是某種宗教主義,而是躲在這些背後真正的敵人——根深蒂固的父權主義。無論是在宗教內,還是宗教外,發出女性自己的聲音,發出挑戰父權權力結構的聲音,打破它的幽靈,而非皮相,才能自救。
本文經NGOCN授權發布。
本文作者:Jane。作者系香港中文大學文化與宗教研究系博士候選人,生於上海,現居香港。研究領域:基督教歷史、區域歷史、民族認同與歷史記憶
原文《聖經是女性主義的敵人?《使女的故事》這鍋,宗教不背!》為NGOCN原創,首發於NGOCN微博。如需轉載,請發送郵件到editor@ngocn.net獲取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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