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kemon go發布後最大的贏家是誰?

光是在美國市場,iOS 平台玩家每天在 Pokémon Go 上的應用內交易支出就達到 160 萬美元左右。用戶花費的平均時間比在WhatsAppWhatsApp、Instagram上花費的時間長10分鐘。同時,活躍的玩家數量也正在快速增長,接近推特的日均活躍用戶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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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書樂

,微信:5947844。一個遊走在IT和遊戲領域的快...

pokemon go發布後最大的贏家是誰

真正最大開啟腦洞和受益的,應該是一直很苦惱的O2O們。筆者在8月的時候曾經在中國郵電報上發了一篇專欄,名為《O2O行業因一隻口袋妖怪而改變?》供大家參考: 任天堂是一家善於「製造」新聞的公司,僅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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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眾號:zsl13973399819,前香港《文匯報》駐湖南記者,TMT產業時評人,人民網、人民郵電報專欄作者,從博客中國時代遺留至今的自媒體恐龍。出版有《實戰網路營銷》(1、2版)、《推手兇猛》、《探路:互聯網+時代行業轉型革命》、《榜樣魔獸》等多部著作。

真正最大開啟腦洞和受益的,應該是一直很苦惱的O2O們。

pokemon go發布後最大的贏家是誰

筆者在8月的時候曾經在中國郵電報上發了一篇專欄,名為《O2O行業因一隻口袋妖怪而改變?》供大家參考:

 任天堂是一家善於「製造」新聞的公司,僅通過7月份上線的遊戲《口袋妖怪Go》就可見一斑。由於澳大利亞達爾文市警察局「不幸」被選為遊戲中寵物小精靈出沒的地點,導致大量玩家希望進入警察局內「探寶」。對此,達爾文市警察局甚至不得不在社交網站發文,希望玩家冷靜對待此事,不要打擾警察的正常工作。

  作為一則和遊戲有關的趣聞,它的出現或許與任天堂在運營中刻意為之有關係,即通過讓玩家去一些平時不想去或不能去的地方「尋寶」,從而產生差異化的新聞效果。如果再配上完全不是由遊戲公司主觀運作的如「玩家尋寶中意外發現屍體」、「犯罪嫌疑人利用遊戲中玩家的LBS信息實施犯罪」等新聞進行綜述,則會淡化營銷的痕迹,使該遊戲對手機用戶更具誘惑力。

  但這不是真正重要的,從「到警察局尋寶」的話題中,我們可以發現許多東西。作為一款基於現實地圖進行設定的AR(增強現實)遊戲,其實完全可以衍生出一個更廣闊的O2O遊戲體系。最簡單的置換,就是將警察局變成某個商家,從而達到「線上引流、線下消費」的效果。當然,這樣的置換無疑會讓遊戲因為商業化而變得讓玩家很不舒服。

  如果換個角度呢?最簡單的方式是和旅遊結合,如配合景區的需求,將萌寵出沒的地方設定為景區最想推廣的景點,並且讓萌寵的屬性和景點的特點完全融合,甚至為了景點打造全新的萌寵。用戶尋找的過程也會產生很多樂趣,如果在盧浮宮裡蒙娜麗莎的畫像旁發現萌寵,用「虛擬+現實」的方式合影,那照片或許真的會「萌翻」朋友圈。

  如果萌寵真的出沒在店鋪里,或許沒有想像中那麼令人反感。畢竟在鬧市街頭,萌寵能夠出沒的地方屬於商業區,難道為了避嫌,就得讓玩家到荒郊野地里去尋找?但話說回來,在線上線下的結合點上,還應該精益求精,做到更佳。打個比方,如果某個商家與遊戲公司根本沒有合作,可萌寵偏偏就出現了,商家完全可以在萌寵出現的虛擬位置所對應的現實場景里放一個同款公仔,供大家拍照留念。大量玩家會把相關照片轉發到社交網路,吸引更多的人。客流來了,怎麼留客?是推銷寫了萌寵名字的蛋糕,還是其他商品,就看商家自己的創意了。

  還有什麼玩法?當下流行的健身App將線上線下各種場景聯動,或許也是一個發展方向。健身App註冊用戶在每天行走的某條固定線路上,有機會找到萌寵,這與定向越野很像。只要完成規定的運動項目,就能提高萌寵的各種數值,但這樣一來,似乎又變為養成類遊戲了。其實,僅僅提供這款AR遊戲,我們就能聯想到許多與O2O相關的商業模式。不過,千萬不要頻繁採用「集齊萌寵換優惠券」的營銷套路,那與「集贊」沒什麼區別。既然從虛擬世界的遊戲中來,那麼要讓用戶心甘情願掏腰包,現實世界的商家就要同樣用娛樂化的方式來款待客人。

要注意的是,其實這篇專欄刊發的時候,任天堂已經在給線下商家做引流了。後來,淘寶雙12玩的AR小遊戲捉天貓等等,其實除了送紅包、打折卡外,也有給線下合作門店引流的意圖在其中。



微信公眾號:zsl13973399819,前香港《文匯報》駐湖南記者,TMT產業時評人,人民網、人民郵電報專欄作者,從博客中國時代遺留至今的自媒體恐龍。出版有《實戰網路營銷》(1、2版)、《推手兇猛》、《探路:互聯網+時代行業轉型革命》、《榜樣魔獸》等多部著作。

真正最大開啟腦洞和受益的,應該是一直很苦惱的O2O們。

pokemon go發布後最大的贏家是誰

筆者在8月的時候曾經在中國郵電報上發了一篇專欄,名為《O2O行業因一隻口袋妖怪而改變?》供大家參考:

 任天堂是一家善於「製造」新聞的公司,僅通過7月份上線的遊戲《口袋妖怪Go》就可見一斑。由於澳大利亞達爾文市警察局「不幸」被選為遊戲中寵物小精靈出沒的地點,導致大量玩家希望進入警察局內「探寶」。對此,達爾文市警察局甚至不得不在社交網站發文,希望玩家冷靜對待此事,不要打擾警察的正常工作。

  作為一則和遊戲有關的趣聞,它的出現或許與任天堂在運營中刻意為之有關係,即通過讓玩家去一些平時不想去或不能去的地方「尋寶」,從而產生差異化的新聞效果。如果再配上完全不是由遊戲公司主觀運作的如「玩家尋寶中意外發現屍體」、「犯罪嫌疑人利用遊戲中玩家的LBS信息實施犯罪」等新聞進行綜述,則會淡化營銷的痕迹,使該遊戲對手機用戶更具誘惑力。

  但這不是真正重要的,從「到警察局尋寶」的話題中,我們可以發現許多東西。作為一款基於現實地圖進行設定的AR(增強現實)遊戲,其實完全可以衍生出一個更廣闊的O2O遊戲體系。最簡單的置換,就是將警察局變成某個商家,從而達到「線上引流、線下消費」的效果。當然,這樣的置換無疑會讓遊戲因為商業化而變得讓玩家很不舒服。

  如果換個角度呢?最簡單的方式是和旅遊結合,如配合景區的需求,將萌寵出沒的地方設定為景區最想推廣的景點,並且讓萌寵的屬性和景點的特點完全融合,甚至為了景點打造全新的萌寵。用戶尋找的過程也會產生很多樂趣,如果在盧浮宮裡蒙娜麗莎的畫像旁發現萌寵,用「虛擬+現實」的方式合影,那照片或許真的會「萌翻」朋友圈。

  如果萌寵真的出沒在店鋪里,或許沒有想像中那麼令人反感。畢竟在鬧市街頭,萌寵能夠出沒的地方屬於商業區,難道為了避嫌,就得讓玩家到荒郊野地里去尋找?但話說回來,在線上線下的結合點上,還應該精益求精,做到更佳。打個比方,如果某個商家與遊戲公司根本沒有合作,可萌寵偏偏就出現了,商家完全可以在萌寵出現的虛擬位置所對應的現實場景里放一個同款公仔,供大家拍照留念。大量玩家會把相關照片轉發到社交網路,吸引更多的人。客流來了,怎麼留客?是推銷寫了萌寵名字的蛋糕,還是其他商品,就看商家自己的創意了。

  還有什麼玩法?當下流行的健身App將線上線下各種場景聯動,或許也是一個發展方向。健身App註冊用戶在每天行走的某條固定線路上,有機會找到萌寵,這與定向越野很像。只要完成規定的運動項目,就能提高萌寵的各種數值,但這樣一來,似乎又變為養成類遊戲了。其實,僅僅提供這款AR遊戲,我們就能聯想到許多與O2O相關的商業模式。不過,千萬不要頻繁採用「集齊萌寵換優惠券」的營銷套路,那與「集贊」沒什麼區別。既然從虛擬世界的遊戲中來,那麼要讓用戶心甘情願掏腰包,現實世界的商家就要同樣用娛樂化的方式來款待客人。

要注意的是,其實這篇專欄刊發的時候,任天堂已經在給線下商家做引流了。後來,淘寶雙12玩的AR小遊戲捉天貓等等,其實除了送紅包、打折卡外,也有給線下合作門店引流的意圖在其中。



玩家才是pokemongo發布後最大的贏家。能遇到一款好遊戲不是一件容易事,如果這個遊戲還能讓人們走出家門,認識更多的朋友,那更是千載難逢了。

pokemon go發布後最大的贏家是誰

說到pokemon,可能知道這個單詞的人並不多,不過說到他另一個名字寵物小精靈,估計80後90後即使沒有玩過這個遊戲,也看過衍生的動漫。現在最流行的就是IP了,這個大IP直接勾起了大家對於童年的回憶,這一點是市場保證。不過光靠賣情懷,肯定不行。沒有創新的賣情懷就是耍流氓。不過還好,pokemong可o不是來耍流氓的。

pokemon go發布後最大的贏家是誰

pokemongo創新之處有兩點。首先是簡單,及其簡單。畫風簡單,和主流遊戲相比,pokemongo的畫面並不算精美,小精靈和人物動畫片中的形象基本一致,都是簡單的卡通化處理,不追求多麼的拉風,但親切感十足。而說到pokemongo的玩法,雖然很新穎,但仍然很簡單。玩家只需要在現實環境中通過地理定位找到小精靈,然後丟出精靈球捕獲小精靈就夠了。簡單的玩法反而會讓玩家更加關注遊戲本身的樂趣,因為遊戲終歸講究的還是好不好玩。

pokemon go發布後最大的贏家是誰

其次,pokemongo融入很強的社交元素,玩家可以與好友分享、交換、交易自己的小精靈,還可以與其他訓練師的小精靈們戰鬥,挑戰道館,加入不同陣營。遊戲的社交元素貫穿了整個遊戲的始末,在滿足玩家的社交需求的同時,還可以強制那些死宅走出家門。玩家們在社交過程中帶來的樂趣甚至會超越遊戲本身。這才是遊戲大火的最大原因。

不過可惜,有贏家就有輸家,輸家們就是我們了,因為我們,沒,得,玩。這個遊戲需要GPS定位來實現實時場景交互,一旦發現位置是在中國,遊戲就不能玩了。並且鑒於Google和天朝政府之間的愛恨離愁,pokemongo想引進中國,幾,乎,沒,可,能。

pokemon go發布後最大的贏家是誰

在這一刻,我無比的盼望著國產山寨的出現。沒有谷歌地圖,可我們還有百度地圖高德地圖啊。百度如果想做的話,山寨一個其實不是難事,即使百度自己不山寨,找個合作商提供下地圖介面也是分分鐘的事。實在不行,還有無所不山寨的騰訊呢,騰訊地圖雖然爛,不過接入遊戲應付下還是可以的。

pokemon go發布後最大的贏家是誰

當然了,還是期望有生之年能玩到正版的pokemongo。雖然希望無比的渺茫。。。。



我覺得應該是蘋果。

根據數據顯示。蘋果,Niantic和口袋妖怪公司分別抽成三成,任天堂一成。

任天堂的市值增加了70億英鎊(約合人民幣621億元,且《PokemonGo》是由任天堂控股32%的口袋妖怪公司和Niantic共同研發的,任天堂同樣也會從口袋妖怪公司市值的上漲過程中受益。雖然《PokemonGo》的成功讓許多任天堂投資人感到興奮不已,但完全沒有參與到遊戲設計和百萬美元投資的蘋果似乎才是更大的受益方。

且《PokemonGo》對陀螺儀和數字羅盤的要求很高,所以低端的安卓機硬體達標的很少。不知道這算不算谷歌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眾所周知蘋果2010年為iPhone4配置了三軸陀螺儀,是首家為智能手機配置三軸陀螺儀的手機廠商。

數據來源:cnbeta.com



話說他們有人說最大的贏家是美國,因為pokemon go使用的是谷歌的全球定位,他們可以在地圖上添加稀有寵物,來找到中國的軍事基地,因為如果一個地區長時間的稀有精靈沒有被抓,肯定是證明沒人去的地方,一般軍區是不會讓人進入的,所以說有可能會暴露軍事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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