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大米遭鎘污染的舉報信內容是什麼?
在2017年10月中旬,臨近江西省九江市九江縣港口街鎮晚稻收割期,中國無毒地誌願者在港口街鎮兩個村村民的家中或者農田取了土壤以及稻穀樣品,送檢第三方檢測機構。
檢測結果顯示,兩個村兩戶村民的稻穀重金屬鎘存在不同程度超標,正在種植的農田土壤重金屬鎘超標,廢棄農田土壤重金屬鎘、砷嚴重超標,同時農田灌溉水源以及候鳥棲息地東湖底泥鎘、砷超標。
中國無毒地誌願者根據污水流向,在緊鄰礦區廢水池的廢棄農田、污水流經的葉家壟村以及使用東湖水灌溉的農田,3處位置採取土壤以及稻穀樣品,並將礦區上游農田作為參照,幫助村民送檢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結果如下:
廢棄農田土壤(約25厘米深)中重金屬鎘為14.2mg/kg,砷為214mg/kg,分別超出《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15618-1995》3級(保障農林業生產和植物正常生長的土壤臨界值)(下簡稱土壤3級標準)14.2倍、7.13倍;1號村民農田,即葉家壟村葉姓村民農田,土壤(約25厘米深)重金屬鎘含量1.98mg/kg,超出土壤3級標準1.98倍,已經收割存儲在家的稻穀重金屬鎘含量為0.312mg/kg,超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 )1.56倍,為「鎘大米」;2號村民農田,即丁家山村李姓村民農田,土壤(約25厘米深)重金屬鎘含量1.14mg/kg,超出土壤3級標準1.14倍,尚未收割的晚稻重金屬鎘含量為1.62mg/kg,超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 )8.1倍,為「鎘大米」;東湖橋處底泥,重金屬鎘為0.967mg/kg,砷為205mg/kg,雖然底泥沒有相關標準,但是砷的含量已經相當高,超出土壤3級標準近7倍;對照樣為夏山口一塊尚未收割的農田,土壤(約25厘米深)中重金屬鎘為1.92mg/kg,砷為17.1mg/kg,稻穀鎘含量為0.077mg/kg,三項指標僅土壤中鎘含量超標1.92倍,土壤中砷未超出標準,稻穀中鎘未超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 )限值,非「鎘大米」。
村民們將造成農田重金屬污染甚至不能耕種的矛頭指向長期排放紅色污水的九江礦冶有限公司丁家山金銅硫礦。
該硫銅礦源於1988年6月贛西北大隊與九江縣洗心橋鄉(現為港口街鎮)聯合組建的洗心橋金礦,期間經改制、易主,延續至今。2013年,上馬《九江礦冶有限公司丁家山金銅硫礦年開採10萬噸項目》,該項目環評公示表明井下廢水和選礦廢水中的污染物主要有pH、CODcr、SS、Cu、Pb、Zn、As、Cr6+和Cd等,村民農田土壤鎘、砷超標以及稻穀鎘超標,與環評中的這些特徵性污染物指標吻合。
丁家山金銅硫礦的生產廢水,由礦區,流經村子,最後流入東湖。
當村民們知道自己所種植的稻穀重金屬鎘超標後,開始加入鎘米有毒不上桌、阻止鎘大米上餐桌的倡導。
2017年10月31日,中國無毒地誌願者已經向九江市、縣兩級環保部門與農業部門舉報港口街鎮存在鎘大米的問題,建議九江市政府部門:
一、立即到現場調查;
二、確認產生鎘大米的範圍,採取最基本的措施,將鎘大米控制起來,不流向市場、不端上公眾的餐桌;
三、確認不適合種植大米的農田範圍,採取調整種植結構等方式從源頭控制鎘大米的產生;
四、從源頭控制鎘大米,除了控制流通環節外,更為根本的是控制污染源頭,避開污染問題談治理,都是耍流氓式的治理,環保部門依法對九江礦冶有限公司的環境污染行為開展調查,並將處理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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