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感覺、解釋及其相互作用

三 感覺、解釋及其相互作用

我想強調三點:第一,我對慾望有著基本的肯定的態度。一般地,不放棄自己的慾望。第二,人的慾望有兩種狀態,激情狀態和非激情狀態。在你很滿足或充滿希望地去追求時,你有著強烈的感覺與明確的穩固的解釋,慾望沒有什麼可迷惘的。然而,一旦有些人處於不知道想要什麼,或感覺變淡,或所要不能得到的狀態,解釋就會變得很重要。這因人而異。第三,我對一些解釋的否定不是徹底的否定,而是說這些解釋不是先天的必然的,不具有理性上的優越之處。比如清心寡欲,它不是什麼具有普遍意義的洞察,但是如果一個人的感覺與之相符,那這對他來說就是好的解釋。

歸根結底,我要說的是自己的慾望,自己的快感。

3.1 從感覺到解釋

我把感覺作為上帝,這是我的慾望理論的非理性內核,把解釋的問題簡化為怎麼解釋自己的感覺。但問題的關鍵是,有些時候,感覺與解釋沒有明確的對應關係。感覺與解釋之間的關係,微妙而婉轉。

慾望的解釋的一個重要事例,就是對這件事的解釋:喜歡上一個人後,如果不能在一起,還會不會喜歡上別人。先來看知乎上的幾句話:「自己的生活真是看不到一點可能性……朝九晚五一天一天,直到最後老去。所要不能得到,所愛不能相愛,我竟如此過了一生,實在沒有意義,實在慚愧。」「我一直喜歡你,偶爾喜歡別人,在別人像你的時候。」「有些事是不會變好的。」「願來生不入輪迴,魂飛魄散。」「一個人一輩子會愛好多人,也許再過幾年,你愛的就是另一個她了。」「只有年紀輕輕的人,才會把愛情當人生。」「世間有那麼多美好的人和事物,為什麼非要據為己有呢?」慾望總是對不同的解釋開放,不同的人,同一個人的不同感覺,甚至同樣的感覺都能夠帶來不同的解釋。

以此為例,可能的解釋(行為是廣義的解釋)有兩類:第一類即認同快感的異質性,堅持快感的不可代替與不可轉移。感覺自己再也不會喜歡上別人,對別的異性不再感興趣,甚至對別的事物都不再感興趣。徹底的心灰意冷,感覺生命中的一切都不再有意義。甚至由於過於痛苦,最終選擇自殺。第二類即2.12節提到的大多數轉移。

然而,我無意改變確定的解釋,我真正關心的是不確定的衝突的解釋。有時,我會對自己的解釋產生懷疑。

3.2 從解釋到感覺

一旦有了確定的解釋,解釋就會立即重塑自己的感覺,而衝突的解釋會把本來確定的感覺重塑為衝突的感覺。這裡的關鍵在於,只要解釋確定下來,就能重塑感覺,新的感覺就成了新的大他者,這樣即使以前的解釋不夠好,由於大他者的改變,一般也不可能重返以前的階段。除非你完全推翻以前的解釋,但這實際上一般不會發生。解釋與感覺的相互作用是不可逆的。藉助黑格爾的自反性概念,對感覺的解釋已經嵌入感覺本身。

如果把感覺解釋視為一體,可以說,慾望是其自身的產物。或者說,尋找過程創造了它要尋找的客體。當一個人即將離家遠行時,某些人與事,親人啊,家鄉的一草一木啊,可能會突然變得難以割捨。然而,慾望的對象是你失去的那一刻才被創造的。當遊子捧起故鄉的泥土時,在那一刻泥土才變成了慾望對象。現在可以反駁以下的說法了:有人認為人們總是失去後才懂得珍惜,並把此視為人性的一個弱點。然而,失去前和失去後擁有根本不是同一個對象,我們其實在失去的那一刻才擁有要珍惜的對象。並不是失去後才懂得珍惜,而是失去之前根本沒有這個可珍惜的對象。

3.3 此心安處是吾鄉

設想一個人因為所愛不能相愛,選擇了獨自生活,並有意識地抗拒一般的快感。但是,他仍然可以在日常生活中不斷獲得短暫的沉迷與快感。看電影、吃喜歡的東西、與身邊的人說笑,等等,在這些時刻,痛苦並不存在。我把這些稱為「惰性慾望」,它隨時隨地都可能發生,它更容易發生在懶洋洋地躺著時,發生在煩躁時,發生在身心俱疲時。我們沉沁於最基本的吃、睡的慾望,彷彿所有的意義和心中珍貴的東西都變得不重要,甚至變得可笑。惰性慾望對我們所有的意義與事業都無動於衷。

怎樣看待惰性慾望?更具體地說,向惰性慾望的轉移是否體現了慾望與快感的同質性?

我的回答是,這不構成慾望的同質性,但構成了快感的同質性。慾望最終是你以為是你的慾望的慾望,我們把什麼東西當成自己的慾望。使慾望成為慾望的東西,正是「當成」這個姿態本身,而不是當成的內容。慾望是匱乏,與其實證特性間存在著「最小差異」,為了彌補這個匱乏,我們把一些感覺與解釋當成自己的慾望。但是對於快感,惰性慾望是生命為了維繫自身存在而選擇的,生命不想要持續的痛苦。總之,如果我們不把惰性慾望當成自己的慾望,慾望就是異質的;但是,生命、身體的追求與意識的追求不同,它追求身體健康、心情愉悅等,快感是同質的,無視上面具體的事業。我選擇認同異質的慾望。對於2.12節提到的種種轉移,判斷是否是同質的也是同樣的道理:你是否有意識地認為自己被治癒是最關鍵的。換句話說,最關鍵的不是身體與處境的實際狀況,而是對慾望的解釋。

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3.4 解釋,解釋

回到「身在福中不知福」這句話。如果把感覺作為大他者,當你感覺自己不幸福時,那就不存在所謂的身在福中,卻不知福。但關鍵的前提是,你不對自己的解釋感到懷疑,解釋是穩固的。下面就要直面最核心的問題:是否存在對感覺的正確解釋?什麼是好的解釋?

本章一般情況下,只適用於有衝突的感覺,仍得不到想要的東西這個主題為例:西北望長安,可憐無數山。卷帷望月空長嘆,美人如花隔雲端。放棄了不甘心很失落,不放棄沒有希望又很痛苦。於是,很可能會產生衝突的感覺。比如,是「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還是「終有弱水替滄海,再把相思寄巫山」?

我在2.7節說過,很多情況下,使某種解釋從一堆解釋中脫穎而出的,正是純粹的能指/命名。很多事情只能證明自身,不能證明它之外的東西。感覺與解釋就是這樣,我們往往找不到某種解釋的深刻理由。因此,從感覺到解釋有時需要克爾凱郭爾所謂的「信仰的飛躍」,即前面所說的原初命名。通過某種跨越,我認同某種解釋,把它命名為我要的解釋,並且通過後續的命名行為進一步強化。後續的命名可以這樣理解:比如,歌曲《千年等一回》中有這樣一句:「千年等一回,我無悔啊。」但是,如果你真的不懷疑自己不會後悔,為什麼還要對自己說不後悔呢?其實,因為畢竟千年等一回的滋味不好受,所以你是在告訴自己不要後悔,通過這種命名穩定、強化自己的選擇。

這裡要說明一點,不存在活著的先驗的「完美理由」,對感覺的認同一開始就是原初命名。但我這裡的前提是已經認同了感覺,只不過感覺有衝突因此難以解釋。也就是說,解釋是有前提的。事實上,解釋總是在命名與感覺之間不斷糾結。

具體地說,假如我有衝突的感覺,既想要甲,又想要乙,二者不可兼得。雖然有所側重,但還是不能決定選哪個。我可能陷於複雜的糾結之中:我側重於甲,但似乎又沒有什麼深刻理由。貌似我的選擇是純粹的命名,但我畢竟感覺上有所側重,我的選擇與感覺有關。至於什麼關係,卻又說不清。我似乎下定決心選擇比較符合感覺的甲,但是又總感覺失去了什麼……這樣的解釋可能會循環往複,令人絕望。

這是一個困境。我即不認為這是純粹的命名(總是有感覺參與),也找不到衝突的感覺有什麼確定的解釋。當然時間可能會改變什麼,讓感覺確定下來,然而活在當下的我們不能指望時間。有人會說要努力找到自己內心深處最本原的感覺,最真實的自己。但我認為,感覺總是已經被解釋所沾污所影響,不存在所謂的最本原的感覺。精確地區分感覺-解釋結構中哪些構成新的「內心深處」,新的大他者,新的內心——感覺與解釋互相影響後的內心狀態,可能改變的大他者/自我——如何建構,是個艱巨而重要的任務。換句話說,我們不能簡單地說:「跟隨自己的內心」,我們要弄清楚為什麼要跟隨自己的內心,什麼構成了自己的內心,如何跟隨自己的內心。「別想太多,儘可能自然」這樣的回答時常會失效,並且可能是錯誤的;「人完全沒有內在」這樣的回答也沒有命中問題的核心,它沒法解釋我們因為所愛不能得到時的心悸悲涼與哀傷。

最後在這裡,我先給出一個不那麼確定的結論:感覺確定,解釋也會確定,但人生不總是如此。一旦感覺衝突不定,也許根本沒法很好地選擇。也許,我們只能通過跨越、命名去選擇一個解釋,然後通過解釋對感覺的影響重塑感覺,新的感覺作為大他者,強化該解釋,從而反過來真正認同這個解釋。

難道這是上天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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