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特么規定這輩子必須得找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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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才華側漏,打亂寫作的節奏,我把碼過的字做了分類,按學習、生活、情感、技能、愛情匯總,便於整理素材、尋找靈感,同時也可以通過閱讀量,估算哪種類型的文章更受歡迎。

我一度以為,天天為大學生獻言獻策,為提高他們的社會競爭力苦思冥想,我還是了解這個群體的,學生嘛,一定都關心學習,所以,圍繞學習提供服務,聊聊怎樣專註去聽講、如何科學做筆記、考研成功有秘籍,一定行得通。

但現實從不和你講道理,都是直接打臉。所有文章中,閱讀量最高的類型全都從屬泌尿系統,手其實不受大腦指揮,生殖器官才控制你的眼睛往哪看,指頭往哪點,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在受眾面中永遠一家獨大。

所以,年輕人不要總怪老年人逼婚逼的急,這也是你一直最鍾愛的主題,你不是不想把對象搞,只是不愛被人管著腰,像配種一樣牽著跑。

聰明如你,也許已經猜到了今天的議題——請讓我用自己喜歡的方式搞對象,但事實上,我們今天的討論會走得更遠一些——誰特么規定這輩子必須得找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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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和繁衍構成了人類生活的兩大主題。

為了生存,人類積累起科學技術,革新和建立越來越公正、自由的社會制度,人類進入了工業、法治、民主的時代;然而較之生存,人們對繁衍這一主題的關注和思考還遠遠不夠,這是人類至今還固守著落後的生殖方式、血緣關係及不人道的血緣繼承製的原因。

當社會走向民主、和平,人際關係趨向平等與合作,當社會邁向更社會化的大生產、大融合,作為社會的「細胞」(一種誤導性的說法)託庇、延續了人類的家庭,再也不能容納文明人類的新生命,人們萬年詠唱的愛情,也將在這個時代走向註定的休止。

家庭,以其情感與習慣的、道德與制度的歷史悠遠的積澱,從生理到精神都還死死地抓著世人的良心,成為現代人掙不脫、不想掙的枷鎖和夢魘。

歷史的進步已經迫切地表現為這種新的革命:消滅家庭,不僅僅是搗毀家的外殼,還要徹底摧毀從家庭中衍生出的各種表面上美好、實質上邪惡的宗教和欺騙,使每個人由蒙昧走向自覺,由束縛走向解放。

解散家庭!取消血緣繼承權!解放愛情!

多麼義正辭嚴的聲音!多麼激動人心的吶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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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這段話來自《獨身主義宣言》,其打碎「家庭」這一社會單位的提議雖然有些過激,細想卻不無道理。

從一妻多夫的母系氏族時期,到一夫多妻上千年的延續,再到今日一夫一妻製成為現代各國(其實也不是全部,為什麼我沒有生在多妻制的國度)共同認可的模式,家庭——或者所謂的家庭,其形態也經歷了多樣的變化和更改,但其精神實質卻始終如一,即讓個體能夠更好地活下去。

女性佔據的社會生產資料較多時,就會有多個男性依附於一位女性;男性在社會中處於主導和優勢地位時,就會有多位女性從屬於一位男性;當男女趨於平等,獲取的社會資源相當時,我們選擇強強聯合,讓組合後的新單位更具競爭力。

由此,在可以預見到的未來,甚至可以說就是現在,個彆強大的個體,已經能夠獨立獲得足夠的資源過上理想的生活,完全沒必要再去屈尊「湊合」,不必時時刻刻忍受生活中「另一半」的干擾和「脅迫」,從而過上一種新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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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你這是飽漢子不知餓漢子飢,你有家有娃有嬌妻,卻在這裡桀桀怪叫,號召我們沒媳婦的別找老婆,缺男朋友的獨身主義,其居心叵測,必須進行消毒檢測。

其實,我並不完全認同《獨身主義宣言》中過於激進的觀點。

他們所說的……性,不過是一種生理機制,一種由DNA設定的獸性,人的理性的精神足以抵制性衝動的侵蝕;家庭,不過是一種生養後代的社會制度模式,我們完全可以用新的制度取而代之;愛情,不過是對性的迷信,理性之愛、人類友誼之愛、對人本身之愛,足以超越這狹隘、自私、本能的生理依戀……云云,實在是有些過頭了。

人之所以為人,或許在於那種超越慾望與個體的理性,但你我又必須承認,如果徹底摒棄動物性的特徵,人和只會做最優化判斷的電腦又有什麼分別?AI之所以不像人,就在於沒有七情六慾,完全不會隨機。愛情之所以美好,也在於不能推測預判,認為靠計算就可以找到最合適另一半的,案例請參考相親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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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既不會為著急兒女婚姻亂竄的家長們搖旗吶喊,也不會立場鮮明地支持不婚主義。怎麼過最好,只有自己知道,誰也沒有歧視誰的資本,更無自覺高人一等的底氣。

單身狗會狗帶,活著只能被關愛?或許在不久的未來,必須靠找對象結對子才能活下去的,才是社會重點幫扶的一代。

我光棍我可恥,老給國家浪費紙?VR日趨成熟的當下,什麼事情都需要兩個人或許很快會成為過去式。線上能去除的慾望,非要靠線下場景解決,很可能,是因為你付不起上網費。

回首當年,開淘寶店根本就不叫職業,網紅說出來只會讓人露怯,但放在今天,兩者都是成功人士,有高收入支撐的他們過得比大多數人都熨帖。

在互聯網的強勢衝擊,高技術的不斷洗禮,經濟運作模式神奇變換的當下,將來誰歧視誰,真的不一定。

為了將來單身的不用鄙夷的眼神打量我們,請從現在開始,尊重不找對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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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婚主義、獨身主義不是找不到對象,而是可以找到主動選擇不找對象。

因為你我獨立的人格,本來就不需要以婚姻去保護,反而更需要用不婚來證明。

婚姻不是窮極無聊後的無奈選擇,亦不是從眾從俗的隨大流認慫,更不能是隨隨便便找個人了卻殘生。

不婚,只要合適,一樣是完美的生活方式。

最後幾句感慨有點用力過猛,讓媳婦看見會有被獨身的風險。

保險起見,加個聲明——

本文觀點純屬胡說八道,絕無真情實感,如有雷同,您是原創,我為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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