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火打劫還是袖手旁觀?——讀《十一字殺人》

作為東野圭吾的作品,這是一本從開始到最後都充滿懸念的作品。從兇殺案開始,到兇殺案結束。又是個挑戰人性的兇殺理由:在面臨生死的時候,你的選擇是把自己放在前面,還是戀人?被殺的人本來是救了一條生命,可是為什麼沒有得到同情呢?因為他求人前提出了一個要求:讓被救男子的戀人用身體回報他,女人答應了。被救的男人醒來後殺了施救者,其他人都覺得這是合理的,就這樣,另一個失去戀人的女人開始了報復行為……

對於故事情節的安排的巧妙,一直是東野圭吾擅長的,他通過一系列的對話和行為描寫,巧妙地刻畫了心理變化。每個人物都是飽滿而有生命的,即使是開始就死掉的人物,你也會感覺,這個事件的確在你周圍發生著,而提出的問題也像現實生活中遇到的問題一樣,沒有真正的對錯和是非,法律是冰冷無情的,卻是唯一的「存在」。這裡說存在,不是唯一的方法,而是說只有法律是摸得著的,充滿依據相對公正的。「良心」只有自己可以觸及的到,沒有人會不自私,沒有人會絲毫不關注自己的感受,這就是為什麼哲學家和社會學家永遠存在不同觀點。

是不是出於目的性的施救就是「趁火打劫」?那麼那些不去施救,而袖手旁觀的人,就是道德高尚嗎?如果是你,面臨幾米高的巨浪,精疲力竭的身體狀況,你會怎麼做呢?問問自己的心,它也許也不知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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