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為中心」療法的兩大基本原則及相關治療實踐(下)
當事人作為主動的改變製造者的理念會如何影響你的治療實踐?
首先,請意識到當事人常常能創造性地處理你提供的材料,而不僅僅是「吸收」;
其次,對他們的想法保持警覺,包括他們對當下正在發生的事情創造性的誤解;
第三,理解你的當事人會(有意識地)對信息進行再加工;
第四,請意識到當事人付出了多少努力,以將你提供的材料和他們自己的想法融合在一起。不要僅僅假定你布置的家庭作業或者你的干預對於當事人來說就是正確的,也不要假定你的當事人學習到的就是你認為他們學習到的;
第五,認真傾聽當事人反對的聲音,不要僅僅把它當成阻抗,同樣也將其看成他們創造性解決問題能力的標誌。這些阻抗的產生可能是因為你的主意不適合他們自己的想法。
這並非阻止你運用自己理論中的干預方法,它只是會阻止你像照著菜譜做菜一樣對當事人進行干預。事實上,Westra等人(2010)發現那些用以人為中心的方式工作的認知行為治療師,他們會創造性地傾聽當事人,根據當事人的實際情況作出調整。這些治療師比那些照本宣科的人有著更好的治療效果。
現在來說說治療關係。羅傑斯的主要貢獻之一是強調關係在治療中的重要性。正是治療關係解放了當事人製造改變的能力。我認為這其中有一部分原因是降低了當事人的防禦。這讓他們的心更加開放,從而奠定了創造性的基礎。我在此提出進一步的觀點,在最核心的層面上,所有治療工作都在做兩件最基本的事情,在此基礎上再附加一些其他的:a)降低防禦,從而b)當事人自然流動的智慧可以使操作更有效。對羅傑斯來說,這就足夠了。而其他治療師會以多種方式鞏固這一成果,例如通過技能訓練,提供領悟性的評論,幫助當事人思考他們功能失調的想法,等等。
促使當事人獲得以下經驗,可以有效減少防禦:
1) 被確認的感覺
2) 被理解,而且自己是可以被理解的3) 被喜愛,被珍視,被當成一個真正的人4) 作為一個真正的人,被真誠地對待
5) 感到越來越有希望6) 感到越來越少的威脅7) 感到更有力量和效能8) 感到越來越有意義和目標
減少防禦拓展了注意的空間,使信息可以更自然地獲得。減少威脅讓當事人有可能更好地體察自己的經驗:
- 這可以自然而然地減少當事人重複地、儀式性地、默默地對消極經驗的過分關注;
- 這使經驗可以更自然地形成平衡關係。創傷或其他輕微的負性經驗,可以在與積極目標和更重要的經驗的比較中消退;
- 注意的轉換可以使當事人自發地看到新機會,包括敘事治療中所講的解構功能不良的敘事;
- 注意力的開放可以促進有創造力的想法誕生。
眾所周知,羅傑斯(1986)對治療關係的觀點聚焦於助長條件,包括積極關注,同感理解和真誠一致。這裡我想提到的是羅傑斯對關係的另一種說法。就在他假定助長條件重要性的幾乎同一時期,在一次與馬丁布伯的對話中,他說治療中最重要的是「與人相遇」(Cissna & Anderson, 1994)[好文藝的說法]。事實上,他說治療只是與人相遇的副產品。例如,共情不僅僅只是一種反應技巧,它本質上是兩個人之間的深層理解和分享,是從內心感受到他人的個性。這是最重要的。根據羅傑斯的觀點,這本身就是有治療作用的。其他所有的東西都是次要的。這與醫學不同,醫生也希望與人相遇,但人不是作為療愈的基本成分,而是某種對他們將要做的事情的支持。
羅傑斯所說的與人相遇不僅是以一種你可以做些事的方式來對待當事人,而是它本身就是治療的本質。它不排除使用其他方法,但這些方法應建立在這種相遇、這種反應和這種將他人當做一個真正的人來對待的基礎上,這些在本質上是有治療效果的,特別是對那些感到迷失、沒有價值、自我批判、羞愧、失控和處在創傷和非人環境中的人。
這樣的共情與我們通常的理解不同。對於羅傑斯來說,共情不是共情性的回應。共情性的回應也不是干預的方法。羅傑斯晚年非常排斥情感反映這一概念。他說自己不會嘗試使用情感反映技術,但會嘗試檢驗自己對他人的理解(Rogers, 1986)。他關注的是傾聽,是接收信息,而不是對當事人做干預。治療的方向不是「我與你」(我在首位,然後是你),而是如Peter Schmid (2004)所說的「你與我」(你在首位,以你為主)。治療要素是治療師聽、聽到和理解他人人格的能力。同樣地,共情不是「同情」,不是「感受到與他人相同的感受」,也不是「理解當事人的痛苦」。共情是接納他人,把他們當做一個有情感的個體,他們深知自己的處境,無論多麼混亂甚至患有精神疾病,他們仍在努力尋找在這個世界上有意義的生存方式。
這需要極度尊重地傾聽,這就是為什麼以人為中心治療的倫理立場要優先的原因。治療師的目標並不是對當事人展現共情,雖然這也很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開放並共情地接納他們作為擁有自身權利的人的存在。
這聽起來似乎很簡單,但通常很難做到,甚至對於許多善良的專業人士來說亦是如此。讓我們來思考一下Larry Leitner作為實習治療師時的一個故事:
我第一次見到Tom是在退伍軍人醫院的過道上。他當時非常激動,也很困惑,語無倫次。他的家人告訴我們,他有越來越多的怪異行為(包括因為受到幻聽聲音的驚嚇,躲在衣櫃里)。當醫生正準備讓他住院時,我對他說:「你看起來真的對很多事情感到困惑。」Tom眼裡充滿著淚水對我說:「我非常困惑,甚至都沒法思考。」我告訴他,看到他這樣痛苦,我也很心痛。他看著我,說道:「只要我不想發生在越南的事,我就不會混亂。」隨後我向他建議,也許他在醫院住院時,我們可以聊一聊關於...越南的事。
當我辯稱像Tom一樣的當事人也許能說出一些有個人意義的、很重要的東西時,我會遭遇到懷疑。例如,當我建議說Tom的混亂和怪異行為可能與他在越南的經歷有關時,我得到的反饋是關於精神分裂思維解體本質的說法。Tom將他的混亂歸因於越南,源於對原因的絕望尋找,而事實上精神分裂的過程才是真正的原因。悲哀的是,幾天後我在住院病房裡再次見到Tom時,他正在使用大劑量的安定,說出幾個單詞都需要極大的努力。時至今日,我仍然非常想知道在越南發生的事。(Leitner,2009, pp. 364-365)
我十分確信這家醫院裡的精神科醫生會認為自己給予了Tom共情和同情。他們甚至會認為自己對待當事人是「以人為中心」的。然而,他們並未傾聽Tom,也沒有把他作為一個人來接納。Sabat (2001)描述了一個類似的情況:阿茲海默症病人通常不會被醫生和其他工作人員傾聽,他們所說的被視作疾病導致的囈語。但Sabat聽後卻發現了他們細膩的內心世界。
總之,提供良好的治療關係不僅僅意味著做到溫暖、關懷和共情。它意味著真的把當事人作為一個人來接納,一個同樣有真情實感的人,傾聽他們並給予他們反饋。這與使用干預技術並不矛盾。我只是在說治療師與當事人接觸時的方式和態度。我猜想任何取向的優秀治療師都會以尊重、合作、人與人對話的方式來回應當事人。對人本身的尊重才是治療有效性的根基。插圖來自於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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