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一笑事件之我見
第一,信息不對稱。文章遭到圈友瘋狂轉發和打賞的時候,幾乎沒有人知道羅爾家真實的財務狀況,光靠一篇文采稍遜但內容感人的文章就狂吸200多萬的善款。(這似乎給了新型電信詐騙指明了方向啊。)這個醫療費究竟要多少,你也得說個數吧?就算不可估計,也可以曬一曬之前的醫療賬單,讓大家有個數啊?說不想占政府的便宜,那廣大網友的便宜就能占?其實更需要幫助的是文章中所寫的那位被的士撞了的兒子吧?那位老鄉是否還守在重症監護室的門口呢?是否還是餓了就吃口速食麵,累了就在長椅上躺一會兒?
針對這種現象,我想,在發出眾籌公告前,應該公布家庭財產狀況,說明各項醫療費用,附上各項證據,以表明家庭狀況確實負擔不起醫療費用。有人問是不是只有家庭經濟不好才能這麼做?答案是否定的,家庭條件不錯的也可以,但是我們要看到家庭的努力,有兩套房一輛車,那就賣車或者賣一套房攢醫療費,如果還是不夠,那就可以尋求社會各界的幫助,讓我們也看到了這個家庭做出的努力,雖然不會捐出200萬之巨,但聊勝於無。而羅某人什麼都不做,患病的女兒就扔給網友來養了,難怪惹得大家不快。第二,監管不力。這個「監管不力」,主要還是媒體平台和有關部門審核的責任。某些社交網路不要以為自己就是提供一個平台,讓大家分享各自的生活,默許各種營銷活動,然後賺取巨額的流量費和廣告費,其他的責任什麼的想不到也不想去擔當。其次,監管部門在發現網路上的言論出現了大面積擴散蔓延之前就應該採取措施,調查事件真相,及時發出公告。
其實應該分為兩方面的監管,即資金流動的監管和信息的審核。資金流動想要變得透明,信息的真偽想要變得可以分辨,我們可以藉助某寶(只要之後別變成某「鴇」)的思路嘛。每次網購的貨物的時候通過把錢扣在一個大家信得過的信用平台上,待收到貨時就可以完成交易。通過政府發起、企業平台提供支持(不是政府機構,更偏向於公益性質)在網路上建立一個公信力較強的發布篩選平台,所有的眾籌活動必須經過其篩選,是真的就幫忙宣傳,是假的就制止,還要對虛假信息的散布者進行警告,情節嚴重的需要報公安機關處理。(講到底還是要完善法律,提高這種行為的違法成本。)就像在網上查物流一樣,每個人捐的款都要生成一條二維碼,讓他們能夠查到善款流動的方向,同時實時更新善款總數及流動方向。(還有一些詳細的方案還在構想之中,比如該組織的運行成本、人員組成等。) 第三,公眾思想。公眾是水,載舟亦覆舟。載舟時,上善若水,一方有難,八方支援;覆舟時,洪水猛獸,天崩地裂,為時已晚。文章轉載時,大家感動的稀里嘩啦的,恨不能掏心掏肺地捐款。事件反轉時,大家怒火中燒,一邊倒地痛罵批評。 從之前的「彭宇案」,到如今的「帶血營銷」,本質上和「狼來了」的故事差不多。以前老太太摔倒了,想都不想就扶,現在還要想「扶不扶」、「怎麼扶」。有了這次「帶血營銷」,大家的愛心似乎受到了巨大的挫折,有的人見風就是雨,直接放話說什麼再也不信了。其實大可不必,何況狼來了裡面的大人們還是相信了兩次那個小孩的話。那我們就不能稍微寬容一下,不要被這次的事件磨滅了自己的憐憫之心?狼來了里的孩子被狼吃掉了,這次事件東窗事發,羅爾身敗名裂,這些都是教訓,算是給「羅爾們」一個警告。最主要的還是要大家提高自己的思想認識,理性對待,不盲目跟風。如果非要說個第四點,那就是要討論一下當代人的思想道德問題了,然而古風不再,只能避而不談,等到以後法律成為所有道德問題的底線的時候,我們還可以大喊一聲:道德,你給我站住!
PS.第一次在知乎上發表了一篇微小的文章,十分慚愧,如有好的建議,我們一起討論,謝謝大家。羅爾最近聲稱自己受到那麼大的關注就是20萬和200萬的區別,這個和日本人懺悔侵華戰爭後悔不該發動「七七事變」是一個尿性,完全沒有認識到自己的根本錯誤。甚至還拋出一些可笑的、挑戰底線的言論,對此,筆者哀其不幸。
附上一首自創的打油詩:文章寫得好,騙錢騙到爽。要做中國人,不轉不配當。如今的社會,皮厚吃的飽。東窗事發時,女兒網友養。以後再捐款,拎拎你的腦。
推薦閱讀:
※羅一笑事件:獨立思考離你到底有多遠?
※在羅爾事件結束之後寫一些東西。不想趕風。就想留個底。
TAG:羅一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