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為了孩子姐姐離婚自願放棄財產和孩子撫養權,並承擔所有債務,但現在對方賣房帶孩了跑了,怎麼辦?
03-27
據你所述,你姐姐已經簽訂了《離異協議》並前去婚姻登記構造辦理了離異手續,因此可知《離異協議》如今已經產生執法效力,《離異協議》中你姐姐放棄孩子扶養權和統統財產,賜與孩子每月600多的扶養費,並包袱統統婚前債務(統共60萬)的條款對你姐姐具有執法束縛力。
關於財產支解題目:《婚姻法表明二》也明白規定:男女兩邊協議離異後一年內就財產支解題目後悔,懇求變動大概取消財產支解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明訂立財產支解協議時存在誆騙、脅迫等情況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懇求。因此發起網路證據維護你姐姐的合法權柄!
關於孩子扶養權變動題目:1、父母兩邊協議變動後代扶養干係的,2、通過告狀變動孩子扶養權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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