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我有錯嗎

我和老公認識的時候他就貸款買了房子,家裡老人年紀大就給拿了1萬,結婚時我家提要6萬彩禮,我家會給買台車,但他沒錢,我就勸我父母沒有要這個錢,車也沒買,後來裝修我爸主動又給他四萬,算是我得陪嫁,結婚都是我倆想的辦法,收份子後付的各種費用,結婚雙方父母互相給了1010算改口費,我倆就這麼結了,結婚後他工資六千多,房貸兩千多,還有信用卡貸款還三千多,幾乎不剩了,我為了離他近把掙得多的工作辭了,現在掙兩千多,我倆現在還面臨要孩子,我努力攢了1萬。可遠遠不夠,昨天聽同事討論原來婚前買的房子房產證是抵押在銀行的,他之前說房產證下來就填上我得名字,我就問他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他就惱了,各種喊,說都給我,說我計較,我計較嗎?我知道結婚後還貸部分有我的一份,但我倆現在沒能力再供一套房,等到我四十歲了,孩子也給他養大了,房子也幫著供完了,他有外心了,給點錢就把我打發了,這種事不是沒有,他就說我還沒過就想著離了,我現在就是後悔,之前不該妥協,現在別人欠你的,你反倒不能提了,真鬱悶,我們還在冷戰,我現在不想填什麼名字了,不想讓他看清我,但我就是生氣他的態度,我為什麼不能說,我又不是和他吵架,結婚的時候我都明白,但就是想不明白,就這樣他能對我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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