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好婚姻,這些心理學知識你需要知道

——協調好個人需求與婚姻的功能之間的關係

可以說每個人都是希望生活幸福快樂的,沒有人為著生活中的痛苦而活。大家都是圍著幸福快樂而走進婚姻,但為何在愛情、婚姻中有著如此多的不快樂呢?婚姻意味著什麼?如何獲得婚姻中的幸福快樂呢?當下婚姻中容易出現什麼樣的問題?

韓老師的講解讓我明白:一個人若弄不明婚姻的功能,協調不好個人需求與婚姻功能的關係,會導致一系列的婚姻家庭問題。比如當下婚姻愛情常見的情況,都是沒有弄明白上述關係所致。

(1)不是追求愛情,而在追求想像中的唯美。

很多人只是追求想像中的唯美愛情狀態。比如,童話中的白馬王子與白雪公主。而對生活中的現實常態,缺乏合理認識;對生命中的困難與坎坷,有些人更是望而生畏,避之不及。渴望找到自己的「王子」或「公主」,便能從此過上隨心所欲的幸福生活。

他們在婚戀關係中會提出自己的不足和缺點,卻以對方能無條件包容自己才是愛。從不認為自己的個性或生活態度有問題,需要自我成長自我改善,而是認為之所以在婚姻、愛情中出現問題,只是在於沒有遇到一個能完全接受這樣的自己的「王子」或「公主」。在愛情與婚姻里,最常說的話是強調自己沒有安全感,強調愛人不理解自己或不愛自己。

(2)寄希望通過轟轟烈烈的愛情、婚姻,給與自己缺失補充。

希望愛人補足自己曾經的缺失,給予自己安全,給予曾經創傷的撫平。但因自我缺乏自我認可,他們在愛情婚姻的過程中總是處於既渴望、憧憬,又恐懼、懷疑的矛盾、糾結狀態;敏感、猜忌、懷疑、不安,各種不良情感如影隨形,也導致伴侶無所適從。

譬如,在一個案例中,女孩長得很漂亮,成長過程中遭受創傷,自認為自己膽小,內向,內心渴望一個有膽識,開朗的男友來保護自己。但在與男友的相處中,她總是抱怨男友,總是擔心男友變心或被其他女孩搶走……把男友看的死死的。失戀後陷入嚴重抑鬱狀態。

(3)通過愛情婚姻進行某種交換。

有一部分人以愛情婚姻的名義進行交換,當然在婚姻中個人的內在需求與婚姻之間很容易發生衝突。

在以上情形中,當事人試圖推卸自我成長的責任,全然迴避生活中必有的困難,希望通過愛情婚姻解決自己在現實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問題,一勞永逸,甚至不勞而獲。婚姻能滿足或部分滿足我們的經濟、情感、性、生育、心靈歸宿等欲求,但它不能包治百病,不是一場幸福美滿的生活,安享一生。

人,生於憂患,死於安樂。個人存在的問題恐怕還是需要通過真正的自我發展以及個人成就等途徑解決。生活的安全感只能來自自己對生活的把握,對自己命運的主動經營。然後把個人需求與婚姻的功能協調一致,避免婚姻的超負荷運轉,才能享受婚姻的美好!

——婚姻中的合作與依戀關係

(1)婚姻中的合作關係

婚姻中存在著一種合作關係,也可以說婚姻中兩個人的關係是合作關係,這是一種特殊的合作關係。

婚姻中兩個人是生活中的玩伴,是生活中的閨蜜,是生活中的性伴侶,同時也是對方的代言人,在一方不方便做時,由對方當代言人來做。婚姻中還存在其他方面的具體合作,如:繁育後代,經濟統一、贍養父母,心理與情感的合作等。交相利兼相愛,這才是合作,沒有合作就沒有婚姻。

(2)婚姻中的依戀關係

依戀關係,是愛和安全互動的需要。人類是社會群居性物種,群居有利於更好地生存與生活保障。人的心理原本就不願意孤獨,所以會找依戀。

依戀的對象根據年齡不同階段而不同,如剛出生時依賴的是父母,也有兄弟姐妹;上學後依賴的是同學和同伴;到了青春期依賴的是性的愛戀——異性(另一半);晚年對配偶以及孩子的依戀是不分上下的。進入婚戀狀態,依戀對象轉移,同伴依戀,兄弟姐妹依戀以及對父母依戀都退回到第二和第三位置上,而配偶的依戀上升到第一位。

婚戀中對配偶的依戀是第一位的。缺失第一位的依戀就會產生焦慮。如果兄弟姐妹和父母依戀關係好,焦慮會輕些,但依然存在焦慮。社會的夥伴依戀狀態穩定,也可緩解第一位依戀缺失引發的焦慮情緒,但無法解除那個根本的焦慮。

正確的依戀關係,配偶依戀第一,有了孩子,孩子是第二,第三是父母(盡孝道)。很重要的一點,顧生不顧死。動物大千世界就是這樣的規律,在兩難處境中,面對年邁的和最弱小的,需要往前發展就是顧生不顧死。

從合作與依戀關係經營、調整婚姻

婚姻出問題,需要分析婚姻中的合作與依戀關係。這是一個可靠的規律。

婚姻是合作關係,最基本內容有三方面:生理、經濟、責任,第四是愛與歸宿的需要。婚姻里是否盡到本位的職責,評估這方面:要從生理、心理和社會因素三方面考察。

生理的合作,最基礎的合作包括彼此對雙方身體的照顧,吃穿和生理感到的健康程度。還有即性的合作,是否讓雙方都達到滿意了。

心理上的合作最複雜,是在生理與社會認知的基礎上建立的,可以擴大到無窮盡。如果沒有心理合作上的滿足,在精神上是無法有交集的。

社會經濟狀況,國家制度,個人在社會的地位因素等。有些因素是我們不自知的,或者明明知道卻無法逃脫的影響。這三個方面的合作是對婚姻的進行經營重要因素。

在依戀關係方面,孩子對父母的依戀是對撫養人的依戀,性的依戀是對生存發展保障及享受的依戀,對同學與兄弟姐妹是對玩伴的依戀。一個人結婚後夫妻是第一依戀,有孩子了放第二依戀,父母的戀退位到第三。

對婚姻家庭中的問題如何進行分析及處理呢?

首先,從合作關係看生理與心理方面看是否得到保障。

譬如:如果是吃喝拉撒等現實生存因素以及失業無法生存導致,都不屬於我們心理諮詢範疇。再如:合作關係中存在的一個常見現象——爭主動權。因為婚姻中誰佔主動支配就會獲得更多的安全與穩定,也就會獲得在婚姻中的權利多一些。他們會因為經濟的支配來爭,對孩子的教育也爭執,最終影響著一切都在變化。家庭中有孩子了,相互爭主動權,也把孩子放在了第一依戀人的位置,顛倒了婚姻中的依戀順序。

第二,找依戀關係,看依戀關係是否很好的建立起來了。

婚姻中常見的三類依戀:對愛人、孩子、父母的依戀是重要依戀。愛人同時是玩伴合作關係,人除了對上述三種重要他人依戀之外,還有與社會工作合作夥伴的依戀。

夫妻依戀也是合作;對父母的依戀,父母對子女象徵著生命之源;對孩子依戀是精神寄託,孩子對於父母來說是精神的延續,是發展與寄託。父母是自己的來處,孩子是自己的去處。譬如:很多父母想把握孩子,實際上是把自己的嚮往給孩子,當這樣的把握成為孩子的約束和負擔,就會出問題了。

心理諮詢師一定是教育家,一個靈魂的規劃師和塑造師,這樣才會成為一個出色的心理諮詢師。孩子代表著我們的未來,父母是我們的過去,孩子是我們往下流傳的,是一種寄託。父母是我們靈魂的老家,是我們的生命之源。把父母扔了或者罵父母等於把自己的生命根源給絕了。不善待孩子,不好好對待孩子就等於斷絕傳承與發展,不善待父母就等於把自己埋在墳墓里了。

對於同伴(工作的同事和小時候一起的玩伴及同學),如果沒有同伴就體現不出自己的價值,如果沒有同伴合作,社會分工無法進行。同伴依戀是一個人在社會上真正生存的根本,也是體現價值的根本,所以人會對同伴的依戀那樣的在乎與計較。這是很重要的。

咨客把同伴依戀只是局限於與某些人和短暫經歷的人,他們所擔心的依戀並不會把他真的拋棄,而是他自己想像的擔憂,而使自己裹足不前了。如同一葉障目,局限了自己而產生了自卑,產生了不安。脫離了社會群體就無法生存,與別人分工和合作才能體現自己的價值,如果沒有整個群體,個體是無法生存的。

婚姻的依戀,不能脫離合作而獨立存在的。婚姻依戀必須建立在合作的基礎上,沒有合作就無法成為婚姻依戀。經濟合作,責任互相承擔,性的合作等,沒有這樣的合作,就屬於單方向對方索要,就會充滿矛盾與怨恨。一輩子的付出而得不到反饋,就會抱怨產生恨。

經過認真的學習韓老師講課的內容,再結合生活實踐感受到:合作包括生理、心理和社會因素三方面形成的。如果僅僅滿足了最基本的生理需要,而雙方的心理狀態不是一個層次,很難具備共同的社會價值觀,道德觀以及社會的秩序觀。導致在共同經營婚姻的路上遇到很多分歧甚至誤會,導致合作不默契。由於生活的背景不同,導致性格也會存在很大差異,然而如果在共同的生活里,其中一方停滯不前,不主動去自我完善成長,而另一方成長越來越好,導致雙方差距過大,不在同一階層上,那麼也會發生不良好的合作關係。還有就是依戀關係的建立不穩定,也是導致合作不良好的因素。

婚姻家庭中學問好深厚,通過韓老師的授課,我學習到很多東西。做諮詢首先從自己做起,自己的家庭就是一個領悟改善與感受的地方。自我成長與完善內在很重要,只要把握好韓老師講的關鍵點,再到生活中去摸索領悟,那就會為自己的生活增添很多的財富。

(本文是美齡老師自然享受主義療法研修生學員楊玉妹,在婚姻情感課後寫的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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