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你如何霸氣回擊網購商家「不退貨」!

來源:法頭條

網購已成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已拆封」商品退貨難的問題也一直困擾著網購達人們。不過「福利」來了,網購達人們可以勇敢對「已拆封」不能退貨大膽說「不」!新消法將教你如何霸氣回擊「不退貨」!

「已拆封」退貨不再頭疼

《侵權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以下簡稱《處罰辦法》)已正式開始實施,它的問世將成為消費者「七日無理由退貨」的維權法寶,同時也是一年前正式實施新消法的亮點之一。

由於當前不少商家以拆封了影響銷售等理由,不願意甚至明確表示不予退貨,導致消費者維權難。為此,《處罰辦法》第九條明確規定了商家「四種故意拖延或無理由拒絕」退貨的情形。

其中包括:經營者以消費者已拆封、查驗影響商品完好為由拒絕退貨,或是未經消費者確認、自行規定該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以及收到貨卻不辦理退貨手續、或是未退款。以上行為一旦超過十五日,即視為故意拖延或無理由拒絕。

最高處罰高達50萬

商家如果違反此規定,消費者則可向工商部門投訴,商家則面臨《處罰辦法》第五十六條里的規定接受處罰。到目前為止,這將是工商領域行政處罰力度最大的條款。

該法規定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七日無理由退貨」有哪些?

說到這裡,也許還有很多人不清楚哪些屬於「七日無理由退貨」的商品。網購達人們可要記清楚了——凡是消費者定作的、鮮活易腐的、交付的報紙與期刊以及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體等數字化商品不屬於「七日無理由退貨」的範圍。因此,不在此列的商品,網購達人們大可勇敢換。

嚴厲打擊刷出來的「好評」、「銷量」

很多電商為了吸引顧客並贏得顧客的信賴,通過各種渠道刷出「買家好評」,甚至刷出「銷量」。對於這種虛假做法,《處罰辦法》第六條明確表示商家不得「採用虛構交易、虛標成交量、虛假評論或者僱傭他人等方式進行欺騙性銷售誘導」。

「退貨制度」囊括朋友圈

如今除了大型網購商城,朋友圈裡的微商也隨之火熱起來。對於新消法規定的網路購物「七天無理由退貨制度」,當然同樣適用於朋友圈內。

不過相較於更為正規的購物渠道,朋友圈內的經營者大都是私人經營,一般都沒有在工商管理部門登記,如果網購到殘次品,消費者維權還是有一定難度的。

《處罰辦法》仍需進一步完善

目前根據新消法的規定,消協等部門能夠監管到的僅限於有營業執照的電商微商。對於朋友圈內個人之間的相互交易,則不屬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範圍,消費者只能向服務平台投訴。

不過,也有不少消費者表示,萬一自己購到的是「已拆封」次品該怎麼辦?與此同時,商家也無奈發出同感,認為如果「已拆封」不再成為拒絕退貨的理由,一方面會使退貨量越來越多,另一方面他們也擔心退回來的商品無法進行二次銷售。

《處罰辦法》一出,有人歡喜有人愁,然而這終究是網購時代一個大大的進步,其他的小修小補也一定會在不斷的實踐當中得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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