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基礎——共同的背景

前兩天聽了李松蔚老師的一個live,關於親密關係中的交流問題。

聽完之後有些啟發,正好這兩天戀愛關係當中也有一點心得。

我時常有這樣一種困惑,聽我講話的人,是否能夠真的理解我講了什麼,之前在聽李松蔚老師的live的時候我就在想,正好當時也想到在心理諮詢當中的一個觀念,就是很多人去找心理諮詢師做心理諮詢與治療的時候,實際上也是一種學習的過程,我認為,這個學習的過程就是來訪者與諮詢師所達成的一種共識,也就是對於咨訪關係的認識,以及對於諮詢過程當中會遇到的一些可能的發展所有的一種認識,這種情況下,雙方可以相互理解,因為在這個階段中,雙方處於共同的背景之下。

我之前也曾說過,我在親密關係當中是處於一種非常低姿態的狀態的,哪怕曾經談過戀愛,也幾乎很少或者是從未有過別人所提到的「作」、「無理取鬧」之類的行為,甚至在和朋友聊天的時候,朋友也跟我說我應該讓男朋友「寵著我」,而我的回復是戀愛關係並不是誰欠誰,所以誰對誰好其實好像不必要過分強求。

當然這是我的觀點,這也是我看的一些文章所傳達的「好女朋友」的觀點,差不多就是不對男友有什麼過分的要求(我甚至是沒有任何要求),甚至在一些自己感到生氣的情景下,還在為對方解釋說他可能有什麼,所以才這樣。

怎麼看都是不作、不鬧的典型。

當然這樣的行為模式是有問題的,因為我所做的一切,都是「我以為」,在我與對方的交往、交流過程中,我沒有去關注對方是怎麼想的,而是我認為這樣做是「公認」的好女朋友的做法,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可能我生氣了用我的方式去表達,但是作為男朋友來講,他所能理解的是他的經歷所構建起來的一套行為模式。

所以他跟我說,如果在生氣的時候,是可以直接發脾氣的,而不是如同我本來那樣,只傳達觀點。(私以為男友可能有點受虐傾向)這樣令我很感動,因為從小到大都是想著,怎麼樣讓自己的行為是為別人著想的,即使說在家裡可能並不是家人稱讚的對象,實際上在離家之後的行為當中,越發的發現自己在一些情況下的小心翼翼。

所以,在我和他的交往模式當中,實際上是兩個人原本所有的人際模式或者說親密模式的一種交集,實際上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再一次作出了妥協,我決定採用他所能理解的方式去表達我的情緒,而摒棄我原本通過各種途徑所學習的方式。雖然實際並沒有孰好孰壞之分,但是在這裡我所學到的是,表達自己的情緒的方式其實除了我所知道的較為溫和的一種,其實還有其他的方式,簡單粗暴但是有效,而且還多了更多的交流性,而不是我「告知」對方我怎麼了,讓對方能夠體會到,也是一種很好的方式。

其實這裡我還是想稍微提一下李松蔚老師的live,不會過多,因為涉及版權問題。可能在很多情況下,在面對某種情景的時候,我們都會在當時下意識的採取自己的一種方式去表達自己內在的情緒,雖然老師在live當中有提到可能的更好的方式,這也正是我一直在做的。而在和男友的交往當中,我恰好學到了另一種模式,就是說在「當下」我是可以不用想那麼多的,直接去表達,也不失為一種好的方法。

回到題目來說,就是任何的一直交流過程,如果想要信息最大可能被接收和理解,表達方和接受方在所探討的問題上,一定程度上是需要達成共識的,私以為這大概是一些科普類問題難以取得效果的原因之一,當然也可能在親密關係中頻繁出現難以調和的矛盾的原因之一。

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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