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南站被擠壓致死男子家屬狀告鐵路局索賠80萬,你怎麼看?

上月底,一名年輕男子在南京南站跳下站台翻越軌道,被列車擠壓致死。現該男子家屬已向南京市鐵路運輸法院遞交訴狀,狀告上海鐵路局及南京站,索賠8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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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南站被擠壓致死男子家屬狀告鐵路局索賠80萬,你怎麼看

無論孰是孰非,年輕的生命已經無法挽回,這對家人來說無異于晴天霹靂,是車站管理疏忽也好,還是年輕男子個人過失也罷,都不會改變生命已逝的客觀事實,但終究是一條鮮活的性命就此遠去,既然家屬和車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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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孰是孰非,年輕的生命已經無法挽回,這對家人來說無異于晴天霹靂,是車站管理疏忽也好,還是年輕男子個人過失也罷,都不會改變生命已逝的客觀事實,但終究是一條鮮活的性命就此遠去,既然家屬和車站存在分歧,那就需要在法律範疇內尋求解決方式。在法律面前,情感上的主觀性是無法起到任何作用的,事發現場有監控,能夠將當時的情況毫無保留的展現出來,只要事實清楚,無論家屬索賠8萬還是80萬,既然走了訴訟程序,就要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來審理和判定,這一點無論是死者家屬還是車站方都沒有任何質疑的權利,而對公眾來說,則需要理性等待最終的判決結果。

南京南站被擠壓致死男子家屬狀告鐵路局索賠80萬,你怎麼看

不可否認,現實社會中普遍存在的碰瓷心理和現象,也是出現天價索賠的客觀影響,因為在普通人的認知中,火車撞死人肯定要賠很多錢,尤其是對老百姓來說,法律意識相對淡薄,對各種法律條款也沒有詳盡的了解,因此在遇到家人被火車擠死的慘痛經歷時,必然要壓抑內心的悲傷去尋求合理的解決途徑,不過在責任認定和索賠數額上,往往因為過於樂觀而忽視了基本的法律規定,就南京南站這一事件來說,現有證據已經足以證明車站方沒有任何責任,即使走法律程序,死者家屬也很難勝訴,在這樣的情況下,提出80萬的高價賠償要求或許有失公允。

南京南站被擠壓致死男子家屬狀告鐵路局索賠80萬,你怎麼看

對已經被證明沒有責任的南京南站來說,面對家屬的不理智和高價的索賠,也只有選擇訴訟流程,如果車站方妥協而選擇和解的解決手段,無論賠償錢數如何,都會影響到以後類似突發事件的處理,因此只有通過司法程序確保問題的合理解決,才能在以後出現類似案例的時候有著更加清晰的解決思路,這也是此次南京南站並沒有妥協的原因所在。作為吃瓜群眾來說,覺得車站方可以從道義角度出發給予一定的補償而不是賠償,如果家屬能夠接受,這也不失為理想的解決方式,但家屬如果執意高額索賠,那就只能靜候司法判決的到來。



無論孰是孰非,年輕的生命已經無法挽回,這對家人來說無異于晴天霹靂,是車站管理疏忽也好,還是年輕男子個人過失也罷,都不會改變生命已逝的客觀事實,但終究是一條鮮活的性命就此遠去,既然家屬和車站存在分歧,那就需要在法律範疇內尋求解決方式。在法律面前,情感上的主觀性是無法起到任何作用的,事發現場有監控,能夠將當時的情況毫無保留的展現出來,只要事實清楚,無論家屬索賠8萬還是80萬,既然走了訴訟程序,就要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來審理和判定,這一點無論是死者家屬還是車站方都沒有任何質疑的權利,而對公眾來說,則需要理性等待最終的判決結果。

南京南站被擠壓致死男子家屬狀告鐵路局索賠80萬,你怎麼看

不可否認,現實社會中普遍存在的碰瓷心理和現象,也是出現天價索賠的客觀影響,因為在普通人的認知中,火車撞死人肯定要賠很多錢,尤其是對老百姓來說,法律意識相對淡薄,對各種法律條款也沒有詳盡的了解,因此在遇到家人被火車擠死的慘痛經歷時,必然要壓抑內心的悲傷去尋求合理的解決途徑,不過在責任認定和索賠數額上,往往因為過於樂觀而忽視了基本的法律規定,就南京南站這一事件來說,現有證據已經足以證明車站方沒有任何責任,即使走法律程序,死者家屬也很難勝訴,在這樣的情況下,提出80萬的高價賠償要求或許有失公允。

南京南站被擠壓致死男子家屬狀告鐵路局索賠80萬,你怎麼看

對已經被證明沒有責任的南京南站來說,面對家屬的不理智和高價的索賠,也只有選擇訴訟流程,如果車站方妥協而選擇和解的解決手段,無論賠償錢數如何,都會影響到以後類似突發事件的處理,因此只有通過司法程序確保問題的合理解決,才能在以後出現類似案例的時候有著更加清晰的解決思路,這也是此次南京南站並沒有妥協的原因所在。作為吃瓜群眾來說,覺得車站方可以從道義角度出發給予一定的補償而不是賠償,如果家屬能夠接受,這也不失為理想的解決方式,但家屬如果執意高額索賠,那就只能靜候司法判決的到來。


南京南站被擠壓死的年輕男子,真是的是一個令人遺憾的悲劇,這個小夥子年紀輕輕拭去生命,我覺得無論怎麼樣說都是可悲的。現在這位年輕男子的家人狀告上海鐵路局及南京站,而且要求賠償八十萬元,這件事情我覺得值得商榷。

南京南站被擠壓致死男子家屬狀告鐵路局索賠80萬,你怎麼看

大家知道鐵路方面認為這個年輕男子的死亡,完全是自己的責任,因為他穿過鐵路的時候,是一種違反鐵路安全法規的行為,這樣的行為之下年輕男子的去世,只能是自己負責任,這點鐵路方面早就表達自己的看法,而且目前來看也沒有絲毫改變。

作為死亡男子的家人來說,他們認為這件事情是因為工作人員的失誤造成的,因為年輕男子在諮詢事情的時候無人理會,被迫做出的舉動。家人覺得如果當時有人能夠幫助這個年輕男子的話,那麼他絕對不會做出這樣的事情。

雙方的焦點其實就在於一個認為是男子主觀違反鐵路交通安全引起的事故,另一端認為是鐵路工作人員的不作為引起的這次事故,由此看出這件案子現在最核心的問題就是到底誰做出違反規定的事情,這點如果想要確認真的比較複雜。

從一般的此類事故的分析來看,這個年輕男子穿越鐵道的行為,是很嚴重的主觀錯誤,這使得法院在判決的時候會重點作為參考,因為鐵路道口國家有嚴格的規定,任何情況下也不會允許人為的穿越,因為這種穿越鐵路本身是一種違反相關法律的行為。

南京南站被擠壓致死男子家屬狀告鐵路局索賠80萬,你怎麼看

法院在判決中很可能會依次進行判決,當然如果查出這件事情裡面確實有鐵路人員不負責的行為,那麼這件事情很可能判決鐵路和男子的責任五五開,不過這種可能性並不是很大,因為穿過鐵路的行為本身是不對的,鐵路方面一般不會負太大的責任!


南京站男子的索賠看似有道理,但其實我們並不清楚事實的真相。

南京南站被擠壓致死男子家屬狀告鐵路局索賠80萬,你怎麼看

首先對他的家人來說,失去自己至愛的兒子,親人是一種莫大的悲傷。他們辛勤苦苦養育實際20幾年的孩子,還有自己的丈夫,甚至可能當了粑粑,對於這樣的人一個家庭,也許就破碎了。他的妻子也許會因為承受不住,家庭壓力便離開,而它的雙親也因為沒有兒子的照顧。失去以後的想以自己的能力。國家不給點補助,有點說不過去而且我們並不知道這件事故,最終的責任在於誰?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國家的法律裡面有一條是關於受害者的補助也就是說即使他是全部的責任,但出於人道,還是要給予一定的幫助。因此,我贊同國家給與一定的幫助。但並不是補助100萬或更準確來說,叫做賠償。

現在坑國家錢的人很多,有些事正面合法的,但有些卻沒有那麼多正當的理由。這件事情,事故的最終責任認定。我們都沒有看到,所以無法對這件事情的性質,得到準確的判斷,要想知道最終的結果也只有等法院的判決書出來。即使是那個事件人的過錯,但也要給予一定的同情。不過我也到好奇為什麼當初警方不給出這件事故責任人是誰,也沒有進行準確的判斷。而且對於這件事情,我想說不要因為只知道這件事情的隻言片語兒就對其妄下斷論。在道德上我們可以給予人道的同情,但如果他們做出跨越道德,並向國家虛構事實,索賠的錢財話我也並不太支持這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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