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薇夫婦遭處罰:夫婦各被罰30萬輕嗎?
11月9日晚間,祥源文化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根據告知書,依法擬對龍薇傳媒、萬家文化(已更名為祥源文化)、黃有龍、趙薇、趙政、孔德永作出處罰,其中,趙薇夫婦分別被處以30萬元罰款和5年禁入證券市場。
在有些網友看來,對「不差錢」的趙薇夫婦才罰了60萬元,力道上還欠了點火候——根據有關公告,趙薇夫婦經營影視、酒業貿易、4S店等多項業務,持有多家上市公司股份,截至2016年底,這些股票市值約45.22億元,各項資產總價值約為56.63億元。
但行政處罰的原則,倒不是富者多罰,窮者少罰,關鍵看違法行為的危害程度。趙薇夫婦的問題,從資本運作邏輯講,是在自身境內資金準備不足,相關金融機構融資尚待審批,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上演蛇吞象式併購;而從法規層面講,主要是存在信息披露上的「瑕疵」。
信息披露是證券市場正常運行的必然要求,也是國際通行的做法。根據《證券法》第193條,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最高可處6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還可並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此來看,對趙薇夫婦各處30萬的罰款,已算是「頂格處罰」了。
但對資本雄厚的大鱷來說,這個檔次的罰金也算不了什麼,唯有「市場禁入」才是真正的夢魘。根據我國《證券法》第232條,以及《證券市場禁入規定》確定的「市場禁入」制度,有關對象在一定期限內直至終身,都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不得擔任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眾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手握億萬卻不得親近證券市場,這才是「釜底抽薪」式的重罰。
趙薇雖是娛樂明星,但這次趙薇夫婦在證券市場中的「挫折」,在證監會的整肅風暴大背景下,絕不是什麼花邊新聞,而是證券市場的正常事件。對資本市場而言,這也是一種警示——資本運作,合規是前提,不可踩紅線。
事實上,從2016年證監會「換帥」以來,國家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明顯加大。據有關統計,2016年證監會共對183起案件做出處罰,罰沒款共計42.83億元,較2015年增長288%;對38人實施市場禁入,較2015年增長81%。在2017年的行政處罰中,基本「三天一罰」,罰沒款金額、市場禁入人數均創歷史新高,市場操縱違法案件、信息披露違法案件以及中介機構違法案件,成為重點「盯梢」對象。
從西南證券的「斷崖式降級」,到鮮言的34.7億元「天價罰單」,再到趙薇夫婦的「5年市場禁入」,呈現出一條愈加清晰的證券市場整肅脈絡。「重罰」雖不是目的,卻是一直在重申一個基本的理念: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不是任何資本為所欲為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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