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2次殺人,無所顧忌,你是否被傷害過?你是怎麼尋求幫助的?
這種犯罪嫌疑人就應該得到法律的制裁。雖然我沒有遇到過什麼殺人事件,但是我遇到的是家暴。
說到傷害,小時候受的苦到現在都歷歷在目。我的父親是一名勞改犯,他因為動用公家的錢被抓住判刑十二年緩期兩年。他走的時候我才兩歲多。什麼都不知道的我也不在乎自己的父親是什麼樣子的人,直到小學六年級他回來以後一切都變了。本來我跟著姐姐和媽媽生活雖然日子苦一點但是也沒有什麼煩惱也很幸福。他回來以後,剛開始還是個人,對我們也很好,知道賺錢。但是自從他手裡有了點積蓄以後就開始出去浪,喝酒,不回家,找女人。各種不是人的事情他都幹了。辜負了等了他十年的母親。後來母親開始反抗讓他回家,就算不回家也得給我們錢讓我們生活,但是他都沒有,反而用暴力毒打母親,母親那個時候發現有了身孕。都想要打掉孩子。那個時候的家,每天都是碎片,各種砸,各種摔。我還記得媽媽生小弟弟回家的時候,他就回家看了一眼扔下點錢。媽媽是高齡產婦,為了他的兒子差點丟命。我記得那個時候回家就是噩耗,還得在門口大老遠的看著他有沒有在家,有沒有打母親,然後才敢回家。現在想想都是恐懼。
小弟弟大一點以後,母親受不了這種生活就走了,丟下我們走了,但是我並不怪母親,我特別希望她能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她沒有帶走小弟弟,父親只好找人看著孩子,而我們,我和姐姐,每次都小心翼翼的給他要生活費,苟且的活著。只想著趕緊上完學,趕緊逃離這個地方。有時候他賺錢了就高興回來買好吃的給我們然後給我跟姐姐很多的生活費,有時候不開心就回家打我們,狠狠的打。有一次姐姐受不了了就從屋頂上跳了下來,當時我都嚇傻了,我不停的哭,只能不停的哭。然後去拉姐姐,生怕她也離開我。還好只是摔了一下腿沒什麼大礙,那個時候就覺得自己好無助。給親戚們打電話也沒有人敢招惹他,因為他就是個二百五,誰惹上他誰倒霉。那個時候還小姥姥姥爺看著我們吃苦就把我們接到家裡去住,但是家裡還有個舅舅舅母,就是像電視里的情節一樣,舅母每天都罵我們,不讓我們在姥姥家住,各種摔,各種找事,我們也待不下去。只好又回去。你知道嗎?不光姥姥姥爺,還有小姨,叔叔,各種親戚都覺得我們姐妹兩可憐。然後想要帶我們走,可是誰家又能養兩個大姑娘上學呢。所以我們為了上學只能回去受罪。我還記得打的最狠的一次,他扇在我臉上的巴掌印一個星期都沒有下去。當時還小不知道怎麼辦,只能忍著,有時候偷偷的去親戚家住著一兩天回去就得挨打。你不知道回家是怎麼樣的毒打。就這樣我們忍了三年,姐姐上完高中以後,媽媽就把我們三個人都帶走了。媽媽賺著微薄的工資養著我們三個。但是他還是在不停的找我們。之後媽媽就用法律的手段打算跟他斷絕關係。就開始打官司,並不是爭什麼家產,而且爭我們幾個孩子。不,是爭兒子。因為我們兩個成年人嘛。所以由自主選擇權利。為了兒子他也是拼了,花了那麼多錢,找了那麼多關係。最後還是媽媽贏了。為了打這個官司媽媽也沒有了積蓄,我們又開始了苦生活,在外面租房子,在學校宿舍偷偷的藏著不回家。各種事情都發生在我身上。就是因為我父親的來臨。一切的一切都是因為他。最後我們用法律的手段擺脫了他的束縛。雖然很苦但是我們在一起很幸福。
聽說後來他沒錢了把家裡的房子啊什麼的都賣了,還欠了一屁股債,現在也不知道去哪裡了,沒有了蹤跡。不過這樣也好,對誰都是解脫。我的經歷對我來說事成長,我所受過的傷害都是我的財富。我想無論什麼時候法律都是我們最好的選擇,一再的忍讓,只會讓我們受的傷越來越多。可能會有人比我還要慘,我想說,一切都會過去的。靠誰都不如靠自己。我曾經被」犯罪嫌疑人「傷害過,但是不是身體傷害的那種,而是對心理、名譽造成了傷害。但是因為我本身沒有什麼錯,最後我還是很安全地躲過了一劫。
那已經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當時我們的學校圖書館發生了慘案。
在圖書館的七樓,有上去讀書的同學,發現了一個被割喉而死的女學生,當時她在樓頂的走廊躺著,地上還有很多血,嚇得發現的人大喊」殺人了「……
後來經過調查,發現這個被割喉女學生是我們學校一個文學院的女生,然後平時沒有自殺的傾向,隨身的物品有丟失,估計是被人劫殺了……當然,這些都是在案發之後,學生之間瘋傳的小道消息,當時臨近暑假,為了避免事件發酵,影響到正常的教學,學校跟警方都封鎖了消息,只是在私下裡展開了調查。
當時臨近期末了,很多人喜歡去圖書館複習,但是在事件發生之後,圖書館基本就見不到人了,大多寧可在宿舍,在教學樓,感覺更加安全……
而我也是宅宿舍複習的一員,當時因為不認識死者、也不熟悉這些新聞,所以我也沒有在意,只顧著自己準備期末考試……
然後就是正常的複習、參加期末考試,考完回家……
可是我沒有想到,在暑假的時候,居然接到了警方的傳喚……
幾百公里的距離,沒有阻擋警方追查的心理,我好像是被當成嫌疑犯一樣,被安排在一間房間裡面,一開始就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套路,穿著警服的長官,跟我說要老實交代……
然後我一個大學生,我也不知道有什麼好交代的……
他們才說起上面發生的割喉案……
然後說是有人舉報,說我在案發那天有去圖書館,然後還有視頻監控……
他們開始用電腦播放了一段學校圖書館門口的視頻監控,精確到幾分幾秒,然後給我看,你看這個人,是不是就是你……
看著視頻里那個人,這尼瑪真不是我……然後我按照視頻里的人的舉動,給現場的警官演示了一下,我走路根本不是對方那種蹦蹦跳跳的兔子跑……
警方又讓我看視頻,看看是否有其他人是我認識的……
好吧,原來是互相檢舉揭發?
我認真地看了下,還真的沒發現我們班的人,或者是我認識的人……
最後,警方還是出了一份問詢的筆錄,然後要我簽字蓋紅手印確認……
說實話,我真的沒有想過第一次接受警方調查是這個樣子的……差點就成為了犯罪嫌疑人……
這樣的傷害,是後來在我們村裡,有人看到我的時候,會說,就是那個被警察叫去的……
不過,還好最後案子還是破了,是學校附近一個村子的不良青年,混到學校裡面去,然後實施的劫殺割喉……
而關於我的謠言,自然也就破解了……
我12歲時我媽媽生病去世了,當時家裡經濟條件差到吃飯都可能成問題,我媽去世後的第一個暑假我去了我姑奶奶家,當時住在我大姑家,因為當時經濟條件問題我穿的很寒酸。我大姑的鄰居有個比我大概7-8歲的女兒,她鄰居看到我就和我大姑說要把他們女兒穿舊的衣服給我,那個鄰居積極而得意的把她家壓箱底的衣服都掏出來,裙子、鞋、等等。因為年齡實在懸殊很多衣服已經明顯過時,我大姑幾乎是強迫性的要求我換下自己的衣服。我當時心裡自尊被打擊的體無完膚。
然而傷害我的並不是衣服的樣式,而是那個鄰居給我衣服時那種得意又可憐我的態度。和類似炫耀的昭告天下她們她們送了衣服給我,那種廉價的善良和我大姑讓我換衣服我不情願的時候那種恨鐵不成鋼的表情,一再的要求我鞠躬謝謝鄰居,回家還教育我不應該挑挑撿撿應該感激人家。
我媽去世和家庭的貧窮對我造成的傷害,在這件事上被無限放大。
事情到現在十幾年了,我仍然記憶深刻,那時我第一次知道愛也有可能變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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