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你們贊同拐賣兒童判死刑嗎?

你們贊同拐賣兒童判死刑嗎現在拐賣兒童的人販子越來越多,各種樣子的欺騙方法,去年,和朋友一起去超市買東西,看到一位年齡60多歲左右的老爺爺牽著大約5歲左右的小朋友在超市門口,小朋友一直在哭,起初以為是家長不給買零食,站在一旁才發現旁邊有一位年紀大概60多歲的老奶奶,該有一個打扮的十分漂亮時尚的25歲左右的婦女,塗著鮮艷的口紅,手裡挎著一個藍色的包包,穿著高跟鞋;婦女後面坐著一位男士,左右戴著金戒指,右手拿著細跟香煙,我想應該是小朋友的爸爸,一看就是兒孫五口,接著男的抽完香煙就跑到女的跟前莫名其妙的吵架,女的又哭又鬧,說男的整天在家裡打牌,抽煙喝酒,最近還在外面找小三,說要離婚,旁邊的老奶奶和老爺爺一隻在勸自己的兒媳婦,說有事咋回家說,這裡人多說出來讓人家看笑話,男的看似很生氣的樣子一巴掌扇到女的臉上,說明明是你在外面不守婦道,還怪我,女的拽著小朋友就要走,小孩見女的拉他哭的越發厲害,起初以為是孩子太小見父母吵架害怕,就在女的拉著小孩上電梯時,又來的一位老婆婆,這位婆婆看起來70多歲,當時還以為是公婆看小兩口吵架,特意叫來小孩的外婆,老婆婆叫著小孩的名字,小孩馬上叫奶奶,可是婦女還是拉著小孩往超市外面走,對老人不管不顧,老人在後面追著說「那是我孫子,你拉他去哪,你給我站住」,女的回了一句「媽,您老就不要管我們的事了,我要跟您這混賬女婿離婚」,這小老婆婆急了,你說什麼啊?他是我孫子,你幹嘛叫我媽呀?我女兒在外地打工呢!聽到老婆婆這樣說,超市外面的保安可能也覺得不對勁,趕緊攔住了婦女,並打電話叫來了警察,經過警察的了解才發現,婦女及剛剛在超市門口的兩位老人和男士都是拐賣小孩的合作者,瞬間我才明白,原來我也太單純了,竟然信以為真的以為是一家五口在吵架,

你們贊同拐賣兒童判死刑嗎之前看了相關的《刑法》規定,犯拐賣兒童罪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其實只判10年的有期徒刑真的是太便宜他們了,對於這樣的人,我就覺得應該判死刑,千刀萬剮,就該處以極刑,導致兒童傷亡的就應該打入十八層地獄,五馬分屍看他們這些人還敢不敢,真的是為了錢什麼都做的出來,人家常說,生個孩子就是走一遭鬼門關,母親為孩子付出的心血來自肉體和精神。所以每一個嬰幼兒都是父母的心肝寶貝,那些拐賣兒童的人完全就是狼心狗肺,完全不知道受害人失去自己的心頭肉是什麼感覺。

你們贊同拐賣兒童判死刑嗎


雖然在刑法上有死刑這一條,但是因為拐賣兒童而被判死刑的卻很少,至少我是沒聽說過誰拐賣兒童被判過死刑。個人覺得這個是一個漏洞,國家沒有嚴懲這些拐賣兒童的人,所以現在越來越多的人做了拐賣兒童的勾當。

你們贊同拐賣兒童判死刑嗎

拐賣兒童的人,我想是人人得而誅之的吧,所以如果說可以對這些拐賣兒童的人判死刑,我絕對是高呼:共產黨萬歲!中國人民萬歲的!

也許有人會覺得他們只是拐賣,罪不至死!那你想過嗎?如果你十月懷胎,艱難生下的孩子,一把屎一把尿養到了三四歲、五六歲左右的年紀,就是因為你一個不小心,也許是轉身進家裡拿什麼出來就看不到孩子了,也許是你買個東西轉頭孩子就找不到了。這個時候你還會覺得死刑對於這些人販子來說是重刑嗎?等你遇到這種事情的時候,你應該恨不得把這些人都千刀萬剮了吧,你還會覺得死刑對於人販子來說是太過了嗎?

沒經歷過的人啊,請你好好地、設身處地的、將心比心的想不想,如果是你的孩子被人販子拐賣了,你會怎麼想呢?雖然我還沒有孩子,但是我見過那些找不到孩子的人痛哭、恨不得殺了自己的人,他們可能因為一個小小的疏忽,就沒了孩子!他們不僅會怪罪自己,而且丈夫會怪罪妻子,妻子會怪罪丈夫,覺得都是他們的錯。因為不知道人販子是誰,人販子到哪去了,他們的悲傷沒有地方發泄,就只能發泄到愛人身上了。

你們贊同拐賣兒童判死刑嗎

你們知道那些被拐賣的孩子最終都到了哪裡了嗎?好一點的被賣給了沒辦法生育的夫妻,讓他們撫養,這個算是還好的下場;有的賣給了沒辦法娶老婆的人,讓孩子給他們傳宗接代,這個也算是還行的了;最不好的下場就死被弄成殘疾然後出去乞討,不知道你們看過沒有?有的地方,在街上可以看到很多殘疾的小孩子,你們有以為他們都是殘疾而被父母拋棄的嗎?不是的,很多都是被拐賣的兒童,這些被拐賣的兒童被弄成了殘疾,然後出去乞討,乞討來的錢組織會收回去,乞討到錢的孩子有飯吃,沒乞討到的孩子也許會被打。

你們覺得這是危言聳聽嗎?這是現實,很殘酷的現實,所以在這裡也提醒可以看到這篇文章的父母,不要輕易相信陌生人,更不要讓孩子隨便吃陌生人東西,不要到處亂走。這不是人與人之間缺少信任,而是很多人根本不值得信任!我們是應該對這個世界充滿愛,但是前提是自己一家子能安穩生活。



你們贊同拐賣兒童判死刑嗎有的人第一反應就是:有什麼理由不判人販子死刑!

人販子可惡嗎,毋庸置疑,簡直喪心病狂,可惡至極,孩子在家長眼裡是心頭肉,是掌中寶,拿在手上怕摔了,含在嘴裡怕化了,就是可惡的人販子,昧著良心,為了利益而將黑手伸向孩子,孩子丟了,一個家庭,基本也就廢了

人性告訴我們,人販子該死,人販子該殺,但是,法律,憑的可不是人性,憑的更不是民意!

人販子判死的話題最初是在朋友圈裡熱起來的,

你們贊同拐賣兒童判死刑嗎

「販賣兒童者,一律判死」

就算討厭刷屏的人也在「等你以後有了孩子你就知道了」面前敗下陣來,民眾們認為,判了人販子死刑,就能遏止人口販賣,其實不然,現代有大量的研究發現,在達到一定經濟水平後,加重量刑並不能降低犯罪率,古有朱元璋酷刑對付貪官污吏的史料來看,扒皮抽筋也沒能阻止貪污,反而讓貪官污吏在可能暴露時狗急跳牆,干出讓所有人措手不及的事情!假設有兩種量刑,一是不判死,人販子投案,兒童安全,人販子三年2到3年有期,出獄繼續拐賣,被抓,兒童追回,5到7年,出獄拐賣兒童致死,死刑;二是人販子抓到一律死刑,不排除人販子為了毀滅犯罪證據而對孩子痛下殺手毀屍滅跡,要知道人販子的道德感都是很低的

不符合實際的量刑會增加社會惡性事件發生的幾率,所以,應該支持拐賣兒童的最高量刑為死刑,但不應該一律死刑。一律死刑,社會秩序會出大問題的

而且,有數據顯示,有相當一部分人口販賣是孩子的親生父母做的,如果判了死刑。。。對孩子可是一點好處沒有!

其實,降低拐賣兒童的發生率,主要還是要靠社會的共同發展,提高全民警惕性,全民意識,以及社會宣傳

如果依靠澎湃的民意就決定法律,後果不堪設想,

法學泰斗貝卡利亞曾經說過:法律的震懾力,源自於承擔犯罪後果的必然性,而非承擔犯罪後果的嚴重性。

你們贊同拐賣兒童判死刑嗎

「民意就是對的,大家贊成的事全都是對的……要是民意想判一個人死刑,那就判吧,因為說到底這一系列官司,不過就是一場以絞死討厭鬼為目的的國民運動,為了給自己無聊的人生消愁解悶的運動……如果民意可以決定一切,那就不需要這種拘泥於形式的建築和鄭重的手續,也不需要一臉傲慢的老頭子和老太婆,下判決的絕不是國民的調查問卷,而是我國學識淵博的你們5位,請你們秉承作為司法頂尖人士的信念進行判斷。拜託了!」——日劇《勝者即是正義》

萬一判錯了呢,你們誰能承擔的起這責任呢?


拐賣兒童這樣的行為其實是非常的可恨的,也是社會上面的一個毒瘤的,對於拐賣兒童是否應該判處死刑的話,其實我是很贊成的,這樣的行為等於毀掉了祖國的未來,毀掉了一個國家將來的希望,毀了一個家庭的希望,這樣的行為怎麼能不令人髮指呢,天理何在?我們真的是應該儘早的通過這樣的法律來遏止這樣的事情的發生的。

你們贊同拐賣兒童判死刑嗎

對於拐賣兒童這樣的行為呢,都是很多的不法分子為了快速謀取利益的一種做法,我小的時候也是遇到過這樣的行為的,不過事情的主角不是我,而是鄰居小強,鄰居小強呢,是一個很喜歡玩的人,很調皮的,但是呢跟我的關係是不錯,有一次呢,我找他玩的時候,發現他不在,對了,那個時候呢,年紀很小,好像才是上幼兒園呢,不過印象倒是很深刻的,當時不知道小強在哪,我就獨自的一個人回去了。後來發生的那一些的事情呢,也是確確實實的親眼看到的,當時傍晚時分,小強的奶奶來找我,可是呢,小強不在我這裡啊,所以他奶奶就四處去尋找,找了有一會就不見了,這個時候,小強的爸媽還有我家裡的人也感覺事情不對,就幫忙去尋找,是真的找了很久,大家也做好了最壞的打算,都去一些的河邊,井口去找,我也就只能跟著自己家裡的大人一起找,結果呢,在當時的一個街上的時候,有大人就說看見小強下午跟幾個陌生的女人走了,而且大概就是半個小時左右的事情。然後大家就去沿著路找,最後呢,在離火車站不遠的地方就是發現了,這個時候呢,大家就衝上去把那幾個女人打了一頓,最可氣的呢,就是就是這個歌女人還有同夥,幾個凶神惡煞的大漢,那時候我還小,好怕怕,也就是因為這個事情,我後來是從小開始練習跆拳道,後來轉學了散打,以及泰拳,這樣我才放心了下來,遇到壞人我是一點都不怕的。那幾個人呢,最後也沒有進公安局,因為犯罪事實不成立,其實這也是現在的法制有的一些的缺陷的部分,沒拐走的就不算是犯罪,最多被打一頓,但是呢,拐賣走了的話,警方也追不回來,所以呢,難度這麼高的案子,就是需要嚴厲的懲罰才行。

你們贊同拐賣兒童判死刑嗎

對於現在的很多的人們都提出來要做到一些的嚴厲的法制建設來對付這些的拐賣兒童的罪犯,其實是完全的可行的,沒有嚴厲的法律約束,就有人抱著僥倖心理,只有讓這些人碰都不敢碰才行,哪怕是拐賣人口未遂,也是需要判刑的。

你們贊同拐賣兒童判死刑嗎



你們贊同拐賣兒童判死刑嗎我是舉雙手贊同拐賣兒童判死刑的,而且法律也規定了,《刑法》第240條規定,拐賣婦女,兒童,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以出賣為目的的偷盜嬰兒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以死刑,並沒收財產。看到這條法律我還是很高興的,我就覺得該處以死刑。孩子是所以家庭的希望和未來,每個人都在為孩子努力拚搏著,看孩子的命比自己都重。可以每時每刻的陪在孩子身邊,看孩子的歡聲笑語,聽孩子的吵鬧,我想這是每個父母都所希望的。如果有一天,孩子被人拐賣了,找不到了,這應該就是晴天霹靂,把所有的夢都打碎了。從此孩子掉進了魔爪手裡,悲慘的命運開始了。如果你幸運,有可能被人買走了,去到了偏遠的山區,過上了悲慘的生活。如果沒有幸運,你應該就死於惡魔之手,讓人更加悲憤的是不法分子販賣器官,而謀取暴力。可愛的孩子就這樣殘忍的被拿走了心肝肺。而父母呢?沒日沒夜的,不遠萬里尋子,花光了所以的積蓄,耗盡了所以的精力。想進了一切的辦法,到最後還是家破人亡。難道人販子就沒有孩子嘛!就不知道當父母的心酸嘛!就不知道孩子對一個家庭的重要嘛!我們在家看孩子一定要做好防範,教育孩子,和孩子說,不要和陌生人說話,不要拿任何陌生人的東西,不吃陌生人給的東西。不給人販子可乘之機。


對於這個問題,我舉雙手雙腳贊成。拐賣兒童的人販子們就應該死,應該讓他們痛苦而死,就算是死刑也不能讓他們太便宜了。這種人留在社會上就是特別的禍害,危害社會安全,沒有一丁點的好處。既然能幹出這種事的人,真是喪心病狂。就算判他有期徒刑,有一天讓他出來了,他也不會為社會做什麼貢獻。現在的孩子都是家裡的寶貝,基本上一家也就有一個孩子,什麼都給孩子最好的,孩子就是家長的命根子。然而現在每年中國有多少兒童失蹤,有多少兒童是被拐賣的,有多少家長每天以淚洗面,為了找孩子跑遍中國,花光家裡多少年的積蓄。我就在想拐賣兒童的人他們自己沒有孩子嗎?如果有一天他們的孩子知道他們乾的這麼骯髒的事,會怎麼想他們,如果有一天,他們自己的孩子被拐賣了,他們會不會哭死,還是沒臉去找。也是,這種人怎麼可能有孩子。

我記得上高中的時候看過一個視頻,是關於找尋被拐賣的孩子的。裡邊有一個機構叫寶貝回家,他們有很多的工作人員每天會接到很多求助電話,他們把孩子失蹤的消息掛到網上,有一點線索就會派人跟蹤調查,他們經過三年的時間幫助了三千多個孩子找到父母。當時看那個視頻的畫面,家長也哭,孩子也哭,看著都心疼,那麼小的孩子被陌生人拐跑了,不知道受了什麼罪呢,所以我覺得拐賣兒童的人就是罪該萬死。處置了他們,給孩子一個美好的童年。

你們贊同拐賣兒童判死刑嗎



對於這樣的一條法律,我會選擇贊同。

每一個孩子都是家長的心頭肉,每一個孩子都是祖國的花朵,然而對於小孩子本身,他們剛剛來到這個世界沒有多久,但是卻要經歷這樣的悲慘命運,對於他們這些還沒有接觸的社會的孩子來說,家人是自己唯一的夥伴,而家庭才是他們最溫暖的港灣,可是這些拐賣兒童的人將他們從自己的身邊帶走,有的被打斷雙腿,刺瞎雙眼,在街頭被迫乞討,而有的去被賣到其它地方甚至其他國家成為別人家的孩子,還有的則是被這些萬惡不赦的壞人所欺凌。美好的心靈在他們這些人手上受傷。即便有的拐賣兒童的人是講他他們賣到外地,這對於孩子來說也是不好的影響,孩子不是商品,不應該受到這樣的折磨,摧殘。所以對於這些拐賣兒童的犯罪分子來說,應該要重嚴處理。

我覺得現在就是因為法律不夠嚴厲,所以違法犯罪的事情層出不窮,甚至有的還是多次犯罪。同時,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對於那些買孩子的也應該受到嚴重的懲罰。

社會得以安寧,孩子需要保護,法律是我們的保護者而不是犯罪分子的搖籃。

你們贊同拐賣兒童判死刑嗎



無論是賣給了沒辦法生育的夫妻,還是賣給了沒辦法娶老婆的人,還是被弄死,還是被弄成殘廢要飯的……都是徹底毀滅了一個家庭,這是危言聳聽嗎?這是現實,很殘酷的現實,所以在這裡也提醒看到這篇文章的父母,不要輕易相信陌生人,更不要讓孩子隨便吃陌生人東西,不要允許孩子到處亂走。這不是人與人之間信任不信任的問題,而是如果真的出事了,神仙也救不了你!你馬上進入生不如死的生活狀態。我們可以對這個世界充滿愛,但是不可以對這個世界充滿相信,只有相信自己,才能安穩的生活。

個人認為,拐賣婦女和兒童不應該在一個法律條款上,兩個事本質根本不同,大人被拐按照現行法律判刑還可以,但是拐賣兒童的現行法律責任太輕了,太輕了,太輕了等到有能力修改法律的人們的孩子被拐賣幾個,那時就有希望對拐賣兒童的罪犯執行死刑了。

不要說什麼為了保全被拐兒童生命一類的屁話,簡直就是胡說八道。如果人人都知道法律改了,只要參與拐賣兒童就是掉腦袋的罪,不管你參與多少,分錢多少,只要你參與拐賣兒童了,就是死刑。你看看誰還干這個事,比販毒的罪重,沒有販毒掙錢多,寧可去販毒,去搶劫也不碰兒童了。。。。。。


應用閹割之刑,再一天一刀讓他們死


推薦閱讀:

咪蒙何罪,獨以粉太多
吳磊弟弟,你媽知道你這麼會撩小姐姐嗎?
在歐美國家,「衛生巾」的日常叫法是什麼?
昆明到底好在哪裡?
中秋了,朋友、領導、家人送什麼好呢?

TAG: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