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親戚偽造公章幹嘛的?
03-23
深圳市粵深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簡稱「粵深鋼公司」)老闆親戚林某君偽造公司公章與他人簽訂合同借款放貸,後無法償還借款事發而獲刑。該案近日經深圳中院終審判決,撤銷一審判決判令(由林某君還款)
改判法定代表人吳某、粵深鋼公司、林某君均需償還借款1379.86萬元及利息。
財務經理偽造公司印章 向第三方借巨款放貸
公開資料顯示,粵深鋼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吳某。吳某介紹,其於上世紀80年代來到深圳打拚,後做起鋼材生意,生意由起色時,有不少老家親戚來深投奔,林某君也在內,為自己丈夫哥哥的外孫女,最初只是幫忙干點家務,後來再到她公司里幫忙。
吳某稱,2013年底時突然收到法院傳票,才得知自己親戚、同時也是公司財務經理的林某君,於2012年7月以公司名義向深圳市匯安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安達公司」)借款532萬元,並私自挪用以借貸給他人,後林某君陸續向匯安達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指定賬戶還款145萬元。
2013年9月,在匯安達公司催促還款時,林某君為掩蓋挪用資金事實,偽造了粵深鋼公司的公章及吳某個人印章,與匯安達公司法人鄒某的丈夫鄒某鋒等人補簽了《借款合同》,寫明粵深鋼公司及林某君的借款本金和滯納金等累計為1379.8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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