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寶強和馬蓉離婚財產怎麼分?

王寶強和馬蓉離婚財產怎麼分2016年8月14日凌晨,王寶強發布一則微博,指責妻子馬蓉與經紀人宋喆存在婚外不正當兩性關係,並決定解除與馬蓉的婚姻關係,停止與宋喆的合作。

2016年8月15日上午,王寶強來到北京朝陽法院,起訴其妻馬蓉要求離婚。在訴狀中王寶強要求解除雙方婚姻關係,判令婚生子女均由其撫養,馬蓉依法支付撫養費至孩子年滿18周歲,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王寶強和馬蓉離婚財產怎麼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而導致與配偶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無過錯方可以要求對方承擔精神損害賠償,但是『出軌』的法定過錯直接導致財產分割的減少或凈身出戶,是不可能的。」張向龍律師說。

王寶強和馬蓉離婚財產怎麼分 也就是說,「婚外情」等證據只能成為酌定的情節,而不是法定的證據。就算王寶強能夠拿出馬蓉法律定義上的出軌證據,也只能申請精神損害賠償,而不是直接影響財產分割,要求馬蓉少分或不分財產。

「無過錯方可要求法院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對離婚時,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財產。」張向龍律師說,「在我接手過的離婚案中,有很多這種情況,根據性質的惡劣程度,財產二七分、三七分、四六分都有過先例,但是完全不分的情況還未出現過,應該說『不分財產』的案例非常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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