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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是軍人,我懷著二胎,想離婚了,該怎樣爭取權益?

首先你是一個軍嫂,我要向你致敬。我真的特別佩服你,因為我知道作為一個軍嫂,真的不易!

可是為什麼懷上二胎以後,才想離婚了呢?在你懷上二胎之前都沒有想過離婚吧!

這就對了,作為兩個孩子的媽媽,我知道生二胎,養二胎不容易,作為軍嫂要生養二胎更不容易!一個女人,身邊沒有一個男人照顧,自己懷孕了還要照顧老人,照顧大寶兒,更要照顧肚子里的小寶,真的是難為你了。

可是生活不就是這樣嗎?總是要一步一步走下去的

你現在已經懷上老二了,如果現在離婚的話,是想把孩子流掉呢?還是把他生下來。如果你把他流掉,就會因為你失去一個小生命,這是對生命不負責任的表現,畢竟孩子是無辜的;如果你選擇把她生下來的話,會讓他從小沒有爸爸,和其他的孩子不一樣,這對他來說同樣不公平。

有些女人懷孕以後,思想會產生很大的轉變:

那是因為女性身體受孕激素的影響,發生了很多變化,會表現出特別煩躁,多疑等很多不好的心思。我想你應該就是這樣吧,腦子裡總想很多不著邊際的事情。導致你想放棄自己的丈夫,放棄自己的孩子。

所以說,你看我寫到這裡,就應該能想通了吧!

你現在其實並不是真的想離婚,而是你的心思發生了變化。這個時候你應該多出去走動走動,和好多懷孕的婦女聊聊天,你會發現她們有著同樣的煩惱,但是她們也有著很多的快樂。

特別是五六個月的時候,寶寶會踢你的肚子了,這時候你真真切切感到他的存在時,你是有多麼的興奮啊!想到這裡,你的心情一定會好很多吧,應該可以從這樣的怪思想裡面走出來吧!

心情好了,就不會想著離婚了。

想想小孩子那麼么可愛,那麼搞笑,雖然是甜蜜的負擔,但她的前提也是超級甜蜜的哦!

所以你現在不要想那麼多了,安心的把寶寶生下吧,也許等你生下寶寶以後,就不會再想著離婚了。這樣你們一家人又可以團團圓圓的過下去了,加油哦!

丈夫是軍人,我懷著二胎,想離婚了,該怎樣爭取權益



你這個有點麻煩,我只能收,不是你想離婚就能離婚的,因為軍人有特殊性,國家法律在制定方面對軍人給予了特殊保護,所以當軍嫂挺不容易的,只要你結婚後,想離婚很難,除非他同意,就是在結婚前,你們是平等的,包括結婚自由,只要你結婚後,如果他不同意你是用於都無法離婚的。

丈夫是軍人,我懷著二胎,想離婚了,該怎樣爭取權益

先介紹先國家為什麼這麼規定,我們的軍人做的事情都是身不由己,並且為了我們國家的國防,以及強大的祖國,還有我們所有小家安全,顧全大局,他們已經貢獻很多,只要部隊一個命令,就必須服從,有可能執行非常危險的事情,甚至為了國家付出生命,就像我們的余旭同志在執行任務中,壯烈犧牲,所以軍人為我們這個大家付出的太多,所以國家再對軍人的立法中,傾向于軍人,規定是這樣的,結婚後,只要軍人一方不同意離婚,你是無法離婚的,說話不好聽的除非你死了,才可以,不過還有一種可能,不過這種可能性不大,軍人違法,或者泄露國家秘密等等犯罪,這樣你可以離婚,所以軍婚一定要注意,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都是偏向軍人一方。具體原因就是,部隊為國家風險,不論是軍隊家屬,獨守空房的時間太多,容易出現婚外情,以及做對不起家庭的事情來,這種事情很多,畢竟人都有七情六慾,只要是人,都有可能犯錯誤。所以軍婚一定注意。

你的情況不管是什麼原因,離婚很難,所以你這個最好協商,徵求他的同意,否則真的沒法離婚。



《婚姻法》第33條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進一步規定,婚姻法第33條所稱的「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可以依據婚姻法第32條第3款前3項規定及軍人有其他重大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斷。這裡所說的「婚姻法第32條第3款前3項規定」具體指的是:(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這一規定在對軍人婚姻實行特別保護的同時,充分考慮了對軍人配偶的離婚自由權的保障,基本實現了二者之間的平衡。

丈夫是軍人,我懷著二胎,想離婚了,該怎樣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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